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deln
发表于 2007-9-6 21:50
那为啥一定要住在他们家呢?
fcb
发表于 2007-9-6 21:51
原帖由 Nudeln 于 2007-9-6 22: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为啥一定要住在他们家呢?
为未过门的收租公婆作微薄的贡献呗
Nudeln
发表于 2007-9-6 22:05
小狐狸人真好,是真得好,不是假的
Liv
发表于 2007-9-6 22:33
这么烂的男人你也要。
让他先出2年房租再说。
2年后再看。
Liv
发表于 2007-9-6 22:36
收回我上面说的话。
看来LZ是要养个小白脸而已,倒是个不错的买卖,想想哪里还有肯自己付房租的小白脸啊。
就不要牢骚了吧!
fcb
发表于 2007-9-6 22:41
边牢骚边享受,其乐融融$握手$
Liv
发表于 2007-9-6 22:45
原帖由 fcb 于 2007-9-6 23: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边牢骚边享受,其乐融融$握手$
个瑙!
david415de
发表于 2007-9-6 23:04
这就是文化差异,既然选择了就要接受,否则就必须放弃,其实道理很简单。
自己选的路当然要自己走了
lieschen
发表于 2007-9-7 00:06
lz太高尚了,这么帮男人买单竟然还买了2年。我自己觉得爱情其实也是建立在好多别的基础上的,世界上除了父母对自己的爱是不讲条件的以外,其他的都有个限度。让我自己想想,即使我爱一个人爱的再厉害,但是啥都要我为他/她去买单付钱,我也是吃不消,没那么爽快的
zuzuzu
发表于 2007-9-7 03:53
哇噻, JP啊, JP男+JPGP!
花花这下子要平衡了吧!
仰天大笑之余去找GP要求涨房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