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3 14:27

求助(更新版):幼儿园问题

儿子这些天说不愿上幼儿园,不知原因。
结果,我今天在幼儿园亲眼看到他受到了来自园长的不正当地待遇。再加上半年前儿子在幼儿园意外撞伤门牙(我们自己负担的检查费用,后来脱落)的事,决定跟幼儿园深究,至少不能让鬼子舒服了。
请各位懂行的人士给点专业意见,走什么样的途径?

看到回复,谢谢各位。
目前,牙齿受伤的证明我们保留的有;
关于昨天被幼儿园长粗暴训斥,我亲眼见,旁边有其它小孩,好像还有一个老师。只是当时很生气,有点糊涂了。

经过是这样,儿子进了教室,有其他孩子用手拍他的后背和脖子。儿子不高兴,就回头推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倒下,没有摔伤,起来就没事了。我这时候在教室门外看着。结果,园长从教室的另外一个门冲过来,猛力扯了儿子的胳膊,让他转向她,然后用很糟糕的态度和高声调训斥。儿子吓坏了,当场大哭。我在儿子哭前试图叫园长出来,到外边给她解释,可是她没听见。然后我进门,告诉她不是儿子开的头。先安抚孩子。她看到家长就有点晕了,没说出什么。我领孩子出来,她跟出来,我再没说什么,告诉她我的同事会给她电话。德累斯顿的德国人,素质还是比较差的,我不确定她事后还会不会将真话。只有抓紧时间让管理机关介入,有必要的话,尽快取证。
最大的障碍是语言。我不会德语。但是,我决心为儿子作点什么,为了在儿子心里真正当一次英雄。

[ 本帖最后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5 10:02 编辑 ]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5-23 14:50

BGB § 1631 Inhalt und Grenzen der Personensorge

(1) Die Personensorge umfasst insbesondere die Pflicht und das Recht, das Kind zu pflegen, zu erziehen, zu beaufsichtigen und seinen Aufenthalt zu bestimmen.

(2) 1Kinder haben ein Recht auf gewaltfreie Erziehung. 2Körperliche Bestrafungen, seelische Verletzungen und andere entwürdigende Maßnahmen sind unzulässig.

(3) Das Familiengericht hat die Eltern auf Antrag bei der Ausübung der Personensorge in geeigneten Fällen zu unterstützen.



StGB § 225 Mißhandlung von Schutzbefohlenen

(1) Wer eine Person unter achtzehn Jahren oder eine wegen Gebrechlichkeit oder Krankheit wehrlose Person, die

1.    seiner Fürsorge oder Obhut untersteht,
2.    seinem Hausstand angehört,
3.    von dem Fürsorgepflichtigen seiner Gewalt überlassen worden oder
4.    ihm im Rahmen eines Dienst- oder Arbeitsverhältnisses untergeordnet ist,

quält oder roh mißhandelt, oder wer durch böswillige Vernachlässigung seiner Pflicht, für sie zu sorgen, sie an der Gesundheit schädigt,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von sechs Monaten bis zu zehn Jahren bestraft.

(2) Der Versuch ist strafbar.

(3) Auf Freiheitsstrafe nicht unter einem Jahr ist zu erkennen, wenn der Täter die schutzbefohlene Person durch die Tat in die Gefahr

1.    des Todes oder einer schweren Gesundheitsschädigung oder
2.    einer erheblichen Schädigung der körperlichen oder seelischen Entwicklung

bringt.

