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2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下降头之法术:去坟头拣来别人上坟用过的黄表纸,剪人形,以壁虎血写上要诅咒人的生辰八字,名字。然后取尸液(就是尸体腐烂后溜下来的黄水)一杯,活蛆虫若干,将蛆虫放到尸液里面喂养三日。然后取出与蜘蛛、蜈蚣、蝎子共同捣烂,重新放回尸液中。将人形放入混合的尸液中浸泡,然后凉干。另将蜈蚣晒干磨粉灌入八根空心蜡烛……」
  ……

  梅绮不等看完已经恶心起来,不禁想起潘大仙那只贮满毒虫的坛子,胳膊上顿时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宛如被风扫过,久久不息。

  让她去搜集毒虫甚至尸液那是不可能的,即使想到再次去求潘大仙作法也够齿冷的了。潘大仙会「下降头」,那不是常常要同尸体打交道么?他的毒坛里,不知拘禁了多少死不瞑目的冤魂。

  梅绮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

  自横和梅绮终于又一同坐在了午餐桌旁。

  可是两个人的身体坐在一起并不就等于在享受两人世界。

  因为,他们的舌头和思维,替洛红尘留了位。

  「听说,洛红尘是个孤儿,来历不明。」梅绮虽然极力把口气放得轻松,可还是控制不住地在唇边现出一丝冷笑。天知道她为了打听到这些资料费了多少力气。

  感情是一种债,也许她欠了自横,所以她在他面前才这样地无奈;但是她不欠洛红尘的,她未必斗不过洛红尘。她怕她什么呢?这是两个女人的战争,她的对手是洛红尘,抛开周自横这个裁判不理,论相貌论才气论手段,她不会输给洛红尘的。她要对付的人,是洛红尘,而非周自横!

  知错要改,亡羊补牢,是自己把洛红尘拉到自横身边的,自己也一定要把她从他身边赶走!而对付一个人,一定要先了解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她已经掌握了洛红尘的秘密,软肋,污点,她相信,只要把这些真相摊开来,周自横一定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她借着喝汤的空当偷看了一眼周自横的反应,然而和往常一样,她不能从他的脸色中看出任何喜怒情绪。

  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玩弄着半真半假的外交辞令:「是吗?你真是消息灵通。」

  「我是人事部经理嘛,对员工的家庭情况当然要比你熟悉。」

  「是吗?」自横微微一笑。也许他该回一句「又不见你对别人的家庭情况这样上心」,但是何必明知故问?

  「洛红尘的母亲是在她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的,父亲是个疯子,进了精神病院。」梅绮忍不住轻轻笑起来,「这样的身世,真传奇得可以,要是在琼瑶小说里,也许是个好故事;可是现实生活中,多可怕!都不知道她会不会有精神病遗传基因。」

  「洛红尘的父亲是精神病?」周自横再镇定,也还是忍不住对这样离奇的身世背景感到惊讶,而且,洛红尘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即罹难,这一点,和他自己的经历有多么相像。同病相怜的感受使他忍不住微微向前俯身,「你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是洛红尘自己在表格里填写的?」

  「当然不是。她哪里肯承认这种丑闻?她的表格里把家庭成员填成了父母双亡。哼,怎么瞒得过我?就有那么巧,我有个亲戚的熟人,恰好和洛红尘的姥爷是老邻居,是她们跟我说的。」

  「什么熟人?」

  「是我大姨妈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的家庭老师的母亲……」

  不等她说完,周自横已经告起饶来:「好了好了,等你把关系理顺,半个南京城的人都牵扯进去了。你还是简单说说,你到底都知道一些什么吧。」

  「怎么,你感兴趣?」

  周自横才不上当,反将一军:「如果说我不感兴趣,你那么辛苦打听到的轶闻不就失去价值了?」

  梅绮气恼地「哼」了一声,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细细地说起来:「我也是凑巧,那天忽然想起探望我表姐,也就是我大姨妈的女儿,和她聊起公司的事,刚好她丈夫的妹妹的家庭教师也在,那个妹妹不是正打算出国吗?请家教补习外语……」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周自横再次告饶。

  提起梅绮的那班势利亲戚,自横便觉头疼。他们每次见到他,总要拐弯抹角地打听一些股市内幕,电脑行情,然后便罗里罗索地抱怨现在的物价越来越贵。天知道,明明这几年电脑的价格一直在跳楼样地跌下来,可是梅家的人好像生活于水深火热,永远捉襟见肘。自横不是小气鬼,后来已经自动自觉地,但有新电脑上市,不等梅绮说话,便帮她家亲戚订上三五十台,换一个遍。可是他的确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这种占小便宜的德行,渐渐怕陪梅绮探亲去,直发展到听见他们的名字都觉不舒服。

  他打断梅绮:「你们家反正新闻多,我实在听不懂这些,你少一点铺叙,直接进入正题好了。」

  梅绮更加着恼,周自横这样沉不住气倒是她第一次见到,可是再讽刺就显得无理了,也只有假装不在意:「……那天聊起来,才知道他们过去是老邻居。那个家教的母亲说……」

  「咦,不是在你大姨妈家吗?怎么家教来上课还带着自己的妈来?」

  「我们聊得高兴嘛,大家一见如故,于是又去了家教的家里做客,顺便拜会了她母亲。」

  周自横「哈」了一声,不置可否。分明梅绮是因为听说了那家庭教师与洛红尘是邻居,专门拜上门去查户口翻资料的——真比狗仔队还用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3

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梅绮继续说:「那家教的母亲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洛红尘的样子,说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丑丫头,她姥姥不会给她打辫子,洗了头,常常半湿着就请邻居替她结好辫子,一两个礼拜都不许拆的,略毛了就要打她。所以她常常长一头虱子……」

  周自横的心猛地抽紧了,尖锐地疼痛起来。他几乎已经可以透过时光的玻璃墙,清楚地看到童年的洛红尘:结着一对细黄的小辫,挥舞着两只细黄的胳膊,黑,瘦,小小脸孔上唯有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大得惊人。抿着嘴,可以整天整天地不说话,但是给自己发明了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会坐在阳光下自说自话地讲故事,会将柳枝和荆棘草编成各种形状,下雨的时候,会叠纸船顺着水漂走,船里盛着落花和鸟的羽毛、以及童年的梦……

  此刻的周自横,不再是公司里那个铁面无私的周董,而在不知不觉中转换角色变成了敏感多情的少年阿横,他一直幻想会有那样的一个妹妹,柔弱的,聪颖的,等着他来怜爱和保护的小妹妹。

  然而,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得太晚了,竟然让她孤独地度过了那么长久的二十三年,是他的错,他错了,他该补偿她的。生平第一次,周自横的心里充满了温柔的护惜,全心全意地,急切地,想要对一个人好,不问代价没有理由地,对一个人好。

  也许每个人都有付出和给予的欲望,只是有些人找不到付出的对象。自横认定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全心给予,那就是洛红尘。没有原因,不求回报,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感情,是前生注定的,是债。

  神瑛侍者给绛珠仙草灌溉雨露,是心甘情愿;林黛玉将一世的眼泪还给贾宝玉,也是心甘情愿。

  所有的感情都是恩,也是债。

  梅绮仍在极尽刻薄之能事地损着洛红尘,把她的身世形容得污秽而罪恶:「……关于她妈妈的死,说法很多。她自己姥爷最常说的一种,就是她爸爸杀死了她妈,她爸是疯子嘛,也不知道究竟做了些什么,真可怕,总之洛红尘一出世她妈就死了,她爸也疯了,邻居都说她克,命硬,又说她八成是断掌,倒不知是不是真的。听她卖弄红楼梦那点故事,说林黛玉出身多么高贵,品格多么高贵,性情多么高贵,就好像她自己有多高贵似的。原来,她自己的出身这么卑微,和『高贵』这个词儿,差了十万八千里……」

  每一句话,都似一把刀从周自横的心上划过,使他一下一下地疼着——不是痛苦,是疼爱。梅绮对洛红尘的诋辱,只有使他对红尘更加充满同情和怜爱,更有保护她照顾她的冲动。他完全可以想象从小到大,她经历了怎么样艰难羞辱的成长过程;他更加理解了,她的态度为什么会那般独立、坚强、不卑不亢。

  他恨不得立时三刻赶回公司去,把红尘紧紧地抱在怀里,告诉她:她所有的苦难都自今日结束,以后,他会好好地对待她,让她远离孤独与风雨,得到幸福!

