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水壶
发表于 2007-6-9 18:48
原帖由 Sorpresa 于 2007-6-9 18:3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你呗,以后谁家有猫要带养,你肯定还能帮助别人!因为从小雷锋精神学的好$kiss$ $kiss$
$汗$
我的意思被你误解了
我是说像Jmm这样好心还被人误解,真的让人心寒
旺财
发表于 2007-6-9 18:56
偶知道!:P
长袜子皮皮
发表于 2007-6-9 19:22
原帖由 Julie-Ji 于 2007-6-9 16: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你说话时好好想一下,帮助跟施舍是两回事!!!
就因为我物质条件好点就有罪了吗??就不能帮助别人了吗???
为什么做个好人这么难 !!!!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长袜子皮皮
发表于 2007-6-9 19:24
散了吧都,太没意思了这事儿闹的
sosohuan001
发表于 2007-6-9 19:37
实在是弄不清楚又发生了什么,昨天不是说可以接回来了么?怎么又出现波折?
是不是卷心菜,觉得现在那家人条件好,所以努努托给那家更好?如果因为这样,倒也蛮辛酸的。有时候不是不愿意要回来,而是怕它会受苦,所以忍痛托给别人。当然,我只是猜想,不了解具体情况,昨天看完帖子以为今天就可以看到努努了。$郁闷$
nemo_nemo
发表于 2007-6-9 19:52
怎么又出了如此的状况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无语中。。。。。。$m9$
superjade
发表于 2007-6-9 19:55
原帖由 Sorpresa 于 2007-6-9 17: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有个馊主意。嘻嘻最近有谁想养猫不?花个100欧元,剩下的钱julie和大家凑(或者那个带养的mm出,因为毕竟都是她搞出来那么多事)。唯一的要求,就是经常发照片上来。只是个构想啊!:)
我看还是算了,这里的妹妹虽然都爱护动物,但是多数是学生,100欧出的起但是不一定比现在的主人给努奴的条件好,而且努努已经适应得差不多了,不要再折腾它了,来回换主人他也难受呀:( :( :(
superjade
发表于 2007-6-9 19:59
原帖由 Sorpresa 于 2007-6-9 17: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 $握手$ $握手$
可能不能说被人玩弄了感情,但是心情的确起伏了好几次。算了,散了得了。
$握手$ $握手$ $握手$
yueer8000
发表于 2007-6-9 20:39
原帖由 miau 于 2007-6-9 1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觉得卷心菜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给julie-jiMM啊
一下子出800有点吓人
但是分做一年,两年,甚至三年的,就还好了
菜菜再考虑一下啊
$握手$ $支持$ $高$
不想欠,就慢慢还嘛。就算以后还的时候人家不要也可以买东西给人家,实在不行捐给动物保护协会也好!这里大家都那么关注努努,julie-jiMM帮助了菜菜和努努团圆,菜菜MM应该为自己和努努负责呀,如果现在说放弃努努,真是虎头蛇尾呀!$郁闷$
可能是偶太激动了,说的过火的话希望大家原谅!$汗$
nemo_nemo
发表于 2007-6-9 20:41
哎,看了前面的帖子,很是感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真的是说不清楚,其实nunu这件事上菜菜和JulieMM各都有理,只是处理事情的出发点不一样,和思维的方式不一样罢了。大家也就不要再争了,希望最终nunu能过得好!!!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7-6-9 20:45
猎户座
发表于 2007-6-9 20:58
原帖由 nemo_nemo 于 2007-6-9 20: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看了前面的帖子,很是感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真的是说不清楚,其实nunu这件事上菜菜和JulieMM各都有理,只是处理事情的出发点不一样,和思维的方式不一样罢了。大家也就不要再争了,希望最终nunu能过得好 ...
