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b
发表于 2007-8-16 11:52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8-16 12: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短的婚姻,听说不到一个月可以Stornieren,具体德文词忘了,你看人Britney Spears不也“退婚”啦嘛。
好主意
且不管这主意成不成,加了分再说
fcb
发表于 2007-8-16 11:55
原帖由 usstlf 于 2007-8-16 12: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俺坚信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抽掉了地基的空中花园就算加个火箭发动机,也撑不几天。
而且既然都说出来了,干拖着也太不道义了。
都松松手,给大家一条活路不是更好。
你个。。。呆子$m27$
Blüte
发表于 2007-8-16 11:57
领证多长时间啦,说当初是想开个玩笑,喝多了什么的,哎,都是一些没办法的办法。很多名人干过这种事的。Dieter Bohlen当初跟VeronaFeldbusch 就这么干的。这并不损人格,德国好象还真有这法律。说错啦。不要扣分啊。$m32$ $m13$
usstlf
发表于 2007-8-16 11:59
俺有学生证,也能请免费律师吧?$frage$
马上去大学那边找律师问问!
fcb
发表于 2007-8-16 12:02
女人,在许多时候是需要挽留的
fcb
发表于 2007-8-16 12:03
。。。尤其在可进可退时
Blüte
发表于 2007-8-16 12:04
原帖由 usstlf 于 2007-8-16 1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俺有学生证,也能请免费律师吧?$frage$
马上去大学那边找律师问问!
马上去吧。两人一起,如果可以的话。$m27$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7-8-16 12:07
原帖由 fcb 于 2007-8-16 1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人,在许多时候是需要挽留的
$NO$ 这要分人。$汗$ 像我这样的女人如果铁了心不过了,无论怎么挽留也没有用。
kittycat
发表于 2007-8-16 12:09
fcb说的没错,总有这种可能性,lz考虑下呢
sac2000cn
发表于 2007-8-16 12:10
不对阿,记得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大使馆的人和我说,一定要两个人一起去取结婚证,要是取之前后悔还来得及,也就是说这段婚姻可以无效,我是真么理解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