  然而洛红尘根本不领情。

  总经理室里,洛红尘小脸绷得铁紧,一双眼睛晶亮得让人不敢逼视,戒备地质问周自横:「为什么要打听我家里的事?这与工作能力有关系吗?」

  「我也是道听途说。」周自横有些惶愧,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罕见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用了心,就会变得这样被动卑微,「偶然听说的,我只想告诉你,希望能够帮助你。」

  「不需要。」红尘硬梆梆地顶回去,「如果总经理觉得聘用一个家族里有精神病史的人不方便的话,明说好了。否则,我不希望在工作时间谈论我的家庭。」

  自横的心又一次抽痛。红尘的话让他同时接收到两个信息:一,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女儿,她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羞辱,以至于自我保护已经成了本能;二,她真是一个原则性强的女子,她和他,是不折不扣的同类人。

  他只得道歉。从认识洛红尘起,他好像就在不断地道歉:「对不起,我并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如果你介意,就当我没说过……」

  「我很介意。」洛红尘明明白白地打断,「好,我可以当你没说过,这次谈话不存在。周董,没别的事,我回办公室了。」

  周自横被晾在了当地。前所未有的尴尬。前所未有地失落。前所未有的经验。

  如果一个人没有原因地拼命想对另一个人好是前生的债,那么另一个人没有余地拼命拒绝这个人的好,是否就是前世的仇呢?

  下了班,自横来到老友阿青的「火车头酒吧」消夜。

  酒吧很小,是由两节废旧车皮拼接成的,桌椅都是从旧火车上搬下来废物利用的,连照明都是用的铁路上的提灯,四壁摆满了手摇电话,老式留声机,煤油灯等物事,一种粗犷的怀旧,野性的风情。

  周自横是由欣赏阿青的品味进而欣赏这间「火车头酒吧」直到欣赏阿青这个人的,他们是纯粹的酒友,除了酒吧,从不曾在第二个场所聚会,也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他们在一起,谈酒,谈色,也谈钱,但是从来不谈感情。

  今晚是第一次。

  自横问阿青:「还记得你第一次恋爱吗?」

  「第一次恋爱?」阿青吃了一惊:「你是思春还是怀旧?思春好像晚了点,怀旧又好像早了点。」

  自横笑着捣阿青一拳:「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你每天都在认识女孩。」阿青知道他还会有下文,侧过头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顺便打个手势让酒保再来一杯「黑方」。

  「她很特别。」说完这句话,自横自己也觉得太文艺腔,不由笑了。顿一顿才又说下去,「她拒绝我的帮助。」

  「你是说她拒绝你求爱?」

  「我没敢直接求爱。」

  「没敢?」阿青这回严肃多了,「你也有不敢的?你是怎么做的?给她一大把钱,被她抓起来扬到你脸上去?」

  「差不多。」自横一仰脖子喝掉半瓶酒,拉松领带,继续说,「她的身世很特别,很凄凉,我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听说了,就向她提出来,想给她一些帮助,给她的家庭一些帮助。没想到她很生气,拂袖而去。」

  「很显然。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子。身世凄凉的人通常有两种性格:一种就是特别自卑,另一种就是特别自傲。她是后面一种。」

  「也不全是。我感觉得到,她的生气,不是因为自傲,而是自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3

一个多事的男人

  「那就最麻烦了。」阿青再启开一瓶酒,「最麻烦的人就是自尊心和自卑感同样重的人,和这样的人交往就好像走钢丝,稍微偏左或者偏右都会跌下去。而这种人里面,最麻烦的一种,就是女人,尤其是聪明才智又薄有姿色的那种女人。」

  「全中!」自横苦恼地说,「你说的这几样,她全部符合。聪明,漂亮,女孩子,自卑又自傲,这简直就是她的写真画像。」

  「那你可真是自寻烦恼了。我得好好地同情你。来,为同情干杯!」

  交往了这么久,阿青可以说是对周自横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只要自横不提,他也从来不主动提起他的工作和生活。就好像现在自横跟他讨论感情烦恼,而他明明知道他和梅绮是一对,并且一向都很欣赏梅绮,认为那样的女人才是现代成功男儿十全十美的妻,却不会冒然问自横「那么梅绮怎么办?」

  他不是一个多话的男人。更不是一个多事的男人。

  可是万事都有例外。

  今晚的例外尤其多。

  既然自横可以例外地第一次同阿青谈起了感情苦恼,阿青也就顺理成章地第一次自作主张,给梅绮打了电话:「周自横在这里喝醉了,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在乎,就来接他回去吧。」

  梅绮在乎。很在乎。

  可是她更在乎自己对周自横的爱。

  如果爱一个人比他爱自己更多,那便只好变得迟钝,只好「不在乎」。

  她赶到「火车头」,像认领失物那样领回了周自横,低着头跟阿青说谢谢,请他帮手扶醉汉上车。

  阿青照做了,说:「你家住在几楼?你怎么把他从车上送下来?不如我送你们回去吧。」

  她点点头,仍是低声道谢,不肯多说一句话。她有她的自尊,而这尊严被周自横践踏得一文不值,复又落在旁人眼里,叫她不胜羞愧。

  幸好阿青并不多话,一路上扶着周自横,一言不发。到了家,帮她把周自横放到床上,便要告辞。

  梅绮反不过意,留他喝杯咖啡,笑问:「一直叫你阿青,都不知道你姓什么?」

  「姓卫。卫生的卫。是不是很少见?」

  「卫青?」梅绮随口说,「汉武帝时有个大将军也叫卫青,是皇后卫子夫的哥哥,死于巫蛊之乱。」

  「巫蛊之乱?」卫青脸上掠过一丝厌恶,「那场巫蛊之乱前后数十年,牵连上千人,真是太邪恶了。好在现在巫蛊已经绝迹。」

  「错!」梅绮将手指放在卫青的唇上,神秘地摇着头,「那不是邪恶,是神奇。若是没有招魂术,哪咤怎可以托荷花重生?『聊斋故事』、『搜神记』里那许多故事,你以为都是假的么?没有『透天机』,刘伯温如何辅助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若不是后来落在李自成手上,他又怎能称得了王?孙悟空枉会七十二变,仍要被唐僧压服,凭的,也不过是一道紧箍咒。」

  卫青觉得不安。

  可是真正令他不安的还不是梅绮的话,而是她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醉人的芬芳。

  他情不自禁,吻了那只手。

  梅绮被动地、怔忡地被他啜住手指轻轻亲吻着,喃喃说:「我的虫也是这样子吸我的血……我要去喂我的虫了。」

  卫青莫名其妙:「虫?什么虫?」

  梅绮一惊,忽然脸色大变,冷着声音说:「今晚多谢你。」明明白白送客。

  卫青有些惶然,也有点羞愧,点点头转身便走。

  梅绮关了门,着手替周自横脱衣,擦身,让他睡得更舒服些。她痴痴地看着他熟睡的脸,用手指轻轻梳理着他的头发,忽然间悲从中来。

  这些日子里,公司上下已经无人不知洛红尘是董事长座前最信任的红人儿,可以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她才来了公司多久,竟然从藉藉无名的论坛管理员一直升为总经理助理。尤其周自横平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对待员工向来没有远近亲疏之分,这样大张旗鼓地力捧一个新人,就更显得不同寻常。