你说什么,哦都听。$害羞$ 哦都跟。
不要争执了吧,斑斑来了顺便把这帖子也关了吧,这样讨论的话题本来就不属于这个版快,无论有怎么样的情绪,也不该让斑斑难做呀。
就这样吧。
TO卷心菜:我们看来个性不同,所以也话不投机,要握手言和,根本就是在勉强对方。反正吵也吵了,就维持这个状态吧。不过,你最后那个决定,我给你个尊敬。不枉我拍你,骨气你倒还有。不错。(不是反话。认真讲。)$送花$
TO JULIE:还是两个字:敬佩!$送花$
TO最重要的背后支持的斑斑:你一直在背后默默的辛苦和努力,令人感动!是当之无愧的宠物斑竹!$送花$
TO所有热心相助的ID:大家都是好人!$送花$
yueer8000
发表于 2007-6-9 21:04
哎,看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想做点好事,真难!!难怪会说: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m27$
猎户座
发表于 2007-6-9 21:05
最后TO 本楼LZ:
送你点好东西,为你的大楼开张添点喜气,哦收集了点你的精彩发言:
段落一:出自失猫案本楼
发表于 2007-6-8 12:00资料个人空间短消息加为好友
其实我觉得菜菜的话有道理的。因为我以前说了,我就这个问题问过我的德国老公,他虽然不是律师,但是打过很多官司。关于小猫小狗象自己的孩子这件事,我对他也说了。他说,根据德国法律,这些小动物是“物”,跟孩子不一样。根据民法,你只能告那个没有对这个”物“拥有所有权,却把这个”物“转给别人了的人,也就是说,只能告那个中国女孩。而领了猫猫的新主人,他是 gutglaebig的,所以他受法律的保护。学过民法的可以看看这一段。说的很清楚的。我刚刚考过民法,对这段记得很清楚。
大家责怪菜菜是不对的。她确实是要不回来了。
上面那个Julie说能要回来,我觉得够呛,因为你不是猫猫的主人,以什么身份要呢??
大家都散了吧。让努努在新家平静地生活吧。
发表于 2007-6-8 13:46资料个人空间短消息加为好友
[实用信息] “热线十大金曲”&“热线合唱金曲”-金曲连播节目(第一期)!
那大家都等好消息!
祝楼上的成功!
段落二:
出自JULIE爱犬帖
原帖由 pony1160 于 2007-6-8 20: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俺也是慕尼黑的呀,你们聚会别忘了我。
段落三:
即本大楼,请漫漫爬楼观赏风景。
红色字体,尽待大脑运作正常,目光敏锐,思考严谨的朋友观赏观摩,恕在下不一一分析比较解析,就此别过!
$bye$
当时明月在
发表于 2007-6-9 21:17
这样一个事情最终落下了帷幕。结局让人唏嘘感叹,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没必要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思想,也无需委屈自己盲从于别人的判断。
谈谈我的想法。这件事之所以成了这样,我觉得很重要的就是前面有的MMS已经说到了的 我们错误判断了NUNU的重要性。 之所以这个帖牵动了那么多人心,是因为大家都被猫猫离奇的遭遇以及主人的感情所感动。 一波N折,包括中间一度没有消息,知道前天晚上菜菜宣布决定,JULIE站出来解决了问题,昨天大家开心进帖,欢呼雀跃。然后半夜峰回路转,考虑到价格,考虑到自尊,NUNU被放弃。 其实只能说明对于主人来说
价格 或者 自尊 大于 NUNU的意义。
zf_helen
发表于 2007-6-9 21:31
哎,除了一声叹息我还能说什么!总这么180度转弯,有点承受不了!
superjade
发表于 2007-6-9 21:31
原帖由 猎户座 于 2007-6-9 21: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后TO 本楼LZ:
送你点好东西,为你的大楼开张添点喜气,哦收集了点你的精彩发言:
段落一:出自失猫案本楼
发表于 2007-6-8 12:00资料个人空间短消息加为好友
其实我觉得菜菜的话有道理的。 ...
:D :D :D
旺财
发表于 2007-6-9 21:51
原帖由 猎户座 于 2007-6-9 21: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后TO 本楼LZ:
送你点好东西,为你的大楼开张添点喜气,哦收集了点你的精彩发言:
段落一:出自失猫案本楼
发表于 2007-6-8 12:00资料个人空间短消息加为好友
其实我觉得菜菜的话有道理的。 ...
