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哼哼
发表于 2007-6-17 14:30
$m27$ $m27$ 支持显摆贴
Julie-Ji
发表于 2007-6-17 15:08
大家要发扬八的精神,把她老公的信息8出来,看她还猖不猖狂!!:cool: :cool:
Mars_Projekt
发表于 2007-6-17 21:11
晕,这个帖子很水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17 21:31
原帖由 Mars_Projekt 于 2007-6-17 21: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晕,这个帖子很水
谁贴才是好铁,哈哈
zzxx214
发表于 2007-6-17 21:45
她不理你,你也不理她好了。她瞪你你也瞪她。反正对这种人,她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她
租房啊租房
发表于 2007-6-17 22:07
原帖由 zzxx214 于 2007-6-17 21: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不理你,你也不理她好了。她瞪你你也瞪她。反正对这种人,她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她
我倒是觉得是lz在这得了便宜卖乖
在这场游戏中 你是胜利者 而且从你发帖的语气来看 你非常陶醉于这场胜利
我是男人 除了普遍的同情弱者的本能外 你这种隐约表现出的扬扬自得的态度 也非常令我讨厌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立场
但是作为失败的一方 是不可能心平气和的 除非她是圣人
所以不要再假惺惺地说“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地做朋友呢”“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多一个朋友少一个敌人”
因为你这辈子都是她的敌人
她没用卑鄙的手段报复你 我已经觉得她很伟大了lz偷着乐吧 过你的小日子吧
Mamasasa
发表于 2007-6-17 22:07
为什么她不理你呢, 让我来分析一下:
1.如果你们以前根本不认识对方, 谈不上是朋友,那么事后当然也用不着交往.
2.你们认识, 朋友, 4年同学,以前还是朋友, 那么, 你为人太糟糕:
如果你真的关心在乎你的朋友, 就算耳闻他们不和, 你也会拒绝她的bf, 至少等到他们分手后再'捡'这个男人. 要是你这样做的话, 我估计这个EX不会对你这么生硬, 毕竟你还是义气过的.
但是你却以'好朋友'的身份占了便宜(谁会防着好友?), 获取了这个男人. 直接一点:你就是个小偷嘛! 你说谁愿意和小偷做朋友? 这次你能偷老公, 下次可以偷合同, 偷客户, 偷朋友, 偷机会!! 正常人谁愿意搞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你为人不怎么的, 脑子也不灵光, 厚颜无耻, I 服了you!!$bs$ $bs$
conny1227
发表于 2007-6-17 22:43
JP贴,看得我好恶心$怒吼$
wilma
发表于 2007-6-17 23:01
心理变态。。
beibian
发表于 2007-6-17 23:25
carri_fu
发表于 2007-6-18 09:49
下次不用打招呼了.你现在最好还是低调点啊..无论你是不是真心的,可能在你lg的ex看来都是一种炫耀.
她也曾是一个可怜的女子,何必总是揭人伤疤呢?
不是所有的时候都要微笑亲近的,有的时候视而不见反而是对别人的一种体贴,不然真的有得了便宜还卖乖之嫌呢..
txjoeytx
发表于 2007-6-18 20:20
赫赫~ 我认识一个人,她不是小三,我时常会听到她说跟BF-EX关系如何如何融洽,不了解她的时候还真信了,结果一多接触发现,其实她并没有我们听到的她自己认为的那么伟大,我肯定如果她站在被放弃的一方的话,绝对不会这么坦然,所以,有时候小心眼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并不了解自己.
xinqinggut
发表于 2007-6-18 22:04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6 19: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那么激动干嘛?是不是对自己的爱情或婚姻都很有危机感?:P
我不会动不动就发急,我不会一生气就都写在脸上,我这两天在这里才发现这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P
但是,明明认识的人,而且还挺熟,而 ...
