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sreis 发表于 2007-8-29 08:10

难不成这个女的怀上了才发现这个男的已婚且长住泰国?

schneider 发表于 2007-8-29 09:04

再这么搞下去,咱们这些学生在这就没有立足之地了,名誉扫地,你一个人的幸福生活建立在大家的痛苦之上,可耻啊。我诅咒你。

科隆外办那个人就说,不知道某些中国人来德国是做什么的。

其实很大多人在国内就可以被审核掉,为什么要来这现眼呢。

再搞几次,德国人非把所有人定性为不正当企图。

还有上面的人我要告诉你,收养孩子的制度不是幸福的根源,只是弥补错误的一种手段,你的言论在鼓励更多人犯错误,看你的意思因为幸福,所有中国女性都该生这种以后有心灵创伤的孩子,都该以下作为己任,对不对,不要说你不是这个意思,错了就是错了,为错误找借口就是失败。

[ 本帖最后由 schneider 于 2007-8-29 09:16 编辑 ]

112 发表于 2007-8-29 10:19

怎么会有这种事发生,这种怀孕分明是一种赌注.伤人伤己.
孩子是要生下来的,不过,这位妈妈能否把握住自己和孩子的未来?
以上每位JM讲的话都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你得敬听啊.

还有,国籍不是难事,可是,改国籍改不了人的本质,路是自己走的吧.

hasecui 发表于 2007-8-29 10:45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29 11:06

$m32$ $m32$ 大家不要激动。。。。哎。。。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ich_bin_dankbar 发表于 2007-8-29 11:06

无语,SEUFZER。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9 12:08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7-8-29 08: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多西方国家规定怀孕3个月以后不能堕胎,就是因为胎儿在3个月以后已经成形,应
被视为一个普通的生命。8个月的宝宝在妈妈肚子里已经会动、会笑,能够体会妈妈
的喜怒哀乐。无论父母做过什么,到这世界上来 ...

西方国家规定3个月不能堕胎,源于天主教,对不起,这种动不动就搞侵略,发动世界大战的宗教,不能被绝大多数人赞同.

如果按照脑死亡判断人是否存活的话,该物体还没有成为人,因为即便能动能笑,仍然有很多,在生产的时候,因难产而死。

ss768 发表于 2007-8-29 13:36

lz这种人就是道德沦丧。且不说她自己有家庭还在外面勾三搭四。在有了八个月的生命之后又要引产,这是怎样的一个禽兽!!!
这还不明白吗,就是想用孩子搞身份。难道一个身份竟然比一个生命还重要?!这种女人在过去就是浸猪笼的命!!建议封其ip,中国女人的名声就是被这种人搞坏的!!

看似体面的存在 发表于 2007-8-29 16:05

我来说几句

虽然那个女的(不管是不是LZ本人)明显德行有亏,怀孕也确是大错特错,但是现在大错已经铸成了,她因此来这里向大家求助,回贴的各位就应该以慈悲为怀的精神、本着助人为乐的态度来对她提出有可行性的建议,而不是谴责、批判、讥讽或谩骂,给她造成更多的困扰和烦恼,也给版主增添麻烦。

:)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

1.如果真如LZ所述,那个女的和德国人之间真心相爱,那么就应该各自尽快与原来的配偶离婚,在孩子出生之前登记结婚,孩子自然是德国籍,那个女可以作为德国人的配偶在德居留。

2.如果并非真心相爱,怀孕是一时意乱情迷或者一夜风流的后果,那个女的也并不想要这个孩子,那么就把孩子生下来以后送到慈善机构或者教会,孩子会得到很好的照顾,那个女的也没有后顾之忧。孩子是德国籍,那个女的跟孩子没有任何关系,她可以通过读书或者工作继续在德居留,也可以回国。

3.如果虽然并非真心相爱,怀孕是意外,但是那个女的想要这个孩子,那么把孩子生下来以后向现在的丈夫说明情况,
3.1.双方不愿意离婚则继续为合法夫妻关系,孩子是中国籍,那个女的可以通过读书或者工作继续在德居留,也可以回国跟丈夫共同生活。
3.2.双方同意离婚,德国人愿意承认孩子是他的,两人共同抚养孩子,孩子是德国籍,那个女的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德居留。
3.3.双方同意离婚,但德国人不愿意承认孩子是他的,那个女的自己抚养孩子,孩子是中国籍,那个女的可以通过读书或者工作继续在德居留,也可以回国。

4.如果既非真心相爱,也非意乱情迷或者一夜风流,怀孕是那个女的“策划”或者“算计”的结果,目的是为了居留,那么我想她其实并不需要什么建议,早就什么都在运筹帷幄中了,请她自求多福,不要让人发现她有把孩子当筹码这么卑鄙无耻阴暗龌龊的念头。

