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
发表于 2007-11-17 13:18
我觉得不是不理你,不是放不下,也不是不宽容。只是一种鄙视罢了。
LZ以胜利者的姿态要求受害者也和你一样未免强人所难了。
如果LZ不是在炫耀的话,就不要打扰人家了。对于你LG人家应该早就放下了,可对于LZ你,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原谅吧!
qiqiw123
发表于 2007-11-17 14:25
原帖由 蝴蝶屋 于 2007-11-6 2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严重同意你的回答,我觉得Lz实在不是值得给笑脸和客气的人.说白了,哪怕我只是听说这个故事,在路上看到Lz也绝对不会正眼看Lz一眼.原因很简单,抢一个同窗四年好朋友的男朋友,已经是很过分了,居然还要别人笑脸相迎 ...
$握手$ $握手$ $握手$
蜗蜗牛
发表于 2007-11-17 15:17
算了,自己也有点理亏,由她吧。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1-17 15:24
原帖由 蜗蜗牛 于 2007-11-17 15: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算了,自己也有点理亏,由她吧。
理亏啥啊,LZ觉得自己理所当然的
谁叫她没本事,被抢了男友活该,替天行道,该抢!
Buttermilch虎牙
发表于 2007-11-17 15:28
大家准备转移阵地了么 $m27$
o抱抱o
发表于 2007-11-17 16:26
楼主不会是说来玩的吧 怎么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被拍后还越来越得意$m27$ $m27$
minaugsburg
发表于 2007-11-17 17:46
oh,我刚看到这个帖子,还是从"追击天涯狂妄小三“那个帖子看到后找来看的。
晕死,这半年上网不多,怎么都是让人无语的事情。
想起了“装在套子里的人”。。。。。。
总是有好多人愿意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生活方式,
什么友情,亲情,人品都不看重,重要在于实现自己的梦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吧,
不过也想起了一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不针对任何人,只是感叹一下,看来偶已经更不上时代的发展了,偶已经落伍了。
minaugsburg
发表于 2007-11-17 17:48
再感叹一下,偶已经落伍了。
$m4$ $m4$ $m4$
Blüte
发表于 2007-11-17 17:53
:cool: 楼上的要常来婚版啊,跟上形势。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1-17 17:54
同志们,新小三时代已经到来:cool: :c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