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meng 发表于 2007-7-4 22:47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7-4 23: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阿,牛人啊,连律师都不请?怪不得法官不重视你呢,呵呵,;) 坏了规矩

说正经的,3000多欧不少了,虽说事在人为,你自己努力也是对的,如果你一开始就让律师介入说不定银行都不告你了呢。还是请个律师吧,就 ...

$考虑$ 你使用这个表情不太好呀,毕竟你也是个女孩子,对方也是……应该相互帮助嘛
搂住只是因为不明白游戏规则所以不知道该怎么玩,所以输了很懊恼,女人都回这样的,更应该理解一下才是

xumeng 发表于 2007-7-4 22:48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7-4 23: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

$郁闷$ 没想到你是个这样的人,对你很失望……

hooklee 发表于 2007-7-4 22:54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7-4 23: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郁闷$ 没想到你是个这样的人,对你很失望……

xumeng不会是那个组织的吧$frage$

hooklee 发表于 2007-7-4 22:55

原帖由 明日之星 于 2007-7-4 23: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LZ,死磕到底!
我知道以前有人EC卡丢了,当时在KARSTADT也是不用PIN而是签名,最后400多EURO的损失都不用自己承担,记得好像是KARSTADT的责任。我觉得这3000多EURO应该有商家的责任,因为他们有义务比较签 ...

我也觉得应该是商家的责任,既然楼主说那些签名都不是你的,那商家就没有尽到对比签名的责任。

xumeng 发表于 2007-7-4 23:00

$m7$ 汗,欧是善良人……

阿尔贝斯 发表于 2007-7-5 08:36

marlboro76 发表于 2007-7-5 10:24

我们前些日子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最后通过律师,把钱要回来了。是不是仿造签名,失主有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都是不重要的东西。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怎样能证明失主在信用卡丢失的过程中,有没有疏忽的行为。比如把卡或装卡包忘在车里,或是长时间不挂失等等。信用卡丢失的过程是这个官司里唯一值得争论的地方。其他方面的争执,尽管失主有理,也不会对打赢官司有任何帮助。

EE_engineer 发表于 2007-7-5 11:11

schneiderei 发表于 2007-7-5 12:57

支持搂住! 最好还是聘请一位律师,法律上的细节,我们不太懂,律师应该比我们懂。因为我感觉楼主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

孩子他妈 发表于 2007-7-6 10:44

帮顶,
说句题外的,建议楼主以后在信用卡背面签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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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法官真恶心,公然袒护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