在任何情况下,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为了她自身的健康着想,最好不要引产,后果会很严重很严重。

ss768 发表于 2007-8-29 16:28

先佩服一下楼上的缜密的思考分析和助人为乐的态度。景仰一个!!
但是我个人认为像这种人根本不需要同情帮助
1,if那个女的和德国人之间真心相爱,结果:那这个帖子就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真心相爱的双方都会为对方着想,现在所谓的困难早在8个月前就解决了。
2,if并非真心相爱,and,那个女的也并不想要这个孩子。结果:那这个帖子就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一切问题的源泉。。。孩子!!,早在6,7个月前就不在了。
3。if虽然并非真心相爱,and,但是那个女的想要这个孩子。结果:那这个帖子就不会在这里出现。母性的伟大是无可比拟的。真心爱孩子的话谁管自己是什么国籍,什么居留,对不?!
4。if非真心相爱,and,怀孕是那个女的“策划”或者“算计”的结果。结果:这个帖子会在这里出现,而且遭到笔诛口伐,问题没解决。
哈哈啊哈哈哈,发这个帖子纯粹博各位一笑,轻松一下。

nnsoya 发表于 2007-8-29 20:18

原帖由 ss768 于 07/8/29 15: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佩服一下楼上的缜密的思考分析和助人为乐的态度。景仰一个!!
但是我个人认为像这种人根本不需要同情帮助
1,if那个女的和德国人之间真心相爱,结果:那这个帖子就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真心相爱的双方都会 ...

$支持$ $支持$ $支持$

leaf.zhang 发表于 2007-8-29 21:38

也许在造孩子的时候是真心相爱的。

随风 发表于 2007-8-29 21:48

漠视生命!

lieschen 发表于 2007-8-30 11:31

昨天刚刚给一个朋友刚出生的小baby买了礼物,早产了大概2个月,但还是挺健康的,所以8个月的小孩其实和足月生没有多大的区别了

lieschen 发表于 2007-8-30 11:38

大家走题走的太厉害,关注这个帖子有一段时间了,如果lz真的只是帮人发贴,那没话说,大家不是针对你,
如果lz就是这个要打掉小孩的妈妈的话。。。唉,还是不知道说什么,我知道你是谁,但是你可能已经不认识我了,是非对错我们不是当事人我好评论,道德标准什么的前面说的也太多,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真的有很大的麻烦,如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要人照顾什么的,可以短我,希望你和你的小孩都平安顺利

lieschen 发表于 2007-8-30 11:46

lz发贴问问题,大家也别吵别骂人了,小孩子是无辜的。而且,如果lz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人的话,其实之前在国内的时候还是挺正常挺好的一人呀。。。不明白怎么就乱了呢。。。

tear 发表于 2007-8-30 14:45

原帖由 lieschen 于 2007-8-30 11: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发贴问问题,大家也别吵别骂人了,小孩子是无辜的。而且,如果lz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人的话,其实之前在国内的时候还是挺正常挺好的一人呀。。。不明白怎么就乱了呢。。。


$考虑$ 也许是一时意乱情迷,铸成大错?$考虑$

手机1号 发表于 2007-8-30 14:59

原帖由 lieschen 于 2007-8-30 1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走题走的太厉害,关注这个帖子有一段时间了,如果lz真的只是帮人发贴,那没话说,大家不是针对你,
如果lz就是这个要打掉小孩的妈妈的话。。。唉,还是不知道说什么,我知道你是谁,但是你可能已经不认识我 ...


我不知道谁是谁:( ,谁也不知道我是谁:(

stubor 发表于 2007-8-30 16:55

原帖由 ss768 于 2007-8-29 16: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佩服一下楼上的缜密的思考分析和助人为乐的态度。景仰一个!!
但是我个人认为像这种人根本不需要同情帮助
1,if那个女的和德国人之间真心相爱,结果:那这个帖子就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真心相爱的双方都会 ...

绝对同意!!
生下孩子再说,什么国籍很重要么?$angry

celinecy 发表于 2007-8-30 18:06

原帖由 doggogo 于 2007-8-28 13: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那么爱德国一心想留在德国!
谁跟你说留不留德国的事啦?我呸!我就算要留德国也不必考虑跟德国人上床的方式。
嘿嘿,自己有老公,跑去跟另外一个有老婆的人鬼混还混到小孩8个月才考虑后果,怎么好意思那到这里来讲啊?一句什么“道德问题不想在这里讨论”就可以模糊过去了吗?想得倒是美啊!
谁跟你讨论德不德国人的事啦?不管是中国德国的,这都是见不得人的破事!$bs$
要是一个贪官跑到海外,走到中国人堆里,他难道敢说“我们不讨论我的钱来路正不正,大家帮我参谋一下怎么投资多赚点才合理”?
真是够脸皮厚的!-- 错了,是根本就不要脸!

