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意外"后有个问题想问问大家意见
如果双方有男方是德籍的,女方非欧盟国籍的.1.男方不想要这个孩子,如果女方坚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想通过这个孩子的关系入籍德国,有这种可能性吗?
2.孩子生下来以后男方履行抚养责任,但不于女方结婚, 女方有机会入籍德国吗?有些什么条件.
3.如果男方愿意结婚,女方是不是要3年后才能入籍
寻求正式的意见,最好是法律层面的$握手$
[ 本帖最后由 zeror 于 2007-7-21 12:46 编辑 ] 貌似没可能~~~~$考虑$ $考虑$ lz想要得知法律方面的帮助,最好到萍聚的法律专版去问问看,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帮你把此贴转到法版~$握手$ 身边朋友中招了,呵呵
谢谢指点,我自己过去发
[ 本帖最后由 zeror 于 2007-7-21 12:19 编辑 ] 留下来,可能
得国籍没那么容易
还有,为什么整这种费尽不讨好的事情,不明白$NO$ 入籍这么好吗?$frage$ 赖不赖这个男人还是次要的
可惜这个孩子,是以被妈妈利用的形式出生
希望他的妈妈能对他好一点 其实想要外国国籍去美国贝,孩子一生就有国籍 不是说已经改了法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