  更特别的是,做了总经理助理的洛红尘似乎并不对自己的特殊身份多么看重,对周自横也未见得有多么殷勤恭敬,甚至常常为了意见不同而争吵,吵得面红耳赤。而吵架的结果,竟往往是周自横迁就。

  难道是自横已经厌倦了下属的惟命是从,想找个刺猬头寻刺激吗?就好像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会心血来潮想吃蔬菜?就好像她告诉他关于洛红尘那疯狂的血缘,本以为那消息会让自横轻视洛红尘的,却不料事与愿违,反而激起他更加高涨的好奇心与同情心。她再一次错打了算盘——真是做多错多,怎么做怎么错,越错越离谱。

  周自横是一只阅尽繁花的蝶,对再美的颜色也已无动于衷,却选择了一朵最枯萎黯淡的小花来栖息。

  难怪人们都说蝴蝶是盲目的。也许,这便是另一种新鲜吧?

  如果是这样,梅绮想或许可以等自横的兴趣自动冷落下来。可是等了一个月,已经到了底线,周自横却仍然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

  而且,自从洛红尘升为总经理助理后,他也整整一个月不曾来过「梅园」了。

  三天前,梅绮终于决定找自横摊牌,甚至不顾忌讳地在上班时间敲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直统统地质问:「你一个月没回家,是不是为了洛红尘?」

  「是。」没想到周自横明明白白地回答,「因为我知道如果去梅园,你一定会找我吵架。」他甚至轻松地弹了一下烟灰,没事人一样地说,「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只是没去你家看你,并不是没回家。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把梅园的物业说成是我的家也行,不过得把户主的名字换回我的。」

  梅绮气得浑身冰冷,连声音都颤了:「你叫我要注意分寸,在公司里不要和你太亲密,可是你和洛红尘呢?你们天天同进同出的,整个公司的人都在议论,你知不知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4

维护自己的真爱

  「哦,他们议论我什么?」

  「他们说,你想追求洛红尘,和她不清不楚。」

  「他们这样说?」周自横不怒反笑,「好啊,我巴不得他们这么说呢。我的确想追求红尘,可她就是不明白,我就等着别人把这话给她说明白。」

  「她不明白?她装的!她比谁都明白,就是想吊起来卖!」梅绮叫起来。

  但是她气,自横不气,依然慢悠悠地说:「是吗?不过我就是喜欢有人吊我胃口。游戏,是要慢慢地玩才好玩,太容易到手的,不够刺激。你说呢?」

  梅绮哭了。他是在折磨她,羞辱她。可是,是她先羞辱了自己的。

  当初是她主动爱上他,倒追他的,她让他得到的太容易了,几乎是送上门的。但是爱一个人,是错吗?因为她爱他,他就可以这样地欺侮她,轻视她?

  她摔门而出,几乎是在瞬间便下了一个决定——去小镇,找潘大仙!

  她不是不知道巫蛊邪恶,可是如果向魔鬼求助是惟一的生路,她只得投降。

  为了挽回周自横的心,就是让她把灵魂卖给魔鬼,她也愿意!

  泪水流过耳畔印湿了枕巾。梅绮生怕惊醒自横,忙忙擦拭,眼泪却只有流得更凶。

  她几乎要可怜自己,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微贱,这样地束手待毙。这不是她梅绮的个性啊!她已经沉默地等待了一个月,不,已经沉默地等了三年,她不能再被动地等下去,她要主动出击,要争取自己的终生幸福!

  她跳下床,拉开窗帘,看着月色朦胧,深深叹息。她一向最讨厌黄昏。总觉得黄昏的到来是有些鬼祟和试探性的,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蹑手蹑脚地潜泳过来,一点点渗透,蚕食,然后哗一下淌满了整个空间。

  是以梅绮总是抢在黄昏到来之前便密密地拉上窗帘,打开灯,照得满屋通明。

  然而夜深的时候,她又喜欢开着窗睡觉,放新鲜的风进来。对面没有等高的建筑,即使她在家里裸奔也不会有人偷窥。

  ——因为是把窗帘当成一扇掌控日夜的大门来看待,梅绮便很在意装饰她的窗帘。欢笑的葵花,跳舞的布偶,鲜红的中国结,金色的千纸鹤,还有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梅绮再探一口气,转回身跪在床前,掀开床围子,看着藏在床下的小小一只玻璃皿——那里面,赫然是一只血红的软体虫子。本来是白色透明,是她的血使它变成红色的。

  她已经喂了它三天自己的血,离日子还远着呢——潘大仙说,得喂七七四十九天,才可以自己养好一只蛊。然后把这只蛊虫放在男人的手臂上,它就会将体内的血吐出,就像输血那样,替那个男人换个心肝,叫他一生一世只忠于她一个人。

  巫师还说,这是苗人才懂得的蛊术,百试百灵,从无挂漏。如果不是看她是熟客,又那么虔诚愁苦,断不会轻易赠送的。

  送她虫子的时候,潘大仙还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个苗人女子自幼养蛊,但只用以防身,并不拿来害人。直至一日有个汉人云游到此,被毒蛇咬伤,快死了,是这女孩子救了他,还带他回家养伤。那汉人伤愈后,就同女孩做了夫妻,还生了一儿一女。忽然有一日汉人想起家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说什么都要回去。苗女说:你走了,一定会忘记我们娘儿们,但是我为了你好,请你一定要记得回来。如果你对我不忠,又或是过了三年还不肯回来,就会有报应的。这汉人应了,但心里并未当作一回事。他回到京都花花世界后,每天只知花天酒地,再也不愿意回去偏僻的苗疆了。这样子过了一年,他得了个毛病,就是一同女人亲热便全身奇痒,上吐下泻,于是只好禁欲。他这时候才想起苗女叮嘱他的话,有几分相信,可是仍然不舍得走,直到两年以后,病得越来越重了,而且身上起了无名肿毒,这才不得不警醒,只好打点行囊要回苗疆去。可是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回去的路——因为他心里面从来就没打算要回去,他从头到尾都没一点真心。于是,他就死在路上了,连尸首也没人收,只做了毒虫们的养料……

  他叫她选:是给她恨的人下咒呢,还是给她爱的人种蛊?

  她犹豫了又犹豫,潘大仙的故事叫她胆颤心惊,她害怕周自横会变成那个倒毙途中的无情汉人,可是她又希望世上真有这样奇验的一种蛊,可以教她爱的人永远不能离开她身边。

  给洛红尘下咒,那是害人;可是给周自横种蛊,只是让他爱她,不算是为非作恶吧?

  「我并没有害人之心,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真爱。」她这样安慰自己,决定选择养蛊。

  从小镇回来,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在浴缸里注满了水,点了香薰灯,滴了香精油,然后放一支叫做『如果你是我的命运』的CD。

  潘大仙说,从养蛊的那一天起,她便不再是她自己。她喂养了蛊,蛊便拥有了她,她是它的营养,它是她的灵魂,他们彼此拥有,共存共荣,直到世界消亡。

  她以蛊为媒,欲叫周自横永不背叛于她;然而在此之前,她先要忠诚于蛊,不可背叛;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子,如此丰盈,美好,如同一株开得正好的桃花。她爱惜地抚摸着自己,手指一寸寸滑过柔嫩的肌肤,无限依依。这个身子此时还是属于自己的,但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第一滴血来喂养蛊之后,她便将不由自主。

  她的生命从此交付给一只蛊虫,并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养它,喂足七七四十九天。

  多像一只蚕吐丝结茧、羽化成蛾的过程?

