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茜茜人气高,谁喜欢人气高的地方,就去那儿呗;)
难道要法律版和qq合并?:D 原帖由 橙子色的猫 于 2007-7-12 1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芊芊茜茜人气高,谁喜欢人气高的地方,就去那儿呗;)
赶人了?$frage$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7-12 12: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要法律版和qq合并?:D
那话也可以这么说,喜欢人气低的人也可以另觅低枝。;) ;) 原帖由 羊颠疯!! 于 2007-7-12 1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话也可以这么说,喜欢人气低的人也可以另觅低枝。;) ;)
欢迎橙子色的猫光临法律版
哼哼,别杀了我$汗$ 人没说不许开新帖
人也没说不许开高楼
人说的是,不要再开讨论高亮的标准和高楼的兴建的帖子了
大家多担待担待吧 原帖由 Kean0 于 2007-7-12 12: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没说不许开新帖
人也没说不许开高楼
人说的是,不要再开讨论高亮的标准和高楼的兴建的帖子了
大家多担待担待吧
直接說 不準發討論版主對錯的帖子不是比較快
$frage$ 去哪啊?我哪都不去!!
死缠烂打在这里胡绞蛮缠
我与婚版共存亡!
$m25$ $m25$ $m25$ 你咋总是那么的勇猛与壮烈?:D 大家投其所好,爱去哪去哪,不看什么人气
姐妹cafe里有个好小说儿,大家也去看哦$送花$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7-12 12: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橙子色的猫光临法律版
哼哼,别杀了我$汗$
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你可以在法律版和那些“高楼里的人”再建起一座座高楼:D 这样人气准上去,一上一个准儿:cool: 原帖由 橙子色的猫 于 2007-7-12 19: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你可以在法律版和那些“高楼里的人”再建起一座座高楼:D 这样人气准上去,一上一个准儿:cool:
这算什么办法 $考虑$ 如果你是管理员还可以考虑下你的“办法“ 当年婚版的繁荣不就是这么来的嘛?一个固定8Po部落在那而8,偶尔有谁吵个架,有来参战的有来劝和的有来看热闹的。。。自然人就多了;)
你不这么觉得嘛?$害羞$ 原帖由 橙子色的猫 于 2007-7-12 19: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你可以在法律版和那些“高楼里的人”再建起一座座高楼:D 这样人气准上去,一上一个准儿:cool:
你都说不是办法的办法了,我怎么敢用,再说了,你怎么那么喜欢给人家划分帮派啊?你赶上文革那会儿了? 原帖由 橙子色的猫 于 2007-7-13 09: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婚版的繁荣不就是这么来的嘛?一个固定8Po部落在那而8,偶尔有谁吵个架,有来参战的有来劝和的有来看热闹的。。。自然人就多了;)
你不这么觉得嘛?$害羞$
你说的是哪个当年?:D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7-13 1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都说不是办法的办法了,我怎么敢用,再说了,你怎么那么喜欢给人家划分帮派啊?你赶上文革那会儿了?
你可别这么冤枉我,我原来喜欢叫她们“建筑工人”,但是呢,看大家都说“高楼的人”,我就随大流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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