(4) In minder schweren Fällen des Absatzes 1 ist auf Freiheitsstrafe von drei Monaten bis zu fünf Jahren, in minder schweren Fällen des Absatzes 3 auf Freiheitsstrafe von sechs Monaten bis zu fünf Jahren zu erkennen.

bonie123 发表于 2007-5-23 15:06

:( :( :( :(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5-23 18:57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3 13: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儿子这些天说不愿上幼儿园,不知原因。
结果,我今天在幼儿园亲眼看到他受到了来自园长的不正当地待遇。再加上半年前儿子在幼儿园意外撞伤门牙(我们自己负担的检查费用,后来脱落)的事,决定跟幼儿园深究,至少 ...
那你要收集证据(人证、物证),能够很明显的证明他的错的,才好采取行动。

孩子他妈 发表于 2007-5-23 20:13

帮顶:) :) :)

laodeguo 发表于 2007-5-23 22:23

孩子以后也不能再进这家幼儿园了

fc200x 发表于 2007-5-23 22:42

这个不正当的待遇具体是什么呀,说来听听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4 18:25

***

希望大家多帮忙。谢谢
刚从sozial amt回来。我的投诉信会被转给幼儿园的法人,有两周的处理时间。黄瓜菜都凉了。我是不是该直接去找市长?

[ 本帖最后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4 18:31 编辑 ]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4 18:43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4 17: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大家多帮忙。谢谢
刚从sozial amt回来。我的投诉信会被转给幼儿园的法人,有两周的处理时间。黄瓜菜都凉了。我是不是该直接去找市长?

就LZ的描述,好像不大能体会事情的真正严重性。
门牙受伤的事情是不是也是幼儿园的责任?还是原因不明?
如果LZ确定事情确实非常严重,并且下定决心要追究。
建议尝试亲自写封信给市长,用英语因该是可以的,德国这方面还是比较民主的。
LZ不久以后肯定会收到回信,不管是不是市长亲自受理的,就算是手下的人也会给你个说法。
可能达不到LZ预期的效果,但是相信LZ把此信给那位园长过目后,也会认真对待这件事情的。
不管他会不会受到什么处理,至少考虑到他的幼儿园在其他家长眼里的声誉,他/她肯定不会再动你儿子。

xumeng 发表于 2007-5-24 18:43

$汗$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儿子很强的说,你完全不用为他担心……

xumeng 发表于 2007-5-24 18:45

原帖由 大宝718 于 2007-5-24 18: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LZ的描述,好像不大能体会事情的真正严重性。
门牙受伤的事情是不是也是幼儿园的责任?还是原因不明?
如果LZ确定事情确实非常严重,并且下定决心要追究。
建议尝试亲自写封信给市长,用英语因该是可以 ...
$ok$ 这次发言很靠谱的说……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4 18:46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24 17: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k$ 这次发言很靠谱的说……

$汗$ $汗$ $汗$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5-24 18:46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4 17: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大家多帮忙。谢谢
刚从sozial amt回来。我的投诉信会被转给幼儿园的法人,有两周的处理时间。黄瓜菜都凉了。我是不是该直接去找市长?
没有用的。这不是在中国,某个领导一声令下,下级诚惶诚恐。在这里下级也有申诉的权利,上级不能强迫的,如果上级武断的话,那他还有律师,律师可以替他争取权利。所以你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你要真的算做什么的话,就只有请律师,但是那也不很快。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4 18:53

相信LZ的目的也不是一定要惩办那个园长,让他受到什么制裁或者处理。
给市长写信,可以表现出LZ对此事的认真性。
市长或者其手下就算回信也不一定会对那个园长有什么很大的不利。
关键是让该园长对此事引起重视,改正教育孩子的方式。

fc200x 发表于 2007-5-24 19:30

掌握语言很关键啊,唉~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4 20:23

回复 #9 大宝718 的帖子

我已经写好了解除合同的信,明天就给她。之后,我会不遗余力,不紧不慢地把这件事弄到最大规模,给她制造烦恼和麻烦,从而从中得到快乐。
损人不利己,作个活雷锋!