今真见识了,有LZ这样不要脸的人,你精神肯定不正常.........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9 17:22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9 17:31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9 17:32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9 17:45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倒是LG为了我和她分手的。。。
:P :P :P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倒是我把LG给争取过来的。
但LG说他们两个早就问题很多了,分是早晚的事,而且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放不下呢?我真的不想多个敌人,她为什么不也么想呢。。。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5 21: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我再次重申我不是小三。那之前虽然我对LG一直都有好感,但我从来都没有追求过他,或向他暗示些什么,他和我真的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我LG真正追我也是在他和Ex正是分手之后。里面的情形用一句话是说不清的,当时只是阴差阳错,就像是被命运之手推着走罢了。这么说吧,我只是不小心被搅进了他们的争执中,我们三个都知道我和LG并没有什么,但是他的Ex还是发疯似的对他暴力相向,导致他俩不可挽回,大体就是这样的。造成了他们这个结果不是我,而根本就是LG的Ex。我之所以说他们是因为我而分手的,就是这个原因,我觉得是我导致LG的Ex发疯,即使当时我和LG根本没什么。
但我更愿意相信,是神听到了我的祈祷,让LG看到我的好,而让LG毅然地放弃了当时的那段不幸的感情,而来追我的,说一是我把他给“争取”来的。
你到底哪句是真的? 你自己前后不一耶......$考虑$ $frage$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6-19 17:49
精灵蓝
发表于 2007-6-19 18:11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9 17: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小心卷入,Ex发疯对LG使用了暴力,致使LG做出决定完全放弃这段感情,LG最后向Ex明确提出分手。就是这样子!三句话都指的是一个意思。第一句话写出来我本来想改,但是一不小心就给发出去了,然后马上就被人引 ...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9 17: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倒是我把LG给争取过来的。
但LG说他们两个早就问题很多了,分是早晚的事,而且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放不下呢?我真的不想多个敌人,她为什么不也么想呢。。。
好了,好了。也可能是你没有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不过,你自己也看看。你一会说"当年倒是我把LG给争取过来的",一会又说"我不小心卷入"。
你也不要生气了,这里的jms大部分是很正直的,都是来打抱不平,不会真正去挖你老公的电话的。
这个帖子都已经沉了,你就不要旧事重提了。
好好和你老公过日子吧!!!
[ 本帖最后由 精灵蓝 于 2007-6-19 18:13 编辑 ]
Liv
发表于 2007-6-19 19:41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9 17: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本来再也不准备回的,今天忍不住了。
看来大家都喜欢主观的以个人的好恶来评判一件事情,所以往往看问题不客观,看不清真相,或者跟本不在意真相是什么。
我在这里要澄清几点:
1。在德国的就一 ...
那么一点点大的天真纯洁的小孩,被这样一个“阿姨”这样地对待,在她弱小的心灵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就其程度影响来说,远远超过LGEx受到的。
说的吓死人了!:o
不就是没和你打招呼吗?这就伤害你女儿啦?吹牛也没有这样的。$bs$
Spiesser
发表于 2007-6-19 19:59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9 17: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本来再也不准备回的,今天忍不住了。
看来大家都喜欢主观的以个人的好恶来评判一件事情,所以往往看问题不客观,看不清真相,或者跟本不在意真相是什么。
我在这里要澄清几点:
1。在德国的就一 ...
人活到像你这样自恋+无耻的也不多。。。$NO$ $NO$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6-19 20:59
skadi80
发表于 2007-6-19 21:06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9 17: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本来再也不准备回的,今天忍不住了。
看来大家都喜欢主观的以个人的好恶来评判一件事情,所以往往看问题不客观,看不清真相,或者跟本不在意真相是什么。
我在这里要澄清几点:
1。在德国的就一 ...
越描越黑,LZ还是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吧!$NO$ $NO$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19 21:08
感觉楼主自相矛盾,很此地无银
小猪狂奔
发表于 2007-6-19 21:28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6-16 13: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觉得你们的想法会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因为不管怎样身边的人都是站在我和LG这一边的,从大家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来。我想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说明了问题!!!
你们2孩子都有了,老夫妻了,你让别人怎么说啊...说你们不适合,你不该当小3,让你们分开...
都当妈的人了,怎么还这么的蠢啊...真受不了
binsearch
发表于 2007-11-3 18:12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7-11-3 17: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是小三阿
嗯哪
$kiss$ $kiss$
这女人强人啊
$高$ $高$ $高$
susan027
发表于 2007-11-3 18:13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的妹妹~!
可爱猪
发表于 2007-11-3 18:56
我见到我老公以前的就给个大嘴巴。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3 19:0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3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