  不是每一只蚕都可化蛾,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姻缘。

  然而蛊,却可以帮助她锁定自己的爱,永不背叛。

  是周自横逼她这么做的。

  他逼她,逼得她无路可走,迫上梁山!

  她只好抱着他一同死。

  梅绮支起一只手臂躺在周自横身畔,看着他熟睡的英俊的脸,辛酸地笑了,唇边忽然渗出一缕鲜血。

  「绷有三:大绷旧用以绣旗袍之边,故谓之边绷;中绷旧用以绣女衣之袖缘,故谓之袖绷;小绷用绣童履女鞋之小件,谓之手绷……」

  洛红尘面前摊开着一本『雪宦绣谱』,可是看了好久,却一行也没有看进去。

  她的内心并不像表面做到的那样无动于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4

白马王子与灰姑娘

  没有一个女孩会对周自横那样的男人的好意无动于衷。

  红尘是个女孩。一个有虚荣心和繁华梦的正常女孩,不可能没有做过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梦。只是,内心深处,她害怕自己搭上的,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南瓜车,水晶鞋与玫瑰花,都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

  穷家的女儿输不起。因为她所拥有的,无非是自己,自己的骄傲与自己的感情。很明显,周自横向她索取的,正是这两样东西,她唯一的拥有。如果她付出感情,放弃骄傲,而他不能珍惜,那么她还剩下什么呢?

  早在八岁的时候,她就在日记里写过一句话: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那次,是为了一只受伤的麻雀。邻家的男孩子用弹弓打下一只麻雀,一时兴起送了给她。她小心地为它包扎伤口,希望它会好起来,会重新飞向天空。

  那是她童年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份友情,唤醒了她全部的爱心与母性。她守着那只麻雀,整整守了一天一夜。喂它清水,小米。可是麻雀只是不理不睬,拼命地扑腾着,羽毛四散,声嘶力竭。她心疼极了,捧它在手心,苦苦地劝:小麻雀,我知道你想要回自由,你想回到天空。可是你现在不是受伤了吗?我并不是要关着你。我只是想为你疗伤。你放心,等你伤养好了,我就放你飞走。麻雀不听劝告,仍然扑腾着,挣扎着,跃跃欲飞,却一离开她的手心即重重地跌落在地上。她心疼地流了泪,试尽各种方法想让麻雀安静下来,却一筹莫展。

  第二天早晨,麻雀累死在她为它准备的温软的窝里,死在月季花瓣和金沙样的米粒间。羽毛零落地撒得到处都是,大睁双眼,望着它再也回不去的天空。

  它是气死的,也是累死的。

  她哭了,捧着麻雀渐渐僵硬的小身体哭了一个上午,邻居的男孩子看到了,不以为然地说:「有什么好伤心?你喜欢,我再替你弄一只。」

  然而她断然地拒绝了。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从那时候起,她已经知道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希企太多,不要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周自横,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钱,他的感情,都不属于自己。

  因此,她断然地,拒绝了他的钱的同时,也拒绝了他的感情。

  但是她的心里,明明在犹豫着,也在观望着。

  这天早晨,她的观望得到了结果——梅绮早晨打电话到办公室,指明要找洛红尘接电话,然后彬彬有礼地通知她:「自横昨晚喝醉了,现在还没醒。我要照顾他,今天我们两个都请假一天。公司的事,要你这个总经理助理多费心了。」

  那一刻,洛红尘如坠冰窖。

  她撑住桌角,狠命地对自己说:不要发抖,不要发抖。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周自横和梅绮酗酒,同居,双双旷工,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控制不住地,她的身体只是秋风中树叶一样瑟瑟地发着抖,冰冷彻骨。

  原来她是在乎周自横的,如此地在乎,超过自己的预料。她拒绝了他,却暗暗期待他的另一次进攻,并且希望他为她而贞洁。但是现在,她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要那样的一个人珍惜感情,专一地去爱,也许就像跟老虎商量让它自动脱下皮毛给自己做件大衣更近于痴人说梦吧?

  她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青白,眼神纠缠。她是疯子的女儿,她有疯狂的基因,有悲惨的命运,有悲哀的童年,却惟独没有乘龙的运气。醒醒吧,灰姑娘!

  「疯子的女儿」。

  从红尘记事起,这个称呼便一直跟随着她,仿佛她的另一个名字,一直跟了二十三年。

  父亲的病一直是红尘心头的伤。姥姥和姥爷痛恨父亲,他们说是父亲杀死了母亲的,所以对他没有半分怜悯,也从不去探望他,并且对「疯子的女儿」、这个被迫接受的外孙女也没有多少疼爱之情。姥爷洛长明是离休军人,虽不富裕,抚恤金也足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尤其他们都不是在物质上要求多多的人,饱暖倒是无忧的。

  然而洛红尘自小便被教育要自力更生,练习绣花的技艺,从锁边到十字针,直至可以独立完成一幅绣品,然后交给姥姥放在店里卖掉,换来她的学费与口粮。

  红尘自幼得到的温情甚为有限。这使她对父亲——即使只是一个疯癫的父亲——仍然心存强烈的爱。早从初中开始,她就会定期坐公共汽车穿越半个南京城,偷偷地去郊外的精神病院探望父亲。

  父亲很英俊,即使疯着,神情呆滞口齿不清,可是轮廓分明的脸庞仍然显露出他在好着的时候是个多么英俊的青年。时间对于他是静止的,他的记忆从妻子去世那一刻起便定格了,所以岁月也很难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过了这23年,他看起来,仍然是个年轻人,和红尘站在一起,不像父女,倒像兄妹。

  她去看他,温柔地陪他说话,给他梳头。他有时候会很高兴,好像清醒了一点的样子,在她走的时候会留恋地问她,什么时候再来?可是到她再来的时候,他却又把她忘记了,于是一切从头开始……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和他的关系,从未取得一点点进展。他每天老是痴痴地望着一个地方,轻轻喊「飞烟,飞烟」,或者是「非音」也未可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5

雪宦绣谱

  但是在上个月,她再去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清楚地叫:「秀秀!秀秀!」

  她哗地就哭了,洛秀是妈妈的名字,爸爸是把她当成妈妈了。他不记得时间的流逝,可是时间没有忘记他,已经悄悄把他的女儿培养长大,长到和当年的洛秀一般大了。他终于记起了「秀秀」,终于记起了她!

  她抱住父亲大恸,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亲切地感觉到彼此的血脉相连。她和父亲四目相对,疯人的眼睛本是没有聚焦的,可是此时周锋这样专注地凝视他,费力地想,费力地想,好像在一点点地意识、思考、分辨、确定——她知道,父亲眼里的她并不是真正的她,而是她的母亲洛秀。她生着和母亲一样的脸孔,是这张面孔混淆了时间和空间,照亮了父亲的记忆。

  其实她和母亲并不算像,虽然她们生着一样的眉毛,一样的眼睛,可是母亲脸上的线条要柔和得多,透着股江南女子特有的水灵;而红尘却棱角分明,眼神凛冽,带点北方人才有的硬朗。然而血浓于水,流传在她们骨子里的东西却是相同的,尤其看在至亲的人眼中,那一分相同更被放大了十倍。

  精神病院的医生对这一现象十分重视,像周锋这样的病例是不多见的,而他离奇的好转更是一种奇迹。他就好像一个被上帝遗忘了的弃儿,在二十多年的迷失后又忽然被记了起来,而这种记忆则是通过他女儿那奇异的血缘力量来实现的。医生决定为周锋组织一个特别医疗小组,可是这需要大笔经费。主治医生说,这二十年来,周锋的医疗费一直是由一个神秘的户头提供的。这个户头定期就会收到一笔汇款,但是医生已经换了几茬,连院长也换了,所以没人知道那神秘户头的汇款究竟来自何人。

  红尘决定要为父亲筹这笔款子,她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如果父亲会好起来……哦,如果父亲会好起来,也许他会补偿她二十多年来从未享过的父爱,毕竟,他是她在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哪!

