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现在办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很官僚,也很拖拉。
现在看来他们的体制需要改进,他们本国人,有时候也被气得直骂娘的$怒吼$ 至于LZ付空房费, 那的确得你先付着
打赢了官司你才有可能得到全部或部分赔偿 状书中要把累计所被偷的钱全写上, 即使一部分并无直接证据
总之, 要把事态往最严重里写, 包括不得不搬走等等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8-12 18:53 编辑 ] 爬楼真累,从第一楼到此!
支持你啊!一定坚持到底!!!! 好长,终于看完了,支持,要抗争到底
佩服LZ
佩服LZ,佩服LZ的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全部都看完了!$送花$ 支持楼主
$送花$ 期待结果!但希望不要因这件事扰乱了你的生活秩序。愿你有个好心情!$送花$
[ 本帖最后由 Hartz 于 2008-8-13 21:21 编辑 ] 在事发一年多后的今天才爬完这个楼, 让人心凉心疼。 坚持这么久是不容易的事情, 但还是希望楼主可以坚持下去。
祝 顺利。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7-7-27 15: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想着得饶人处且饶人,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否则,我也不会给她机会,让她解释,道歉。
可是,她的态度,实在让我气愤。事实面前,还要狡辩,还不肯认错。还要愚弄人,试图掩盖她的所做所为。
我估计,她 ...
这个思想有时要不得啊, 你这次放过了她,就是给了她下次害别人的机会,她没有受到惩罚是不会知道悔改的,更何况就是受了罚也不一定会悔改。 lz有勇有谋,又有恒心,赞一个,一直关注,lz我们都支持你,有需要说话阿:cool: 天啊,去年的案子,还没结。。。
建议LZ到RATHAUS去问一下,我记得以前也是有个中国人要打官司,忘了因为什么了,斯图的,后来去RATHAUS那边问了,做一个低收入的申请,你是学生嘛,算低收入的,然后凭这个证明好象找律师基本不要钱,那个中国人就付了20欧,剩下的律师费由政府出的。LZ最好去问一下,反正又不损失什么,如果真的能这样,有个律师帮忙,进程会加快许多。你在这里死等,难说到明年都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