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2966 发表于 2007-6-19 16:45

博士配偶陪读问题请教?

大家好,我9月准备回国签留学基金委共派的联合培养博士,想同时办理配偶的陪读签证。
不知道是同时办理签证,还是等来了之后,在办理?
因为是公派需要基金委出资金担保证明,不知道能否同时把那里陪读?
如果不行,来了之后多就可以办理陪读?需要什么手续?

奖学金估计就1000左右,能办得了吗?
住房面积需要多大,住学生宿舍是否就不能申请陪读阿?


问题比较多,谢谢

lingling1234 发表于 2007-6-20 19:02

回复 #1 sandy2966 的帖子

1000应该能办的,不过好像对住房面积有要求,具体不清楚

ys_zmm 发表于 2007-6-20 19:10

住房面积有要求,但是每个地方的都不同,我们这边hannover是25平米!

sandy2966 发表于 2007-6-21 10:05

不知道慕尼黑是多少啊?
如果是住二房东的房子,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可以吗?

lingling1234 发表于 2007-6-24 17:33

原帖由 sandy2966 于 2007-6-21 11: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慕尼黑是多少啊?
如果是住二房东的房子,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可以吗?

肯定不可以.

xj9701 发表于 2007-6-30 19:43

一起办好,快多了!

好像办签证的时候还不需要住房证明吧!

据我所知,1000以上办陪读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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