  是为了父亲的病,她才那样焦急地四处碰运气,渴望找一份高薪工作的,也才会因为一个选美广告而忽发奇想去「成功」应聘那年薪十万的优职,就是百分之一的机会也要试一试呀。

  很幸运她被周自横选中了,得到了这份工作;很不幸她被周自横爱上了,惹下了这场麻烦。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红尘真不知自横对自己的好感是祸是福,而自己又该庆幸还是自叹倒霉。

  然而追根究底,是她不该动了心。如果她不动心,就不会伤心,不会被梅绮羞辱。这根本就是自取其辱!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洛红尘,就凭你,贫穷,孤单,姿色平平,又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里的父亲,你凭什么希望和梅绮争夺爱人?你别做梦了,收心吧!

  她用手背狠狠地擦去脸上的泪水,重新拿起『雪宦绣谱』,逼自己大声朗读,读得声嘶力竭,气壮山河,好把那些私心杂念全都挤出去,不留余地。

  「铺针:如绣凤凰、孔雀、仙鹤、鸳鸯、锦鸡、文鱼类之背部,先用铺针。铺者准背部之边,用长直针。或仅正面,或兼反面,刺线使满,如平铺然,故谓铺针。须粗线仅正面者,大率普通品,精品则必兼反面。若腹则普通品用双套针,精品则双套针之面更加施针。双套色浅,施针色深。」

  齐针、抢针、单套针、双套针、扎针、铺针、刻鳞针、肉入针、打子针……雪宦针法,精妙幽深。

  洛红尘大声地读着,渐渐聚精会神,恢复了平静。

  即使生命中没有爱情,至少刺绣是属于她的,可以陪伴她、安慰她、温暖她。刺绣于她,有如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是谋取生存,也是追求理想;是身不由己,也是心甘情愿。

  从小到大,绣花绷和绣花针一直都是她最亲密的朋友,千针万线,万紫千红,就是保护她出污泥而不染的世外桃源。倘若她不喜欢绣而不得不绣,那么靠绣花赚取那一点点必需的生活费便是痛苦的,拮据的;然而惟其因为她热爱刺绣,那么再艰难的生存于她也是寻常。是刺绣让她在纷扰红尘中找到一片净土,是刺绣令她于挣扎求生中仍然保持洁净的心灵,是刺绣维持着她的学费与生计,是刺绣带给她至善至美的理想和追求,是刺绣教她对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心存感恩,并立志用自己的绣针将它们留驻,定格为永恒。

  「书有精神也,画有精神也,惟绣亦然。花卉之于风、日、雨、露、雪、霜,有其向背、偃仰、正侧之精神焉。鸟兽之于飞、走、栖、食、群、独、有其顾眄、喜怒、舒敛、狞善之精神焉。人物之圣哲、仙佛、文武、野逸、士女,有其庄严、慈善、安雅、雄杰、间适、流美,或老、或少、或坐、或立、或倚、或卧之精神焉……」

  万物皆有精神,惟独父亲的精神却因为母亲的猝逝而消散——或者并不是消散,只是暂时的隐藏,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所在。如果她可以帮助父亲唤回他的精神,也许便可以令他重生。即使是为了父亲,她也必须教自己学会坚强,自制,不可以被打败。

  在『雪宦绣谱』的字字珠玑里,红尘已经不再发抖了,可是她的脸色却仍然苍白恍惚,仿佛得了重病。

  周末,下班后,周自横在电梯里拦住了她:「红尘,我们谈一谈。」

  「可现在是下班时间。」

  「没错。我就是有意挑在下班时间找你的,因为我要和你谈的,是私人问题。」

  「对不起,我有预约了。」

  「推掉你的约会。」自横明白地说,「洛红尘,何必拒人千里?你明知道我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不是逃避,而是干脆地面对,然后一次解决掉。不然只会麻烦越来越多。」

  洛红尘瞪着他:「你要胁我?」

  「我只是说事实。这几天里,你对我这么冷淡,我不能不知道理由,你不住地拒绝,我不住地追问,多么麻烦!」他忽然狡黠地一笑,「不过或许,你正在享受这个过程?」

  红尘瞪着的眼睛更加睁大了,又好气又好笑,最终撑着撑着,便撑不住地笑了:「好吧,你到底要和我谈什么?」

  「跟我来。」

  他们去了「火车头酒吧」。

  周自横向阿青介绍:「这就是洛红尘,我跟你说起过的那个又自卑又自傲的女孩。」

  「什么什么?」红尘又惊讶了,「你跟他说什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6

一只妖魔

  「说你呀。阿青说天下间最麻烦的一种人,就是又自卑又自傲,有点儿倔,有点儿冷的那种女孩子,如果不幸这女孩子又聪明漂亮,那简直就是人中妖魔,可是很不幸的,偏偏我就遇到了这样一只妖魔。」

  阿青大叫起来:「喂喂,你这话最多只有一半真实,我可没有说过妖魔这个词。」

  「反正都差不多。」周自横又指着阿青向洛红尘介绍,「这是阿青,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的最佳损友,前天晚上,就是他把我灌醉,又给梅绮打电话把我搬到梅绮床上,制造麻烦的。」

  「喂喂!」阿青更加大叫起来,可是这回周自横说的是事实,他「喂」了半天,到底没什么可解释的,不禁红了脸。

  洛红尘被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介绍弄晕了,惊讶地看看周自横又看看阿青,忽然「扑哧」一声笑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大男人脸红的样子呢。」

  这句话一出,周自横大笑起来,而阿青的脸更加红了,他看着洛红尘的黑色真丝无袖衬衫和白地绣花束腰及踝长裙,同时明白了两件事:一,为什么周自横这么喜欢洛红尘;二,周自横有多么喜欢洛红尘。

  但是当周自横引红尘坐到角落里的吊椅上,避开了阿青的视线时,红尘脸上的笑容便收敛了,淡淡说:「周先生,你要找我来谈的,就是这件事么?我不觉得这和我有关系。」

  「但是和我有关系。」自横有点烦乱,红尘这样地忽喜忽嗔拒人千里是他所没想到的,或者说,是他所不适应的,他还从没有遇到一个这样棘手的女孩子。

  「我就是想告诉你,不管在你来『成功』以前我和梅绮是什么关系,但是从真正认识你以后,我们已经分手了。因为,我打算追求你。」

  「而我,决定拒绝。」洛红尘完全不为自横的表白所感动,脸上,仍是不卑不亢的平淡如水,「周先生,我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不能接受。我们一次把话说清楚,你不适合我,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性,所以我劝您,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

  自横这次是真的惶惑了,本能地脱口而出:「为什么?怎么会?」

  红尘有点嘲弄地眯起眼睛看了看他,仿佛在说:「为什么不会?凭什么就该每个人都接受你的爱意?」但是她没有说出口,只是端起酒杯一仰而尽,然后对着自横照了照杯底,微一点头,转身便走。

  自横只觉有种冰水浇头的感觉,竟然不知道挽留,甚至也想不起提出送红尘回家,而只是落寞地坐在原位,呆呆地看着红尘消失在门口,半晌不晓得反应。

  不知过了多久,阿青招呼客人时经过,看到自横只有一个人,十分惊讶:「那位洛小姐呢?」

  「走了。」自横闷闷地说,「她拒绝了我。」

  「她拒绝你?」连阿青也觉意外,接着大笑起来。看到无往不利的大众情人周自横受挫,再有同情心的男人也会忍不住幸灾乐祸的。

  自横更加郁闷:「我从来没被别人这么嫌弃过。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透明。她那么冷静,那么肯定地告诉我,说我们之间没可能。说要一次把话说清楚,让我别再纠缠她。」

