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liya
发表于 2007-6-8 02:25
猎户我支持你!$送花$
还有Julie-Ji 实在是个好人!$送花$
欧文
发表于 2007-6-8 07:05
原帖由 weiweiliya 于 2007-6-8 03:2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猎户我支持你!$送花$
还有Julie-Ji 实在是个好人!$送花$
同感。支持。
$支持$ $支持$
Sorpresa
发表于 2007-6-8 09:48
原帖由 当时明月在 于 2007-6-8 02: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Julie-Ji mm出现,希望这件事情有转机。
菜菜MM不要再意气用事了,一切为了NUNU。$握手$
真希望这个事情还是有个大团圆结局!
猎户座
发表于 2007-6-8 10:11
原帖由 Julie-Ji 于 2007-6-8 00: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菜MM,我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钱,时间,律师,我全有,也全出, 你真的应该联系我,让自己的宝宝早点回家。它是你的孩子,就这样放弃了,他也会很难过的,只不过自己说不出来。
想一想他再见到你的 ...
mm,我把唯一的尊敬献给你。$送花$
你才是好样的。而且我相信凭你的能力和勇气绝对办的好。不说其他,无论结局如何,偶敬佩你一个先。$送花$
小羽
发表于 2007-6-8 10:41
$送花$ $送花$ Julie-Ji mm真是个好人。希望事情就此能有个专机
pony1160
发表于 2007-6-8 11:00
其实我觉得菜菜的话有道理的。因为我以前说了,我就这个问题问过我的德国老公,他虽然不是律师,但是打过很多官司。关于小猫小狗象自己的孩子这件事,我对他也说了。他说,根据德国法律,这些小动物是“物”,跟孩子不一样。根据民法,你只能告那个没有对这个”物“拥有所有权,却把这个”物“转给别人了的人,也就是说,只能告那个中国女孩。而领了猫猫的新主人,他是gutglaebig的,所以他受法律的保护。学过民法的可以看看这一段。说的很清楚的。我刚刚考过民法,对这段记得很清楚。
大家责怪菜菜是不对的。她确实是要不回来了。
上面那个Julie说能要回来,我觉得够呛,因为你不是猫猫的主人,以什么身份要呢?
大家都散了吧。让努努在新家平静地生活吧。
[ 本帖最后由 pony1160 于 2007-6-8 12:01 编辑 ]
当时明月在
发表于 2007-6-8 11:44
原帖由 pony1160 于 2007-6-8 12: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觉得菜菜的话有道理的。因为我以前说了,我就这个问题问过我的德国老公,他虽然不是律师,但是打过很多官司。关于小猫小狗象自己的孩子这件事,我对他也说了。他说,根据德国法律,这些小动物是“物”,跟 ...
MM说得有道理,但是法律并不是完全黑或者白,中间的灰色地带也是靠人来争取的。
既然前面JULIE MM愿意帮忙,总算是给这件事情一个努力的方向。而菜菜既然如此留恋NUNU,配合一下,争取一下,也总算是尽人事,听天命的意思吧。
大家不是非要逼她把NUNU要回来不可,而是一种态度,一种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pony1160
发表于 2007-6-8 12:05
可是大家也知道打一个官司在德国要很长时间的么,我觉得我要是菜菜的话,心受不了这种来来回回的折磨了,大起大落的,也没心思看进书去,也没心思打工,我会先放弃了,只求努努在别人家过得快乐。
我看了菜菜以前的话,她还要打工,还要学习,很不容易的啦。
[ 本帖最后由 pony1160 于 2007-6-8 13:06 编辑 ]
Julie-Ji
发表于 2007-6-8 12:34
我已经说了,法律上我有好的律师,不要忘了法律也是人定的,我还出钱,总之我就问他一句话,你说我要怎么样我才能把这只猫带回家?只要不是太过份的,我就照单全收。猫猫我是一定要让主人带走的。
我就不信了!!
Julie-Ji
发表于 2007-6-8 12:37
大家都先不要谢我了,等我把猫猫要回来再说!!
然后我请大家出来聚聚,都是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