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屋
发表于 2007-6-10 18:12
这帖子也太周星驰了吧
两个人打官司,一群旁人在恶搞
笑死人了
有趣有趣
继续继续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6-10 18:14
原帖由 kittycat 于 2007-6-10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泡帅哥要紧!
那个mm她开玩笑的,不是大变态,是额不好
开心开心哈$送花$
2007说话太好玩了,哈哈,大变态
:D :D :D
芹菜
发表于 2007-6-10 19:14
如果真的一方出了意外,另一方会不会被指控MS$frage$$考虑$
poison
发表于 2007-6-10 19:27
原帖由 逍遥无罪 于 2007-6-9 23: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公道自在人心,公道在于给大家一个温馨平和的环境。你把鼓击得这么咚咚响,不觉得扰民么
给所有人公道,你才可能公道。那大点屁事,搞这么大动静,要是还我们大家公道的话,你应该被$x13$ $x13$ $x13$
哪来的MJ,$x13$
celler
发表于 2007-6-10 22:17
说句客观的话,google搜不出来不代表没有原贴。很多论坛的帖子都google不出来的。
Liv
发表于 2007-6-10 22:21
行了,别争了!
以后发原创贴都记得加一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cool:
2007
发表于 2007-6-10 22:58
ophelia
发表于 2007-6-11 00:00
那个叫binsearch的,我不知道说你这样的什么好。你这种在旁边煽风点火的行为,比起当事双方即使偶有过激言论的争吵,简直恶心的可笑。最烦你这样的人,大热天儿的,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fcb
发表于 2007-6-11 00:03
嗯,没必要把WJ牵涉进去
yyddmm
发表于 2007-6-11 08:37
各个网站,那么多网民,相互转帖,乱乱的,搞不清楚地!的确没必要就这么说无耻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