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居
和德国人结婚后,拿3年居留,德国配偶突然死亡,居留还有效吗,以后申请长居有问题吗 有遗产吗?分俺们点儿
打个电话问外国人局吧 手头有本外国人法,要不我帮你看看
里边有没提到这种情节 正常需要和德国人结婚共同生活2年,才具有独立的居留权,就是说没有配偶也不影响你在德国的居留。配偶突然死亡属于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就算你们还没有共同生活2年,也具有了独立的居留权利,但是不能像有配偶一样,在结婚并共同生活3年后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而是要按照一般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规定申请,即最少在持有居留5年之后,当然你还要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
如果移民局因为你配偶死亡而刻意刁难你的签证,那么你可以考虑找个专做外国人法的律师帮你处理,基本上你的居留是没有问题的。
[ 本帖最后由 睡不醒的猫 于 2007-3-30 19:54 编辑 ] 版主呢,给LSD加分 幸好额还没翻书,哈哈哈 我觉得要是刁难,可能会在生活经济来源等问题上做文章 我觉得要是刁难,可能会在生活经济来源等问题上做文章 原帖由 jochenyu 于 2007-3-30 19:3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和德国人结婚后,拿3年居留,德国配偶突然死亡,居留还有效吗,以后申请长居有问题吗
你有何预谋,太可怕了!!!:o 应该是意外死亡,
如果是HAUSFRAU的的话, 没有正式工作, 可以拿到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