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居
和德国人结婚后,拿3年居留,德国配偶突然死亡,居留还有效吗,以后申请长居有问题吗 有遗产吗?分俺们点儿
打个电话问外国人局吧 手头有本外国人法,要不我帮你看看
里边有没提到这种情节 正常需要和德国人结婚共同生活2年,才具有独立的居留权,就是说没有配偶也不影响你在德国的居留。配偶突然死亡属于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就算你们还没有共同生活2年,也具有了独立的居留权利,但是不能像有配偶一样,在结婚并共同生活3年后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而是要按照一般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规定申请,即最少在持有居留5年之后,当然你还要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
如果移民局因为你配偶死亡而刻意刁难你的签证,那么你可以考虑找个专做外国人法的律师帮你处理,基本上你的居留是没有问题的。
[ 本帖最后由 睡不醒的猫 于 2007-3-30 19:54 编辑 ] 版主呢,给LSD加分 幸好额还没翻书,哈哈哈 我觉得要是刁难,可能会在生活经济来源等问题上做文章 我觉得要是刁难,可能会在生活经济来源等问题上做文章 原帖由 jochenyu 于 2007-3-30 19:3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和德国人结婚后,拿3年居留,德国配偶突然死亡,居留还有效吗,以后申请长居有问题吗
你有何预谋,太可怕了!!!:o 应该是意外死亡,
如果是HAUSFRAU的的话, 没有正式工作, 可以拿到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吗? 原帖由 jochenyu 于 2007-4-1 18: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意外死亡,
如果是HAUSFRAU的的话, 没有正式工作, 可以拿到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吗?
拿不到的,你靠什么在这生活呢。 原帖由 jochenyu 于 2007-4-1 18: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意外死亡,
如果是HAUSFRAU的的话, 没有正式工作, 可以拿到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吗?
什么叫"应该是意外死亡"?!?!?!$考虑$
偶怎么听着觉得后背发凉?!$汗$ 原帖由 oliviar 于 2007-4-1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应该是意外死亡"?!?!?!$考虑$
偶怎么听着觉得后背发凉?!$汗$
同问,同感!$frage$ $汗$ 德国人应该都有什么人身保险之类的吧,结过婚的老婆还有养老保险的份呢。最好请个律师,避免被他的家人给蒙了。遗属的生活应该没问题的。 疾病、车祸,都是有可能的。 不要在这里给人家瞎出点子.
不要一不小心成了Beihilfe zum XXXX.$汗$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7-4-2 09: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疾病、车祸,都是有可能的。
"可能"这个词说明是意外.
可LZ写的是"应该"啊!:o
那还能叫意外啊!
偶怎么看都觉得象是要.......$郁闷$ 原帖由 oliviar 于 2007-4-2 17: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这个词说明是意外.
可LZ写的是"应该"啊!:o
那还能叫意外啊!
偶怎么看都觉得象是要.......$郁闷$
可能她用词不是这意思吧$汗$ 原帖由 睡不醒的猫 于 2007-3-30 19: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常需要和德国人结婚共同生活2年,才具有独立的居留权,就是说没有配偶也不影响你在德国的居留。配偶突然死亡属于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就算你们还没有共同生活2年,也具有了独立的居留权利,但是不能像有配 ...
亲爱的,你真厉害..$送花$ $送花$ LZ不会要杀她老公吧,我身边可发生过为了居留和财产杀老公的 $汗$ LS的说话好直啊.... 如果LZ.............只是如果.................是当事人的话
用这么平静的语气发这个贴
看着好寒....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7-4-4 19: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最近看侦探片看多了
我的反应也是。。。。
$握手$ $握手$ $汗$ 原帖由 bagpipe 于 2007-3-31 1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要是刁难,可能会在生活经济来源等问题上做文章
认识一个mm跟德国人结婚三年内离婚,刚签完离婚证明3个月后收到外国人局的信,要求出示全天工作合同证明在德国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他还有一个小孩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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