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5-29 10:38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不想说的,如果真是一般小事,我也不会用这样不光彩的方法去计较。
我为他堕过胎,做手术的时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以前骗了我很多钱,后来离开我了。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去警察局告他,因为是骗,不 ...

揭发别人做假证,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即使没有私仇也可以去做。但是要有切实的证据。

不要管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所谓“忠告”,做假证是危害整个社会的行为,尤其中国人本身就是受害者群体。

funfuny 发表于 2007-5-29 11:01

“得饶人处且饶人”........

无语,中国就是这种所谓中庸的人多了,总想搞一团和气,所谓的和谐社会。。。。。。$bs$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7-5-2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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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想说的,如果真是一般小事,我也不会用这样不光彩的方法去计较。
我为他堕过胎,做手术的时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以前骗了我很多钱,后来离开我了。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去警察局告他,因为是骗,不 ...

不知道说什么好,强烈鄙视这样的男人!!
不知道给大学写信是否有用,如果他在的大学是比较好的大学,我想大学还是会重视的。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7-5-29 11:04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5-29 12: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得饶人处且饶人”........

无语,中国就是这种所谓中庸的人多了,总想搞一团和气,所谓的和谐社会。。。。。。$bs$

是啊,人还是应该有爱有恨,有些人可饶有些人不可饶。

athena_hu 发表于 2007-5-29 11:07

同情楼主


我觉得要搞就要找律师,律师的一封信,比我们十封信都有用,而且,律师要保护你的利益,不会轻易把你的名字供出去的

魔幻安眠药 发表于 2007-5-29 11:09

写错了,其实不是报警,是支持LZ的行动

[ 本帖最后由 魔幻安眠药 于 2007-5-29 12:18 编辑 ]

德国小猪 发表于 2007-5-29 11:15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5-29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楼主


我觉得要搞就要找律师,律师的一封信,比我们十封信都有用,而且,律师要保护你的利益,不会轻易把你的名字供出去的


我是学生,是不是可以先找学校的律师?是不是这种律师很便宜?
我来德国不长时间,德国还没有到能和律师流利对话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找个翻译?
因为自己受过伤害,不太敢让自己身边的朋友帮忙。我有很大的压力。
毕竟堕胎不是光彩的事情。我还要有自己今后的人生。
只好在网上求助大家,帮忙想办法。

idagu 发表于 2007-5-29 11:38

支持楼主

我觉得这个事情和报不报复没关系
楼主如果可能的话 应该报警

这种假证件 假文凭 就是最害人的。如果不惩治一下,我们这些正正经经读书毕业的人都会受害的。$支持$ $支持$ $支持$

DLIII 发表于 2007-5-29 11:58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9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不想说的,如果真是一般小事,我也不会用这样不光彩的方法去计较。

我为他堕过胎,做手术的时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以前骗了我很多钱,后来离开我了。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去警察局告他,因为是骗,不是偷抢。
两个人的事情,没有第三方在场证明,根本说不清楚。
我后来在街上遇到他,向他索要未果,就在扇了他一耳光,转身离去。回到家接到警察局电话,他告我人身伤害。
呵呵,没人遇到过这样的事儿吧。
我不想说出来,就是觉得自己很可怜了,谁叫自己单纯谁叫自己傻。
比较伤心的事,我打了他,他会去告我。我真觉扇他十下都不为过,但谁叫我法律意识淡薄。
我想了好久,发现自己真的没有这么大的心胸,能够饶恕他。
尤其是肚子痛的时候。
我知道说出来,大家会骂我傻。但是不说,大家总觉得我要故意陷害人。
哎,随便了。我只想寻求让他回国的方法,别人对我说什么,我也不在乎了。

年轻女孩子一个人单身在外, 稍微不小心, 就容易被骗财骗色. LZ也不要太自责, 不用说什么自己笨的话, 关键是要吃一堑长一智, 同样的亏, 千万别吃第二次, 希望你以后做事情, 谨慎从事, 当众打人之类的事, 别干了. (要打, 也要找人帮忙去黑巷子里打啊, 真是的. )

想揭露他造假, 关键是证据. 如果你知道他冒充的是国内哪个大学哪个系哪个年级的话, 给他德国的学校写信, 就说你怀疑他的文件不真实, 因为你知道国内那所大学那个系那个年级, 没有这么个学生. 如果你能查到国内那所大学那个系那个年级的学生名单, 最好不过. 如果你认识人, 最有说服力的, 是叫国内那所大学开个声明, 没有这个学生.

如果你没有有力的书面证据, 这事不容易. 无论如何, 你尽力而为吧, 能够让他爆光最好, 实在办不到的话, 你也不必太计较, 举头三尺有神明, 真的坏蛋, 老天迟早会惩罚他.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7-5-29 12:03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5-29 1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众打人之类的事, 别干了. (要打, 也要找人帮忙去黑巷子里打啊, 真是的.

$汗$ 看你说话,有时候真的想笑。

[ 本帖最后由 阳光心情 于 2007-5-29 13: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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