:D :D $m22$ $m22$
urzl
发表于 2007-6-9 23:46
尊重lz的选择~~~~~~~希望lz能恢复心情。
当时明月在
发表于 2007-6-10 00:49
谢谢宁儿把这个贴打开。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7-6-10 01:02
呵呵,早就料到是这个结局,看出来卷心菜是个说话做事没责任感的人,当初说无论花多少钱把nunu买回来的也是她,如今为了自己可笑的自尊放弃了nunu的也是她,就想上面各位姐妹们说的,大家太高估nunu的重要性了,它不过只是只猫而已~$bye$
鱼儿
发表于 2007-6-10 02:07
真的是无语了, 不知道LZ你到底怎么想得. 如果是我, 第一时间听到要回NUNU要800欧, J MM愿意帮我出. 我会想到我暂时可能不能凑到那么多钱, 但我会给J MM说, 或者立个借条怎么怎么慢慢还. 我觉得这个和你的自尊并明天冲突. 这里的MM们也说了,我们都愿意为NUNU贡献一点, 看好, 是NUNU....这里的姐妹都是爱动物的, 很有爱心的,这点你不用怀疑.
你现在做的这个决定, 我觉得跟你之前在这里来发帖子求助根本就是反面. 你既然这么爱NUNU, 后面又通过很多办法想要回NUNU, 现在J MM这个好心的MM能帮你要回来了. 你应该感到高兴还对. 毕竟NUNU是你的孩子.我刚才顺口就问了GG: 如果NUNU的情况发生在我们有猫的身上,你会怎么办? GG毫不犹豫的就说,就算抢钱也要要回来. 话是说的夸张点了, 但我想大家都能知道是什么意思. 可是你呢? 我真的很不理解你, 你到底在想什么???到底想在这里闹多久? 每天这里的好多MM都来关心这个帖子, 要的就是个好结局. 而你呢 总觉得你每次看到我们这些MM正在为即将来临的好结果泼冷水. 真是主次颠倒了吧. NUNU是你的孩子, 现在我想是大家的孩子了. 你如果真的就这样放弃了NUNU 我觉得你并不是因为自尊, 钱说了可以慢慢的还, 根本就不会影响你和J MM做好姐妹的关系!!
我说完了....你自己想吧. 这个帖子真的是太没意思了. 浪费大家的时间!!!!!!!!!!!!!!!!!!!!!!!$bs$ $bs$ $bs$
$bye$
小羽
发表于 2007-6-10 09:45
原帖由 鱼儿 于 2007-6-10 0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是无语了, 不知道LZ你到底怎么想得. 如果是我, 第一时间听到要回NUNU要800欧, J MM愿意帮我出. 我会想到我暂时可能不能凑到那么多钱, 但我会给J MM说, 或者立个借条怎么怎么慢慢还. 我觉得这个和你的自尊并 ...
刚发现这个楼又开了。
我也问我bf了,他说先借钱呗,不愿意跟不认识的人借就向朋友借。800欧虽然挺多,但又不是天文数字,多打打工也就还上了。
我现在觉得nunu在新家也未必是件坏事。
ringty
发表于 2007-6-10 11:38
JMS不要再说了
再说菜菜MM真的要把猫分期付款赊回来了
偶现在倒是觉得NUNU待在新家会开心一点
再说这个所谓新家都待了有一个多月了,已经是家了吧
tinataotao
发表于 2007-6-10 12:04
... ... 人呐~~~~~~$m7$
我爱啊畅
发表于 2007-6-10 12:14
$m4$ $m4$
superjade
发表于 2007-6-10 15:29
看了会,原来两个帖子合并了,还是建议宁儿锁帖,既然楼主意已决,我们也没有必要在讨论下去,希望努奴在新家开心幸福, 不要想念曾经的妈妈$送花$ $送花$
丢手绢
发表于 2007-6-10 16:03
原帖由 Sorpresa 于 2007-6-9 17: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有个馊主意。嘻嘻最近有谁想养猫不?花个100欧元,剩下的钱julie和大家凑(或者那个带养的mm出,因为毕竟都是她搞出来那么多事)。唯一的要求,就是经常发照片上来。只是个构想啊!:)
哈哈,我倒想出钱买回来
:)
freeman
发表于 2007-6-10 19:42
默默跟贴至今,只能说,唉其不幸,努其不争。
散了吧。
此菲比非彼菲比
发表于 2007-6-10 20:17
到底最后怎么弄了呀?
我都快晕死了
本来是来看happyending 的
哪知道现在这么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