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申请工作许可的流程
本人情况:我今年两月底签了一家公司的合同,然后公司说有专门的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为我申请工作许可的事情,但我等到现在说材料还在劳工部。想知道,最后到底是哪个部门有权批准工作许可呢?虽然现在都是外国人管理局管,但我理解好像是先通过外国人管理局递交申请,然后他们会转给劳工部,等劳工部批准了工作许可,再转回外国人管理局来批准你的居留许可。我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呢? 希望了解的人指点一下。还想问一下,在这过程中让公司去催一下能不能让进程变快呢? 等的好烦呀。
[ 本帖最后由 jessfield 于 2007-4-23 15: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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