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成立英国式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吗?记得以前华商报上刊登过类似广告
如题, 谁能提供那次广告的公司或者事务所的联系方式吗? www.rechtkurz.dechinesische Sprache : 02211308767 要小心!所谓英式1镑有限公司对于想取得相应德国居留,在德国转签证是帮不了什么忙的。而且,经手这一业务的,有很多浑水摸鱼的。 不需要转居留,只需要能正常经营就可以了,公司老板不来德国的.谢谢楼上. 理论上我们作为学生是成立不了这样的公司的。
但是的确有中国学生开了GmbH, 但是不知道怎么办的,就是知道花了不少钱。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 本帖最后由 ffm1 于 2007-4-18 18:32 编辑 ] 原帖由 ffm1 于 2007-4-18 11: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你说的是两码事情, 我问的和GMBH没关系,和学生也没关系, 人家不是学生身份.
这背后就有很多法律认知上的误区。
第1,德国法律界总体认为,所谓英式1镑有限公司是不严谨的,有很多的经不起推敲,易触礁,待观察。专业文献中很多记述,在此不赘述了。
第2,要在德国注册经营公司,要正常经营,公司的总经理一定要是德国公民或是持有相关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股东来不来德国无所谓,但经理少不了,否则都没法注册。没正式注册之前,不比小孩过家家强多少。
第3,英式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就不是被德国法律承认的GmbH,当然会有不同等地对待。
第4,不要简单认为德国法律会有很多空子让人钻,很多前提(或障碍)只能是老老实实满足或等待条件满足。很多自以为得计的弯弯绕绕其实是外行的Hirngespenst。倒是会有人趁机利用某种心理来不当牟利,那些报纸上有些广告(同名报纸上还有什么世界护照的广告呢,不就是难民救济书的登记证吗,有人拿这个骗人办居留。三年两头大赦什么的)的实质,又何尝是见得了天日的。
其实,如果国内的老板单是为了在海外注册个公司,在国内做门面的话,Bahamas或者Virgin Islands不会没听到过吧?不过,随着国内法律的调整,这类公司的用处会越来越小。
fff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本帖最后由 ffm1 于 2007-4-18 18:31 编辑 ] 无非是想提个醒
[ 本帖最后由 mazhenzhou 于 2007-4-18 18: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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