[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07-8-30 18:16 编辑 ]

十年一发 发表于 2007-8-30 18:42

原帖由 bernds 于 2007-8-28 23: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5分钟搂主的帖子,愣是没看明白。这也太乱了吧? $frage$ $frage$ $frage$

不过,楼上的朋友们已经回打得很明白了。如果哪个女生能找到那个德国人来承认这是他的孩子,孩子肯定德国籍,不管孩子在那里出 ...
有同感!$考虑$ $考虑$ $frage$ $frage$

bernds 发表于 2007-8-30 21:29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7-8-30 18: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谁跟你说留不留德国的事啦?我呸!我就算要留德国也不必考虑跟德国人上床的方式。
嘿嘿,自己有老公,跑去跟另外一个有老婆的人鬼混还混到小孩8个月才考虑后果,怎么好意思那到这里来讲啊?一句什么“道德问 ...

好了好了,大家都消消气!我们都是成年人了,而且既然选择出来留学,就更要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估计楼主所说的那个女生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来这个听听大家的意见,不过作决定的还是你自己。一时冲动,做下的事情,还好这在这件事上还没惨到不可收拾的余地,汲取其中教训才是重要的。

不过分析那位女生的行为,还有现在问孩子国籍的兴趣,只能说那位妹妹(很可能)有别的打算。

手机1号 发表于 2007-8-30 21:33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7-8-30 18: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谁跟你说留不留德国的事啦?我呸!我就算要留德国也不必考虑跟德国人上床的方式。
嘿嘿,自己有老公,跑去跟另外一个有老婆的人鬼混还混到小孩8个月才考虑后果,怎么好意思那到这里来讲啊?一句什么“道德问 ...

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 学习了$送花$。版权还是你的,我只是学习一遍 :

谁跟你说留不留德国的事啦?我呸!我就算要留德国也不必考虑跟德国人上床的方式。
嘿嘿,自己有老公,跑去跟另外一个有老婆的人鬼混还混到小孩8个月才考虑后果,怎么好意思那到这里来讲啊?一句什么“道德问题不想在这里讨论”就可以模糊过去了吗?想得倒是美啊!
谁跟你讨论德不德国人的事啦?不管是中国德国的,这都是见不得人的破事!
要是一个贪官跑到海外,走到中国人堆里,他难道敢说“我们不讨论我的钱来路正不正,大家帮我参谋一下怎么投资多赚点才合理”?
真是够脸皮厚的!-- 错了,是根本就不要脸!

celinecy 发表于 2007-8-30 23:18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8-28 17: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不明白这个妈妈是怎么想的. 如果所说属实, 那个德国男人想要这个孩子:

1) 女人想回国的话, 把孩子生下来给他, 自己一个人走, 干干净净.
2) 女人不想回国, 想和孩子的爸爸一起生活, 那更容易了, 不管两 ...
呵呵,从她自己国内还有婚姻在身就能在这边跟个有夫之妇弄出条人命来看,这就是个想把天下的好处都占尽的女人。
$考虑$ 所谓的”为家人考虑一心引产“,很有可能她在这边的破事国内的LG甚至父母根本就还是蒙在鼓里的,要不然真那么想回国早把孩子打掉回去不干净得多。她这个考虑,只怕还是想当作什么事都没有的回家继续蒙她LG呢。
至于一直留着这个孩子到8个月,毫无疑问的是故意的,原因应该就是跟其他人推断的一样,拿这个当筹码要挟那个德国男的。之后到这个时候才想打掉,多半是没成功吧,大概那个德国人不肯为个私生子就跟LP离婚。
好,现在鸡没偷到反蚀把米,这么大个肚子反成问题了,才来想善后。带回家去肯定是会把她在国内的现状完全打破的,所以才有这些关于国籍啦,抚养费啦,居留啦等等问题。应该是打着孩子能扔给德国人就扔给他,一边自己若无其事的回国去继续立自己的贞洁牌坊,一头还要靠这个孩子弄个德国居留以备万一事情败露在国内呆不下去的那一天用的如意算盘吧。
;) 也亏她有脸顶着”感情“的牌子大大咧咧行污秽之实,真是糟践人类的感情。套句陈凯歌的名言:
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nnsoya 发表于 2007-9-1 00:18

陈凯歌的名言:$支持$ 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支持$ $支持$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9-1 08:53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7-8-30 23: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陈凯歌的名言: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支持$ $支持$ $支持$

wer1973 发表于 2007-9-1 11:18

套句陈凯歌的名言:
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送花$ $送花$ $送花$

小妹 发表于 2007-9-3 18:45

原帖由 nnsoya 于 2007-9-1 0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陈凯歌的名言:$支持$ 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支持$ $支持$
$送花$ $送花$ $送花$

winchen 发表于 2007-9-3 19:06

搂主现在估计也该生了吧

Nanzdruid 发表于 2007-9-4 11:44

原帖由 schneider 于 2007-8-29 07: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把这种没素质的帖子贴到这那就是是找揍,还在那横,有些东西见不得光,就躲到一边去,孩子都到这步了,只能生,这都在谋划之内,何必来这装回人,只能告诉你,别给中国人丢人了,滚回去得了。
$握手$ $握手$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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