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claoma 发表于 2007-5-1 12:08

原帖由 Daniela 于 2007-5-1 12: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 你不要冲我来,我也是好心呀!她老公也是个人,人都有弱点,她应该多少对自己的老公有点了解吧,先别跟她老公正面冲突!
"还在读书,要打工付房租,还要做饭,还给脸色看",你认为这些Lz本身就没有责任吗?还没结婚时就 ...
我是真的很好奇,到这种程度还能怎么忍,求教的.
她结婚前怎么过的,现在也能怎么过,和自己父母说了,自己打工的钱,再请父母给点,怎么不能过?好过受那种变态男人的窝囊气

雨蝶 发表于 2007-5-1 12:22

原帖由 Daniela 于 2007-5-1 12: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 你不要冲我来,我也是好心呀!她老公也是个人,人都有弱点,她应该多少对自己的老公有点了解吧,先别跟她老公正面冲突!
"还在读书,要打工付房租,还要做饭,还给脸色看",你认为这些Lz本身就没有责任吗?还没结婚时就 ...

就怕好心办坏事,不是什么事情都能这么处理的,她老公那种人,就是欺负她软弱,这种男人,有什么好留恋的。结婚以前她付房租,那时大家都没钱,每个负担一半是有情可原的。我没听说哪个家庭,女孩子嫁了人了,老公也有收入,也能养得起她,结果还要靠娘家的。这个还算结婚吗?这种男人,找个好律师,在中国和德国都是一告一个准,光离婚还是便宜他了。婚姻双方都有赡养对方的义务。妻子没有收入,丈夫当然要承担起赡养妻子的义务,这个走到哪里都是不变的。

你论调让人觉得奇怪。

Daniela 发表于 2007-5-1 12:39

回复 #153 雨蝶 的帖子

我只是说出我的看法,还谈不到什么"好心办坏事",Lz应该有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只有Lz最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
我想你们还没有真正了解我的话的意思,我不是让Lz忍让,我是想让Lz心死,如果对她LG不抱任何幻想了,其它就都是形式了.
你说的"妻子没有收入,丈夫当然要承担起赡养妻子的义务",我觉得不应该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上面,你认为LzLG没离婚的时候都不想养她,真正离了婚后还会养她,在逃避责任方面她LG应该比她更擅长!
结婚以前她付房租,那时大家都没钱,每个负担一半是有情可原的。
即使大家都没钱,也不应该Lz付房租,而应该各付一半房租,这是原则性问题,不知她们原来怎么想的?$frage$
结婚以后不管钱有多么少,也应该放在一起,共同支付生活开支,这样的话,一方收入高了,就是家庭总收入高了,还好说一点.
如果一直AA,后来因为一方收入增加,就要求他多承担生活开支,他就会觉得他吃亏了,谁让原来就没有家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呐?

[ 本帖最后由 Daniela 于 2007-5-1 14:04 编辑 ]

雨蝶 发表于 2007-5-1 13:33

原帖由 Daniela 于 2007-5-1 13: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说出我的看法,还谈不到什么"好心办坏事",Lz应该有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只有Lz最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
我想你们还没有真正了解我的话的意思,我不是让Lz忍让,我是想让Lz心死,如果对她LG不抱任何幻想了,其 ...

你没看清楚吧,他们是一方付房租,一方付其他费用,也算是AA了

我没看出来你是想让lz心死

还有对于你对家庭财产的观念不敢苟同,没结婚前,都花父母钱,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和自己财产共享?结婚以后,两个人的钱就应该都变成了共同财产,这个是大多数家庭处理双方财产的办法吧。她老公在结婚前就应该清楚地知道婚姻意味着一个家庭,一份责任,从此他就要负担起赡养另一方的义务了。而且她老公结婚前也很清楚自己马上就要工作赚钱了,而自己老婆还有一段时间才能毕业,这种情况下它要求结婚,本来就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的。况且一开始,他老公也是承担了赡养自己老婆的义务,不用她出钱,可是后来却变卦了,这又能说明什么?

你还是在仔细看看楼主的发言吧。

[ 本帖最后由 雨蝶 于 2007-5-1 14:39 编辑 ]

Daniela 发表于 2007-5-1 14:16

回复 #155 雨蝶 的帖子

你又没看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房租应该分摊,而不是全由一方付,另一方付其它费用.你再看看.:D

梨窝浅笑 发表于 2007-5-1 14:55

原帖由 鸟的迁徙 于 2007-4-30 17: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不一样的看法。
mm把自己当成什么了?你妈妈把你当成什么了?又不是摇钱树。
谁家不是一个孩子,你家嫁女儿,人家还给了儿子呢。有什么不一样?

在中国大操大办的婚宴,一般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就让人觉得很不值钱,很低贱。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这种恶习早就该摒弃。你还拿来跟你老公谈,要钱。是我我也不给。凭什么?

在德国谁赚钱都不容易,把钱拿来花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怎么会情愿?礼金又不是自己的,给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所谓丈母娘?换位思考一下。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不明白?
如果这种事情你们有分歧,为什么结婚前没谈好,这不是一件事情的态度问题,而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人生的基本态度都不一样为什么结婚?这是人品问题。

你的这种态度,换了别人也不会再喜欢你了。这种女人真不可爱。恶俗。

还有起哄的人,鼓动离婚的人,爱情和婚姻不是相互对抗的。彼此应该坦诚布公,多为彼此考虑。如果你觉得自己找错人了,那我要说一句,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变了,人么人找什么人~~~如果你觉得你的另一半差、变了。说不定他心里现在比你还后悔。

如果都不是什么好人就凑合着过吧~~别出来丢人现眼。


有道理!$支持$
这位mm一定跟lz mm的lg很般配$支持$

Ando 发表于 2007-5-1 15:23

梨窝浅笑。。是周启生的吧。

sehnen 发表于 2007-5-1 15:30

虽然看完LZ的贴子之后的第一感觉是,LZ的LG有二心了,但是客观的来讲,你们在一起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吧,有没有一起展望过将来呢,呵呵,Lz的LG挣的不算少了吧,不会月月光吧,一定会有两夫妻的投资理财计划,这也一定不会只是对一方有利的,话说回来就是,会不会是在某些问题上沟通有了问题,静下心来好好谈谈,人有时候急起来,一些脱口而出的话或决定可能会有失分寸的,难免会伤及彼此。沟通永远是保持感情常青的不二法门。
转过头来讲年龄,如果确定是人品的缺陷,30岁放弃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要有压力!
保护好自己!也尽可能的去保护珍惜两人共有的感情!

2007 发表于 2007-5-1 15:39

Ando 发表于 2007-5-1 15:45

原帖由 2007 于 2007-5-1 16: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许冠杰的。给白家采用。
谢谢更正。$握手$ 岁数大了,开始胡说八道了。:mad:
浅草妖姬是周启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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