  「纠缠?」阿青有些不信,「那位洛小姐,不像是这样刻薄的样子。」

  「是的,她没说纠缠,而只说让我不要浪费时间。不过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区别可大了。」阿青瞪他一眼,「又是你自己乱加的词儿。刚才跟洛小姐说什么妖魔,你可真能歪曲事实,添油加醋。」

  「别再落井下石了。」自横告饶,「陪我喝酒吧。」

  「好灌醉你再把你送到梅绮床上,然后让你投诉我?我才不再管你闲事。」阿青坐下来,有些怀疑地问,「你觉得这位洛小姐,她美么?」

  「美。很美。」

  「怎么个美法?」

  「她的脸上,老是有一种哀艳,一种欲诉还休的伤感的美。」

  「我却不觉得,她总是冷冷的,又硬。」

  「她的冷,是为了害怕伤害,故意做出来保护自己的冷。说到底,是一种柔弱,伤感。」

  阿青服了:「你呀,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怎么神奇,有故事。说到底,什么伤感也好,柔弱也好,也都只有你自己才看得出来。」

  「那当然。」自横不以为忤,「你要看得出来,还不得和我抢?」

  「我才不要和你抢。真要抢,抢梅绮还差不多。」一不小心说漏了心声,阿青有点不安。他的眼前又浮起梅绮若嗔若笑的面容,甚至他的嘴唇,又感觉到了那只清凉柔软的手指,带着醉人的芬芳。

  为了压抑私心,他有些掩饰地说:「你要是肯听我劝,我觉得梅绮真的很不错,很适合你的。这位洛小姐不是不好,可是这种女孩子是异类,可远观不可亵玩焉,你还是放弃算了。」

  「放弃?我不会的。」自横再喝一杯酒,想起刚才红尘对他照杯底的样子,忍不住有样学样地冲着对面虚照一照,恍惚地笑了,「洛红尘,她是我的理想,我知道,如果我错过了她,这辈子都不会遇到第二个。但是梅绮,梅绮虽然不错,却随时一打广告都可以招来十个八个,我跟你赌,等我们选美大赛结束,金陵十二钗,连入围的算在内,我保证个个都和梅绮差不多,到时候我替你介绍,随便你挑。」

  阿青有些不悦:「你不喜欢梅绮,也不用这么轻慢她,到底是你的前头人。做人别这么薄情好不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然……」

  「会报应的。」自横大笑,「阿青,怎么你说话跟我奶奶一个腔调儿,你才应该做她的孙子。她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万事有报应的。」

  再尽一杯酒。从火车车厢的舷窗望出去,可以看到月亮已经升起来了,颤巍巍地蹭在对面大厦的半腰处,好像在沿着大厦攀高似的。

  月亮高,还是楼高?

  爱上了洛红尘,还是爱上这份挑战?

  周自横的车子停在洛红尘家的楼下。

  要不要上去?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她?这样地被她拒绝,十二万分地不甘心;可是进一步追求,又和纠缠有什么区别?从不曾这样地惹人嫌厌,从不曾这样地患得患失。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6

怎样去爱一个人

  青春的失措和磕磕碰碰仿佛从今天才开始,他成了一个毛头小伙子,十六七岁每天早晨对着镜子把绒毛当胡子刮的嫩孩子,为了一点点事就挥拳,只有过年才穿新衣裳,见到女孩就脸红……然而就是在他十六七岁的时候,甚至更早,他也不曾对着一个女孩脸红过。他太招女孩子喜欢,也太知道怎么样招女孩子喜欢了,以至于他已经忘记了怎样主动地去喜欢一个女孩子。

  洛红尘,是他从未有过的经验,这份新鲜和苦涩,使他整个的心都揉得疼了,好像再活了一次,又好像以往三十年,根本就没有活过。

  生平第一次,他学会了为一个女孩子而痛苦,而等待,而自卑,而开着车到她家楼下,看着她的窗子发呆。

  洛红尘的窗子很好找,乳白色的纱遮着淡绿色流线很好的软缎落地帘子——原来爱一个人,竟可以爱到爱她家的窗帘的地步。

  周自横真是要可怜自己。

  如果是拍电影,此刻应该下一场雨的,他站在雨里,望着她的窗,等她一点点心软,发慈悲给他送一把伞下来,然后他接过伞,再抛开,抱住她狂吻……

  又或者她终究是不肯下来,而他得了一场病,发烧,重感冒,躺在床上念她的名字,家人帮他把她找了来,她探出手去抚摸她的额,他握住了那只手,再也不肯放开……

  各种各样的胡思乱想充满了脑袋,月亮早已爬得比楼高了,而且远远地抛弃了那楼,一径地向西天飘过去。

  自横叹口气,发动车子准备回家,但,回哪个家呢?

  古人云狡兔三窟,而他还要高明,有四个窟:一个是买给爷爷奶奶住的珊瑚花园,一个是梅绮在梅园新村的高尚套房,一个是他在公司大厦里给自己留的休息室,还有一个,则是他参与股份的假日酒店里的长期包房,偶尔,他会带小姐上去……然而今夜,这样的时候,自横忽然发现,偌大的世界,那么多的房子,他竟然哪儿也不想去,只除却洛红尘家的窗下。

  见不到心爱的人,见到她家的窗子也是好的。看看表,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再过五个小时,他就会见到她。在公司里,她是他的助理,总不可以再躲着他了吧?

  再过五个小时。或者更早一点。红尘九点上班,应该八点就出门的,如果是坐公车,还要更早。说不定她七点多钟就会下楼了,那离现在还不到三个小时,他反正已经等了这么久,又何妨再等下去呢?

  自横忽然充满了力量。他觉得今晚在这里停驻良久,好像原本就是为了来接红尘上班似的,理由很充足,很合当,简直再合当没有了。他甚至有些兴致勃勃起来,在想为红尘节约挤公车的这一个小时,或许可以同她一起去吃顿早点,喝杯咖啡。

  哪家酒店的早餐比较出名,环境比较合意呢?

  月亮飘到极西的地方的时候,就变得淡了,仿佛贫血,渐渐只剩下一个影子。

  小楼里已经陆续有人走出来,可是没有洛红尘。

  自横等待着,眼睛也不敢眨,七点钟,八点钟,已经九点了,上班的时候已过,为什么洛红尘还没有出现?她可是从不迟到的呀。难道,昨天晚上她并没有回到这里?或者这小楼还有别的出口?自己错过了她的影子?她已经上班了?

  周自横打电话到公司去:「洛小姐来了没有?」

  秘书回答:「洛小姐发了传真过来。」

  「什么内容?」

  「是辞职信。」

  辞职?!

  周自横只觉又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整个人冰寒彻骨。辞职?她如此地清坚决绝,要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在他刚刚意会到爱情的真谛,真正开始学习怎样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她要消失,不给他任何争取的机会。她如此忍心?

  从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做事可以这样地绝,这样不留余地。

  他抖着手,拨一个电话上去。

  接电话的,是洛红尘本人。

  「是,我决定辞职。」她的声音,冷静到可恶的地步,「我以为昨天在酒吧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和你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性,所以也最好没有任何形式的交往和接触。」

  「你认为,我是一个公私不分的人么?」周自横问,声音奇怪地嘶哑,「我追求你,和你来不来上班无关。工作是工作,私情是私情,你不应该这样没有原则。」

  「对不起。」红尘轻描淡写地道歉,没有一丝诚意。「我不是一个尽责的好员工,辜负了您。」

  她辜负了他。

  作为一个助理,辜负了他的重用;作为一个女人,辜负了他的爱慕。

  她辜负他太多,欠他太多!

