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住房问题
我最近要搬家, 但这里的房子又出于某些原因还想留着, 然后到另外一个州的另外一个城市再签一个房子, 而且我也住在那里. 那么我就有了两处住房. 我是否可以把原来那个房子 zwischen 给别人住?另外我本人的 Anmelden 是不是在这两处随便哪里都可以?
请明白的过来人指教!:) 我也想知道
$怒吼$ $怒吼$ 能否转租房子,得和hausmeister商量,一般是禁止得。
另外,两处房子,在两处anmelden,在很多城市需要缴纳nebenswohnungsteuer
原帖由 saarchinese 于 2007-5-9 10: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最近要搬家, 但这里的房子又出于某些原因还想留着, 然后到另外一个州的另外一个城市再签一个房子, 而且我也住在那里. 那么我就有了两处住房. 我是否可以把原来那个房子 zwischen 给别人住?
另外我本人的... LZ在两个城市都可以anmelden。一处主居住地,一处第二居住地。需要根据第二处居住地的面积缴纳第二套住宅税。
考虑清楚。 你想保留房子,在你不在的期间转租出去,这些只要房东同意即可,和Anmeldung没有关系。你完全可以把Anmeldung的地址换过去,等你回来的时候再换回来。这样就不用为Nebenwohnung交钱了。
如果房子你ZWISCHEN给别人的话,可能他也需要在这里Anmelden,这样你也AN在这里,容易出问题。 原帖由 lian_diary 于 2007-5-9 12: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房子你ZWISCHEN给别人的话,可能他也需要在这里Anmelden,这样你也AN在这里,容易出问题。
这句考虑得比较周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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