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1:48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8-31 22: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让所有的卖家不问前因后果一概负责50%的责任是冤枉的,但就S和情的单件事情上来说,S应该在金钱上付出50%的代价。
$frage$ $frage$
S有没有写了保险和无保险包裹的选择???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8-31 21:51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2: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frage$ $frage$
S有没有写了保险和无保险包裹的选择???
写全一点哈: 但就S和情的单件事情上来说,S应该在金钱上为说不清自己到寄还是没寄付出50%的代价。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1:57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8-31 22: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写全一点哈: 但就S和情的单件事情上来说,S应该在金钱上为说不清自己到寄还是没寄付出50%的代价。
哎.......................
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包裹,就要自己承担风险的.卖家不需要提供证明的.
反正说到ebay了,ebay上也有买家保护的,但是所有买家保护的条例的前提都是针对于用保险包裹邮寄的买卖.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8-31 22:00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2: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
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包裹,就要自己承担风险的.卖家不需要提供证明的.
反正说到ebay了,ebay上也有买家保护的,但是所有买家保护的条例的前提都是针对于用保险包裹邮寄的买卖.
对于不带保险的包裹,我认为买家不该连卖家不给寄出的风险也要承担。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8-31 22:02
那些条列是针对包裹真正被投递之后的一系列情况。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2:08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8-31 23: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不带保险的包裹,我认为买家不该连卖家不给寄出的风险也要承担。
说句实话,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包裹,就是要承担了卖家不寄包裹的风险.
ebay上有些有趣的案例的:
卖家写明了用保险邮寄,结果买家收到包裹后发现是用不带保险的方式邮寄的,因为卖家想多赚点邮费的钱,这个时候买家就可以跟卖家提出来没有收到东西,如果上述到ebay,卖家也是要赔偿买家钱的,因为卖家没有办法来证明东西邮寄了,这个时候如果拿你说的那张邮局的收据,一点用都没有的.ebay不承认的.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2:10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8-31 2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些条列是针对包裹真正被投递之后的一系列情况。
买家保护包括没有收到包裹的情况,但是只是针对带保险的包裹.
cnbaby
发表于 2007-8-31 22:13
不是说当时s还在国内的吗,就算怀疑没寄也应该是怀疑去寄的那个人吧。发展到报警的话,s好像比较惨哦。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8-31 22:13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3: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句实话,买家选择了不带保险的包裹,就是要承担了卖家不寄包裹的风险.
ebay上有些有趣的案例的:
卖家写明了用保险邮寄,结果买家收到包裹后发现是用不带保险的方式邮寄的,因为卖家想多赚点邮费的钱 ...
这个案例没有说明承担了卖家不寄包裹的风险啊?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2:17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8-31 23: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案例没有说明承担了卖家不寄包裹的风险啊?
看来你是没明白我写的.
卖家想耍聪明多赚一点钱,结果买家利用合理规则,反而惩罚了一下卖家.
这样的前提就是不带保险的包裹,寄出去了,就是没有办法来证明有没有寄出,换一句话说就是不存在寄还是没有寄的证据.正因为不存在这种所谓寄还是没有寄的证据,所以ebay官方才会不承认不带保险包裹的索赔问题.
也就是说,买家选择不带保险包裹,就得自己承担卖家不寄的风险.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3: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