  周自横不愿再强求,纠缠下去就太没有意思了。

  等足一夜,从月落等至日初,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芳踪。

  车子发动的一刹,他的泪落了下来。

  他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落泪!

  「奶奶,告诉我爸爸和妈妈的故事。」自横第一千次地要求着。

  珊瑚园里,明亮的太阳,依稀的花香,青葱连绵的绿色藤被上结满红色的珊瑚粒,如珠如宝。这是自横的主意,他说这就叫做绿肥红瘦,老人多看看这两种颜色会心情舒畅,身体健康,显得喜庆。

  然而珊瑚架下的周自横本人,却苍白而憔悴,愁肠百结。他不再是那个成功集团里刚愎自用的周董事长了,而只是周公周婆的软弱无助的大孙子阿横。

  「横呀,你到底哪里不舒服?咳,奶奶给你做点心吃,咳,好不好?」周婆心疼地问着,长辈对于小辈的疼爱,好像永远和吃食离不开。

  然而自横要求着:「奶奶,您什么也不用做,就好好坐在这里,给我讲一讲我爸爸和我妈妈当年的故事好不好?他们是怎么爱上的?爸爸用什么方法追到我妈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7

红尘的形容

  「你呀。」周婆叹息,为难地看着孙子,眼神渐渐凝结。她一直希望孙子可以对感情认真,然而当真看到他为了爱情如此痛苦,却又舍不得起来,那个叫做红尘的女孩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为什么这么好的大孙子,她竟然看不上?红尘,多怪的名字,听上去就有种妖妖的感觉。然而,所有的孩子都是大人心中永远的痛,是前世的债,予取予求的。看着孙子这样地哀求,她除了答应,还有什么选择呢?

  在绿叶红珠的掩映下,周婆轻轻叹息着,开始了悠悠的讲述:「你爸爸小的时候,可不像你这样野。」

  在老人的眼中,十三岁和三十岁没什么区别,只要是孩子,就永远都是「小的时候」。

  ——「你爸爸小的时候,咳,脾气很倔,咳,不爱说话,好想个事儿,咳,主意正着哪,做什么事儿,想定了就做,一点儿不含糊,咳,很杀伐决断的。」

  自横心里一动,这倒有点像红尘的形容。

  「你爸和你妈是小学同学,咳,又是中学同学。小学时他们还不怎么样,可到了中学,咳,他们那个班里,就他两个是旧同学,咳,自然觉得亲近些。你妈长得漂亮,老有毛小子招惹她,在放学路上堵她,你妈胆子小,放学不敢回家。你爸就自告奋勇要送她,咳,还替她打架,有几次,咳,打得头破血流。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都有了心了,可也都还小,都没好意思出口。直到『文革』那会儿,他们又一块儿报名下乡,咳,你爸这才捅破了窗户纸,离开南京的头一天晚上,你爸牵着你妈的手来家里跟我说:妈,你放心吧,我和妃嫣一块儿走,两个人互相照应,咳,互相关心,不会有事的。我们俩一块儿扎根乡下,要是婚也在农村结,咳,再来看您的时候,说不定抱个孙子来见您。说得那姑娘妃嫣呀,脸红得跟块布似的……」老人的眼睛有点湿,「妃嫣真是个好姑娘,温柔,文静,能歌善舞,又漂亮,咳,可惜就是太漂亮了。人家说红颜薄命,咳,她也就害在这漂亮上了。」

  「后来呢?」自横问,「他们在农村结婚了吗?」

  「后来……咳,后来招兵,他们一块儿参了军,你妈妈被文工团挑了去,你爸就当了通讯兵……咳,再后来你妈就死了,难产,留下你这个金贵种子,被奶奶嘴里含着手心捧着地长到这么大,好让你惹奶奶生气。」

  「怎么会呢,奶奶?」自横涎着脸逗奶奶笑,「咳,您的大孙子怎么敢呀,他敢惹您生气,不怕您的金箍咒和鸡毛掸子吗?咳,小时候又不是没捱过。」

  终于知道爸爸妈妈的故事了,那时烟花,多么光芒灿烂,温柔绮丽。那样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样的年月里吧?

  日久生情,渐渐温暖,就好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一开始你不要坐在我身边,要有一点距离,用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一点一点靠近……自己和红尘,就差在这个距离上吧?

  应该一点一点地靠近她,不该太急于求成,吓了她。她是一个古典的女孩子,自持自爱,是应该给多一点耐心和爱心,慢慢温暖她的。不可以操之过急,更不可以轻易放弃。他要追到她,一点一点靠近,直到亲密无间!

  周自横的信心再次昂扬了起来。

  洛红尘接到了周自横委托花店专人专递的大束天堂鸟和一封亲笔信。

  她有一点意外,这个年代,肯用钢笔写字的人已经不多见了,何况又是电脑高手,上网发个EMAIL或在网络商城订束花不知多简单方便,何劳亲力亲为?

  可见周自横的诚意。

  颜色娇艳的大朵香花向来是她的最爱,倒不知自横何以猜得到。

  信写在浮凸有致的雪白暗纹纸上,密密的三大张。红尘不急着看信,却用GOOLE搜索了一下天堂鸟的花语:爱你在心口难开的痴情男子。脸上蓦然热了起来,不会是巧合吧?自横一定特意咨询过花店小姐才订了这束花的。

  她将信纸覆在脸上陶醉地闻着,嗅那隐隐的花笺幽香。这是真正的情书哦,这时代,还有谁肯写情书呢?

  她把纸翻过去,对着太阳光照着,看纵横的笔迹。他的字写得好好,好有力,是小时练过书法的痕迹。是颜体,她小时候也练过,认得出来。

  她坐下来,伏在书桌前,对着信纸做握毫沉思状。昨夜他写信时,便是这个样子的吧?他一定边想边写,写一写又停一停,是用了心的呢,写这样长的信,在他一定很少见吧?

  她想象着他写信的样子,在办公室里,隔着玻璃窗,她悄悄观察过他,每当他很专注地做事的时候,就喜欢上唇咬下唇,好像写字打电脑全都需要用牙齿帮忙似的。昨晚,他也有咬嘴唇吗?

  她微笑了。终于徐徐地,徐徐地展开信纸来。

  欢乐不可以一下子享尽了,她要把这欢乐延续得尽可能长一些,要慢慢地享用。实在是从小到大她所拥有的快乐太少了,少到已经习惯了悲剧,以为所有美好的事物都与她无缘。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当那晚她从「火车头酒吧」回到家,接到梅绮跟踪而至的电话时,她会很痛快地答应辞职,以此避开周自横的追求。

  在电话里,梅绮声泪俱下,对她讲述自己和周自横三年来的交往,她为他所做的一切牺牲,她说:「洛小姐,你才23岁,可是我已经28了,不小了,再也输不起了。我跟了周自横三年。三年,说起来时间不算长,可是对一个年轻女人来说,三年和一辈子没有多少差别。我不能失去自横,我没有你那么坚强自立,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那种依附男人而生的软骨头。我依附自横惯了,早已经没有了自我。没有他,我会死的。你一定瞧不起我这样的人吧?可是我的确是个没出息的女人,你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

  她说得这样真诚,这样可怜,又这样地周全,堵住所有的出口一滴不漏,还叫红尘说什么呢?如果红尘不想趟进这浑水里玩一场三角游戏,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辞职。

  梅绮还说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受损失的,你只要肯辞职,再也不和周自横来往,我会先付你一年薪水十万元,怎么样?如果你觉得不合适,还可以再商量。」

