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b
发表于 2007-8-18 19:01
原帖由 snsn 于 2007-8-18 19: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分居的话,是不是还要找个律师,做个什么公证文件,证明我和他从现在开始分居了?不好意思,全是菜鸟问题。
一般用不着!
如果你搬到新居,自然就得向衙门报上新的住址
fcb
发表于 2007-8-18 19:04
。。。同时务必把原住址abmelden掉
由此造成事实分居
snsn
发表于 2007-8-18 19:05
哦,是这样。谢谢楼上的解答!$送花$
Ando
发表于 2007-8-18 19:07
丹麦结婚容易离婚难.:)
fcb
发表于 2007-8-18 19:08
如果是他搬走,那你得让他abmelden掉原先的共同住址
以免他只把他的新住址作为第二个Wohnsitz去上报
snsn
发表于 2007-8-18 19:10
原帖由 Ando 于 2007-8-18 20: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丹麦结婚容易离婚难.:)
$郁闷$ 为什么呢?$frage$
snsn
发表于 2007-8-18 19:12
原帖由 fcb 于 2007-8-18 2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他搬走,那你得让他abmelden掉原先的共同住址
以免他只把他的新住址作为第二个Wohnsitz去上报
会是我搬走。那么我只要重新找房,abmelden后重新anmelden就行了,是吧?
fcb
发表于 2007-8-18 19:12
24楼GS,他随口一说罢了
Ando
发表于 2007-8-18 19:12
不知道.听说有人分居很久还没离成.:mad:
fcb
发表于 2007-8-18 19:13
原帖由 snsn 于 2007-8-18 20: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会是我搬走。那么我只要重新找房,abmelden后重新anmelden就行了,是吧?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