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没报警,问题尚未解决的话,建议两位能静下心来,商讨解决办法.
我从未在团购上作过生意,也是首次看到两位的争议,在此谈谈我对此事的看法,供两位参考:
我看法的前提是,我相信买主,卖主及代卖主邮寄的朋友都是诚实的.
1.卖主已申明,如买主选择不带保险的邮递方式,包裹丢失,由买主自负.按说卖主没责任,但卖主应提供投递的发票.
虽说发票不能证明什么,但至少可作为卖主陈述的旁证,证明卖主某日某时,确实寄过邮费为多少的东西.
我认为,如卖主能提供发票,则卖主在此事上,便无任何责任.
但问题是,卖主不能提供发票,我认为,也如卖主自己所说,卖主是有过失的.
卖主想必作团购生意有一段时间了,如果我是卖主,我会认真保留发票,以免发生纠纷.如委托朋友邮寄,也会叮嘱朋友保留发票.
如果我是卖主的朋友,代卖主邮寄,我也会保留发票,以此对卖主交代.
2.买主汇了钱而没收到东西,心情可以理解,但言辞过于激烈,不利问题的解决.况且选择不带保险的邮递方式,是自己的过失.
3.既然双方都有过失,还是商讨解决好.建议: 买主对自己的过激言辞,发帖向卖主道歉,卖主补偿买主45欧元,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30 02: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说的太对了。
其实丢了包裹,不光买家心情差,卖家心情也差,因为总要给解决吧,哪怕是不退钱,也要跟人家说一声,对不起,不能退钱。但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卖家选择自己赔一半,因为两点:1.买卖双方的沟通 ...
"可以横了吧唧的"----看看,家乡话都出来了,:D :D :D Wenn sie es selbst geschickt hatte, mit einer Quittung, brauchst du gar keine Rueckzahlungzu leisten.
in diesem Fall ist 50% vorschlagwuerdig....
zur Polizei gehen, ist fuer dich sehr ungewoehnlich....schade 原帖由 红樱桃 于 2007-8-30 1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横了吧唧的"----看看,家乡话都出来了,:D :D :D
估计是气的$汗$
回复 #294 doudou0518 的帖子
我也是在网上做团购得,基本都是卖家,跟踪了一下帖子,觉得挺有话要说的,不过说的不好大家都不要砸我。$汗$ $汗$我觉得大家在网上购物就是为了图个便宜,说实话就是因为有好处才这么做的,否则不用费这个劲直接到商店里买不就得了,所以基本上都是自愿的,在邮寄的方式上也全部是自愿的,也就是说整个的买卖过程全部是在自愿的原则上发生的,而且是知道有一定的风险的基础上,因为本身网卖就是有风险的,那么如果一旦出现了风险就要由大家(买卖双方)来承担,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买股票赔了钱就必须有买家和庄家一起来赔钱一样,而事实是,只有买家一人来承担,因为你明明知道买股票有风险还要买,这完全是个人行为,所以也必须有自己来承担。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只要是买家没收到东东,卖家多多少少都得赔偿呢???我认为,只要卖家按照规则认认真真地把东西寄出,就算完成了自己的职责,而风险是应有买家来承担的,而卖家应该但不是必须帮忙查找。当然如果由于卖家不负责任而引起的意外,当然卖家绝对有责任承担部分损失。
这里,我不针对这件事,因为我不是证人,但我只想就这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依然会认认真真做团,尽量保证大家的东东平平安安的到达。$握手$ $握手$ ;) ;) 原帖由 逍遥小仙 于 2007-8-30 22: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在网上做团购得,基本都是卖家,跟踪了一下帖子,觉得挺有话要说的,不过说的不好大家都不要砸我。$汗$ $汗$
我觉得大家在网上购物就是为了图个便宜,说实话就是因为有好处才这么做的,否则不用费这个劲 ...
$支持$ $支持$ $支持$
其实蛮简单啊, 为什么要牵扯得那么复杂.
买家订东西, 选择邮寄方式, 付款.卖家按时发货, 邮寄.
按照这个买卖合同, 买家的责任都履行了. 卖家是否发货无法证明!!就该全赔. 如果觉得自己有人证可以证明已经发货, 赔款后卖家可以找邮局理论或打官司索赔.
至于别人说买家如何, 根本与此事无关, 如果谣言是真, 就拿出证据anzeigen.否则都是浪费时间.
还有什么辛苦赔钱, 这都是卖家自己的选择, 你不能要求别人或买家来为你的选择承担什么.
回复 #295 逍遥小仙 的帖子
如果卖家能够证明东西邮寄了, 我觉得买家没收到是应该自认倒霉的. 这是买家在选择邮寄方式时就考虑并愿意自己承担风险的选择. 但是卖家无法证明啊. 作为一个中立的旁观者, 买卖双方说的任何话, 都是不能偏信的, 而是要看实际的证据. 原帖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7-8-31 12:49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买家订东西, 选择邮寄方式, 付款.
卖家按时发货, 邮寄.
按照这个买卖合同, 买家的责任都履行了. 卖家是否发货无法证明!!就该全赔. 如果觉得自己有人证可以证明已经发货, 赔款后卖家可以找邮局理论或打官司索赔 ...
MM说话很理性啊,但是是否忘记一点:
之前的讨论已经说过有些邮递方式不存在有效发货证明。(MM自己也说卖家只有通过人证来证明。)
按照合同,买家在信任卖家和邮局的时候,选择一个无有效发货证明的邮递方式,
这个时候,卖家发货,按合同内容要求是没有提供发货凭证的义务的吧?
问题的关键是无保险的邮递方式不存在有效的发货证明。
如果还一直纠缠要卖家提供一个不存在的有效发货证明的,
那真的就如同当事两位MM说的,见警察好了。
按帖子来看,应该已经见过警察了吧?
很关心最终结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