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魅
发表于 2007-7-5 01:26
$高$ $高$ 看来这个2号真是惹了众怒
蓝色幽雨
发表于 2007-7-5 08:48
原帖由 xixi-wq 于 2007-7-4 21: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办工作签,急啊,劳动局都批了,于是我就经常打电话到外办去问,是不是到外办了。结果打了几次电话后,那个二号的frau居然跟我说,Sie sollen nicht mehr anrufen, langsam nervt es. NND,政府工作人员,居然这 ...
直接让你公司出面打电话,保证不要几天就办好了
布里斯特。玲
发表于 2007-7-5 09:06
原帖由 天使问号 于 2007-7-5 01: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多蒙是我见过最恶心的移民局
那个嘴脸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以前见过的最多冷漠一点,但是该办的事情还是帮你办好的。这个到好直接骂人。还说别的移民局不会办事。
我一看拿了护照走人换城市。
在这里不被卡 ...
我听说过一个不知道是不是你男朋友。。。
也是一男的去延签,
刚开始拍了一张是不带眼镜的
去了以后,那个女的问他平时是不是带眼镜?他说是。
那女人说,那这张照片就不行,得重去拍一张带眼镜的。
他没办法只能又去拍了一张。
结果那女人拿到新照片发现眼镜反光的很厉害,说,这样不行,还是用那张不带眼镜的吧。
。。。。。。
贱人呢真是,要是我当时就骂她了!!!!
三号那个男胖子两年前刚去的时候也很nett,什么都不懂,很好说话。
现在一看就是在那个倒霉地方熏陶久了,也学会找茬儿了。
我每次去延签都抱着吵架的准备,肚子里码好了词儿,这些人就是这样,你唯唯诺诺的,就找死里欺负你。
一点不能跟他们客气,如果确实是属于没事找事的情况,那直接问她名字和她老板的办公室,就说我要去找你的头儿。
我看,那个女人早晚有一天会被告。
xixi-wq
发表于 2007-7-5 09:25
原帖由 回首又见他 于 2007-7-4 23: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号是谁呀?那个Frau Kumpert人不错呀,比较年轻的那个。微笑着给我延两年,这待遇偶在Essen时都没呀,感动了好一阵子呢。:)
二号就是那个frau Humpert,要是她心情好了,又赶上你办的事情简单,想必她也不会太卡人的。而且本来该给延两年的她为什么不给延?$frage$ 或许刚被beschweren过,收敛了一点儿?$frage$
有一次我在四号那里办事,听见她面前的一个学生去交照片签证,就问了句,这个照片要怎么处理?她傲慢的回答,Das ist mit Ihnen nichts zu tun. 还摇头嗤了一声。这是一个Beamtin说的话么$bs$
我也觉得大家可以写一封联名信去他的头那里告她。
有谁知道他们直接受哪里管理?考虑哪天去找她的头说的说的。
xixi-wq
发表于 2007-7-5 09:29
原帖由 蓝色幽雨 于 2007-7-5 09: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直接让你公司出面打电话,保证不要几天就办好了
已经这样做了,打电话实话实说,外办人怎么跟我说的,我就怎么跟公司说的。公司人事部的人很生气,让我把事情交给她全权办理。
原来这么多jms都受过不良待遇。:(
我觉得不管我的事情办好没办好,怎么也得想个办法,以后不能让她们这么嚣张。$怒吼$
nora
发表于 2007-7-5 16:03
强烈支持啊,太嚣张了。为了自己也为了以后来的同学我们也得想想办法。我问德国朋友,他们说有两个办法,直接去找他们的上司反映问题,不行的话,那就找报社的人,揭露他们的丑行。
栀子
发表于 2007-7-5 19:23
原帖由 nora 于 2007-7-5 17: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强烈支持啊,太嚣张了。为了自己也为了以后来的同学我们也得想想办法。我问德国朋友,他们说有两个办法,直接去找他们的上司反映问题,不行的话,那就找报社的人,揭露他们的丑行。
$支持$ $支持$ $支持$
zf_helen
发表于 2007-7-5 19:38
政府员工就经常这副嘴脸$bs$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7-5 19:43
我LG去年签证也是让2号好一个为难
让他准备好些东西
结果准备好了又去,遇到四号,什么都不要就给签了
还好我今年去签的时候抽到四号。进去特别顺利,3分钟就出来了
但是在这3分钟里,还看到2号为难了一个外国人$郁闷$
不-相-信-爱
发表于 2007-7-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