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16:30
原帖由 bankerpeng 于 2007-5-27 17: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也不yong了,咋这么naive呢?
既然玩不起当初何必要玩呢
祝这位Mature的朋友永远一帆风顺,永远只玩别人,不被别人玩。
Good Luck!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16:36
原帖由 leaf.zhang 于 2007-5-27 17: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银行卡上钱,去警察局应该可以解决。
至于假的工作经历,要是写在简历用来找工作,给大学是真的,那些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坚决支持搂主教训她,这种人不但害人,还败坏中国人名声!!
感谢支持!我正在写报警的材料。报警的时候有个稿子,条理一些。
我想找学校解决,主要就是不想外国人看两个中国人因为盗窃打官司,实在不行,也只能让警察教训她了。只要教训,就要教训的彻底一点,才想到要多管齐下.
funfuny
发表于 2007-5-27 16:39
原帖由 bankerpeng 于 2007-5-27 17: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也不yong了,咋这么naive呢?
既然玩不起当初何必要玩呢
haha,女人的马甲,有可能。。。。。。。。$bs$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16:41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5-27 17: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啊lz,我以为你是在这边读完书工作的。$汗$
照你这么说也正常。
不过我看你找回被冒领的钱就好了,什么送的礼物就算了,一是你不一定拿得回来,二是显得心眼比较小。$汗$
看你一再强调|快速“,根 ...
没所谓,能帮忙出点主意就很感谢了!
前面我也说了好多次了,钱和东西都要不回来也没所谓,最主要是要快速合法地教训她。而且礼物要回来也没用,总不能转送别人。
如果报警以后,还要经常和警察局打交道,就烦了,因为我要经常出差,警察的事情又不能耽搁。
bankerpeng
发表于 2007-5-27 16:43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17: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祝这位Mature的朋友永远一帆风顺,永远只玩别人,不被别人玩。
Good Luck!
这不就清楚了,想玩别人,结果被玩了,又怕把事情闹大,想像在国内那样找学校,结果发现不行。
她拿你卡里的钱的确过分了,但这么赶尽杀绝,看来你也不是省油的灯,你告她盗窃,作假,她告你性骚扰,大家慢慢打官司好了
cosimo
发表于 2007-5-27 16:48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17: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所谓,能帮忙出点主意就很感谢了!
前面我也说了好多次了,钱和东西都要不回来也没所谓,最主要是要快速合法地教训她。而且礼物要回来也没用,总不能转送别人。
如果报警以后,还要经常和警察局打交道, ...
$汗$ $汗$ $汗$
这个难。关注中,找到了我也学学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16:52
原帖由 bankerpeng 于 2007-5-27 17: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不就清楚了,想玩别人,结果被玩了,又怕把事情闹大,想像在国内那样找学校,结果发现不行。
她拿你卡里的钱的确过分了,但这么赶尽杀绝,看来你也不是省油的灯,你告她盗窃,作假,她告你性骚扰,大家 ...
哦,这个回复很有创意!顶!我都没想到这个原因和这个下文。
只是希望你做别人的女朋友的时候,要找一个省油的主,千万别摊上象我这样有仇必报的哦。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不要欺骗别人!
记住,再省油的灯,都有火花的!
cosimo
发表于 2007-5-27 16:53
原帖由 bankerpeng 于 2007-5-27 17: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不就清楚了,想玩别人,结果被玩了,又怕把事情闹大,想像在国内那样找学校,结果发现不行。
她拿你卡里的钱的确过分了,但这么赶尽杀绝,看来你也不是省油的灯,你告她盗窃,作假,她告你性骚扰,大家 ...
$支持$ $支持$
还有就是真正打起官司来,她是学生有法律援助,你工作的人,每分钱都得自己掏。;) 要闹多大自己计算一下吧。
ForTry
发表于 2007-5-27 16:54
认识一个国内过来做项目的博士,来德国一年,和公司的年轻小女孩打得火热,结果最后发现是已婚有小孩。一般来说,像这样大送礼物,还派送零花钱的交往关系,不大可能发生在同等年龄层次。
纯个人感觉,不针对任何人,请不要对号入座,谢谢!
bankerpeng
发表于 2007-5-27 16:58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17: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这个回复很有创意!顶!我都没想到这个原因和这个下文。
只是希望你做别人的女朋友的时候,要找一个省油的主,千万别摊上象我这样有仇必报的哦。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不要欺骗别人!
记住,再省油的灯 ...
我什么时候说我是女的了,就是看你做的太不男人了我才说两句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