  这样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让红尘不怒反笑:「现代茶花女?梅小姐,你不像是周自横的女朋友,倒像他父亲。」

  梅绮怔忡:「你是说我老?」

  红尘不再解释,只淡淡说:「我会再找一份工作的。梅小姐,总之我答应你不再到『成功』去上班,也希望你不要再打扰我了。」说罢挂了电话。

  在洛红尘心目中,金钱与感情是完全挂不上钩的两回事,虽然,她是那样地需要这份工作,需要这笔钱。

  姥姥姥爷都已经很老了,老得可以做标本了,连守着「无针绣坊」做点小生意的能力也没有了。去年,姥姥把绣坊交给她的时候,她就知道,姥姥已经彻底地放弃了,老到没有任何斗志的地步,说得残酷一点,就是只等着大限来临。

  她一边看店一边张罗转让,「无针绣坊」关闭的那天,姥爷扶着姥姥,在夫子庙前黯然地低下了头。没有流泪。他们连流泪的力气也没有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8

一个孤儿的故事

  按说姥爷洛长明今年67,尚不到古稀,又是退伍军人,不该那样不经老才对。可是他却比同龄人更快地倒下去,早早地迈入了风烛残年的行列,或许是因为母亲的惨死和父亲的疯病吧?唉,父亲的疯病……辞职后,她该到哪里去筹措给父亲治病的那笔医疗费呢?

  她再叹一口气,终于完全地展开了信纸……

  「红尘:

  你愿意听一个故事吗?一个孤儿的故事——从前有一对相爱的年轻男女,他们一起上学,一起下乡,一起参军,一起憧憬未来幸福美满生活。他们相爱,结合,并且有了一个男孩儿。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无法揣测他们的路是否坎坷,可是相爱是美丽的,他们的爱如此纯粹而美好,他们的未来原本应该更加美好,可是那个年轻的女子,却来不及看一眼自己刚出世的孩子,就带着对这个世界的留恋和不甘心痛苦地离去了。

  那可怜的丈夫,还完全不知道怎么做父亲,却过早地经历了亡妻之痛。可想而知他对那小小男婴是多么地拒绝和恐惧吧?他不肯抱那个孩子,极少和他说话,看他的眼神,永远带着惨痛和沉思。那小小男孩子在爷爷奶奶的膝下长大,渴爱的心,想你一定比谁都清楚吧?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冷淡的父亲,在他七岁的时候也辞他而去了。留给他的,只是一个苍凉得无边无际的世界,和许多虚妄的无边无际的幻想。

  除了爷爷奶奶,没有什么人对他特别地好过,而他,也从未想过要对什么人负责。但是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和他身世仿佛的女孩子,她就像他失散多年的妹妹一样,在第一时间就走进他的心里了,让他的心生出一种说不出的疼,不顾一切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陪伴她。他错了吗?

  一个人没有人爱是可怜的,一个人没有人可以让自己去爱,也很可怜吧?

  他不敢有太多的奢求,只希望那女孩子不要太拒绝他的好意,允许他和她做朋友,真诚地交往。他希望她不要离开他的公司,不要像避开洪水猛兽一样地对待他,不要不给一个理由就把他拉进黑名单,不要把他的好意一味视作别有用心,不要总是不停地对他说不不不,不要……他是不是还是太贪婪了?

  ……」

  没有落款,好像一个愁眉苦脸的人把话说了一半,不知道该怎样继续说下去。

  洛红尘看着信,先是泪水盈然,一直忍着忍着不让自己流泪,看到最后一句,忍不住「扑哧」笑了,而眼泪也随之振落下来。

  这个周自横呀,写得这样可怜,又这样真诚,可是在那样可怜真诚的求情之余,还是忘不了油腔滑调一番。不要这个,不要那个的,既然自己也知道自己贪婪,又干嘛提这么多要求呢?

  洛红尘把信紧紧地贴在自己胸前。他真的很贪婪很贪婪呀,可是,她忍心拒绝他的那些要求,忍心再一次对他说「不」吗?一个孤儿,一个和她一样渴爱的人,一个真心真意只想对她好的人,不是她一直渴望着的人吗,为什么还要继续拒绝他呢?

  他说他父亲留给他的,是「一个苍凉得无边无际的世界,和许多虚妄的无边无际的幻想」。岂不知她自己,也是一模一样的呀。一样的苍凉寂寞,一样的虚妄梦幻,他们是这世上同生并蒂的两株幼草,以彼此的呼吸制造氧气,呼吸,交流,再制造新的氧气赠予对方……如果他们不相怜相爱,还有什么人会怜爱他们?

  但是,就这样回公司,就这样答应了他,怎样对梅绮交代?怎样对自己的骄傲和矜持交代?已经交了辞职信,一转身又去上班了,公司的同事会怎么看她?

  还是,等等再看吧,想一想,再想一想,好吗?

  洛红尘在等,在想的时候,梅绮也在等,在想。只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周自横究竟为什么会舍她而取红尘?

  她坐在「火车里酒吧」里想,一边喝酒一边想。

  想不明白,于是让阿青陪她一起想:「你觉得洛红尘比我漂亮吗?」

  「没有。」阿青痛快地回答,认真地看看梅绮,更加肯定地说,「你比她漂亮。」

  「那么,她比我温柔,善解情趣?」

  「未见得。她那天只来了三分钟就走了,还和自横吵了一架。」

  「那自横到底为什么会喜欢她?喜欢一个疯子的女儿!」

  「疯子的女儿?」阿青吃了一惊,「你是说洛红尘?」

  「当然是说洛红尘。这半天我们还在说谁?」梅绮不耐烦地发着脾气,带着醉酒的人特有的暴躁和狠劲儿,「那个疯子的女儿,杀人犯的女儿,他为什么会喜欢她?是猎奇吗?你说,他是因为猎奇吗?」

  「也许……是吧。」阿青有些发晕,「疯子」、「杀人犯」,是真的吗?会不会梅绮喝醉了乱说话?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梅绮才好,「也许过几天,自横新鲜劲儿过了,就会回到你身边的。他以前不是也和你闹过几次小别扭吗?后来还不是和好了?」

  「可这次不会了。」梅绮绝望地叫,「以前他没有逼我辞职!」

  「自横逼你辞职?」阿青又吃一惊,「他为什么逼你辞职?」

  「他说我把私人感情带进了工作里,可是他自己呢,还不是大张旗鼓地追求洛红尘,闹得满公司尽人皆知,连你也知道了。」梅绮哭起来,「洛红尘辞了职,他就跟疯了一样,还封锁消息呢,不让人知道,说她是感冒了,过几天就会来上班。一个小助理感冒了,需要老板亲自对员工做解释吗?他还以为别人不知道他的花花心呢!」

  「周自横来真的?」阿青也不由得重视了起来,如果只是暂时和梅绮分居,他还可以理解,但是竟闹到要逼梅绮辞职,那么看来周自横这次是下定决心,再也不为这段情留一点余地了。

  梅绮恨恨地说:「他不仁,我不义!一次性给我三年的工资,就想踢走我?没那么容易!我才不会让他们俩顺心得意!」

  「你想怎么样?」卫青微微蹙眉。一次性给足三年工资,那可不是遣散费,是分手费。

  「我现在还不知道。」梅绮再倒一杯酒,「不过我会知道的,我一定会想出办法的。」

  阿青担心地盖住杯子,劝她:「别再喝了,你会醉的。」

  「我想醉。」梅绮忽然又哭了,「阿青,你记得吗?上次自横在你这里喝醉了,你把我叫来,让我领他回去;如果我醉了,你会替我找自横吗?他会领我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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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绣花鞋子梅花咒》--作者:西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