swlizhen 发表于 2007-5-24 21:43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4 20: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已经写好了解除合同的信,明天就给她。之后,我会不遗余力,不紧不慢地把这件事弄到最大规模,给她制造烦恼和麻烦,从而从中得到快乐。
损人不利己,作个活雷锋!
典型的某些中国人的心态,就喜欢背地整人,把人踩在脚下,难道这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好办法?
你难道不能开诚布公和园长谈一下。这件事刚开始,从你儿子掉门牙开始你就应该跟她谈,和他据理力争,保护自己的权力。还有你看到你儿子被人摸的时候;如果人家孩子是善意的,那你应该教育孩子,或是意识到你的孩子存在问题。如果别的孩子是恶意的,那你应该站出来,或是跳起来,保护自己的孩子,你有你当孩子家长的威严。
还有你孩子不去幼儿园,难道就一定是幼儿园方面的责任。孩子在不同的成长过程中有不同心里,身理的变化,作为家长应该帮助他克服成长中的问题,适应周围的环境。
如果你儿子在新的幼儿园还不适应,难道你就一个结一个的给他换下去, 一个接一个的整下去。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5 09:30

无话

幼儿园是个孩子融合在一起,发展个性和受教育的地方。至于说别的孩子恶意与否,他们是孩子,这件事不重要。而老师的态度包含了严重的恶意,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如果我不把这件事搞大,等投诉有了结果,将变成一个不痛不痒的小事。没有为这件事负责或付出代价。我可以选择离开这里,但是,以后的其他少数族裔的孩子在幼儿园的境遇又会如何?
没有作父母的人不会理解的。中国人的道德理念,在德国是行不通的。我没有选择,只有继续下去。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5 10:14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4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已经写好了解除合同的信,明天就给她。之后,我会不遗余力,不紧不慢地把这件事弄到最大规模,给她制造烦恼和麻烦,从而从中得到快乐。
损人不利己,作个活雷锋!

突然觉得LZ的心态好像有点怪。
我会不遗余力,不紧不慢地把这件事弄到最大规模,给她制造烦恼和麻烦,从而从中得到快乐。损人不利己,作个活雷锋!
这话说的。。。$汗$

其实离开不是最好的方法,最好的方法是让那个园长重视这件事情,不再这样对待你的儿子或者其他孩子。
LZ这样子解决,这样的想法,让人感觉很不明智。$NO$

swlizhen 发表于 2007-5-25 11:55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5 09: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幼儿园是个孩子融合在一起,发展个性和受教育的地方。至于说别的孩子恶意与否,他们是孩子,这件事不重要。而老师的态度包含了严重的恶意,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如果我不把这件事搞大,等投诉有了结果,将变成一 ...

你爱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孩子的发展不是完全都是幼儿园的责任。融合是双方面的,呢是不是每次家长会都参加,如果听不懂的话,可以看PORTOKOLL,你是不是每次规定的谈话都参加,每次幼儿园的组织的EVENT都参加,你知道现在幼儿园里有哪些PROJEKT,你儿子最喜欢和谁玩,幼儿园里最流行的话题是什么,你有没有请幼儿园的小朋友到家里玩?
德国人是歧视外国人,但你的做法不是消除歧视的最好办法。你要和别人沟通,我和幼儿园老师第一次谈话的时候,她问我们中国人是否用手吃饭,这个问题够弱智了吧,我解释没有,但回头想,我们也有责任,不该在家老喂他。经过接触其实那个老师是个很可爱的人,小孩子都很喜欢她。
记得有个幼儿老师在帖子里写过,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去了幼儿园,就都是幼儿园的责任,老师组织的活动都不配合,对于这样的家长,和这个孩子,她多少在情感上都有些疏远。
我儿子幼儿园里的老师曾经无意中抱怨过,一些土人的孩子,老爱欺负别的孩子,因为语言问题,又无法沟通,但别的家长经常投诉自家的孩子被他们欺负(我也在内)。有个孩子只呆了短短几个月就离开了。
关于儿童教育的事,建议你多看看宝宝园地里的帖子。´或者我们可以在那里讨论。

大花猫 发表于 2007-5-25 11:58

原帖由 swlizhen 于 2007-5-24 21:43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典型的某些中国人的心态,就喜欢背地整人,把人踩在脚下,难道这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好办法?
你难道不能开诚布公和园长谈一下。这件事刚开始,从你儿子掉门牙开始你就应该跟她谈,和他据理力争,保护自己的权力 ...
$支持$
作为亲生父母有时候还会对淘气的孩子发脾气,一个幼儿园老师每天要面对那么多调皮的孩子没有威严怎么行。门牙撞坏的事也没有目击证人,说是孩子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也是极有可能的。
楼主应该教会孩子复述事件经过的能力,这样对孩子每天在幼儿园的经历就可以了解了。
还是先和园里老师谈一下你对他们对孩子粗暴态度的看法,看他们反应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不要一开始就把别人想得太坏。

