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金城武 发表于 2007-4-13 21:53

还是请教退税的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
去年工作的第一个月有两头家,因为原来居住地的房子没找到NACHMIETE,但是我在这个月的20号已经在工作城市所在地ANMELDEN了,我的意思是实际上这个月我是两头付房租的,但是Anmelden的时候我是说这个月的20号我才搬到工作地的房子住,这样的话前面19天还算不算两头家呢?如果不算的话,是不是这19天我要填在第二页42,43行哪里。20号到月底才填在69,70行哪里呢?

最爱金城武 发表于 2007-4-14 10:18

$郁闷$ $郁闷$ $郁闷$

最爱金城武 发表于 2007-4-16 09:27

$送花$ $送花$ $送花$

阿尔贝斯 发表于 2007-4-16 14:00

最爱金城武 发表于 2007-4-16 21:57

这个好像不算两头家,而是算在搬家费里面。
但是我不知道得是因为我Anmelden的时候说我是20号才搬来的,那么前19天家到公司的距离可以填从原来城市的家到公司的距离吗,请高人指点

abcc 发表于 2007-4-18 15:04

退税时如果你不清楚如何填,就另附一张纸,一项一项清清楚楚的写下来,
财政局的税官会帮你尽量多的退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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