大花猫 发表于 2007-5-25 12:04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5 09:3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幼儿园是个孩子融合在一起,发展个性和受教育的地方。至于说别的孩子恶意与否,他们是孩子,这件事不重要。而老师的态度包含了严重的恶意,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如果我不把这件事搞大,等投诉有了结果,将变成一 ...
我自己的孩子刚进幼儿园,感觉德国的老师比中国的老师不知要好多少倍。
孩子每天回家都说“阿姨好,阿姨抱,幼儿园好”
昨天接他时他眼泪未干,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小家伙把我领到一扇门前指指门指指手指,虽然2岁还不能说整句话,可他已经把事件经过都表达的很明确了。
如果你孩子门牙撞了,事后自己能说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楼主是否就不会那么多猜疑继而怒气冲天了?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5 12:52

回复 #20 swlizhen 的帖子

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得到过幼儿园的邀请或是通知,让我们参加什么活动,除了捐点小钱。我曾经至少5次以上,领一个同事当翻译到幼儿园和她们沟通,介绍孩子的习惯和背景,听她们的意见和建议,请同事帮忙打电话谈孩子更是不在话下。教育是个系统工程,道理很简单,我们不会推卸责任。我们会努力朝好的方向努力。但是,我所看到的,是我的孩子受到了不属于教育范畴内的惊吓和粗暴对待。这和教育是两回事。我不投诉她歧视,我投诉她对孩子粗暴,不配作一个老师。
那个园长,我从第一次和她签合同,到前天早上,就没见她对园里的孩子笑过,即使是当着家长的面。她是那种素质很低的撒克逊人。西部的人听到这件事都很惊讶。

hasecui 发表于 2007-5-25 13:15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5 13:38

明显的歧视东德,素质差的人哪里都有,西德照样多了去。
越看LZ的发言,越觉得无话可说了。。。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5 14:31

回复 #25 大宝718 的帖子

随便回复一下你的帖子吧。回贴的时候,最好先把贴读完再回。
我的帖子里没有贬低撒克逊人的意思。就如我说,他是个素质很低的外星人。我的房东是东部人,超好,我儿子最喜欢跟他玩。人是有差别的个体,地域不是界限。断章取意,总是容易出差错的。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5 14:42

谢谢各位

不管怎样,我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建议,包括对我的行为有负面意见的朋友。我会按我的想法继续努力。损人不利己,虽然蠢,但是,我要给她一个教训。让她以后见到黄种人,就先想到她的这次教训。
大家都用自己的方式改善华人在欧洲的形象和地位,让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们享受更好的生活。

zhenyihong 发表于 2007-5-25 14:44

回复 #27 QCheng 的帖子

你在哪里?
东部幼儿园里经常没位置,但据说西部的幼儿园都在争孩子。

hasecui 发表于 2007-5-25 15:06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5 16:19

原帖由 zhenyihong 于 2007-5-25 13: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随便回复一下你的帖子吧。回贴的时候,最好先把贴读完再回。
我的帖子里没有贬低撒克逊人的意思。就如我说,他是个素质很低的外星人。我的房东是东部人,超好,我儿子最喜欢跟他玩。人是有差别的个体,地域不是 ...

我是把你写的每个字都读的很清楚才回的。
相信看了你的语句的大多数人想法都和我一样。
我也不是第一个这么觉得的,前面就有人发言指出这点了。
如果你本人并不是这么想的,可以把你的句子改一改,不要让大家误会了你。
觉得LZ有点不可礼遇,之前给你帮助的话,没有半句感谢。
指出你的不足,你就马上翻脸。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更新版):幼儿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