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大帝 发表于 2007-10-3 12:10

如果抢了msn的财路估计就没事.

wey 发表于 2007-10-3 14:20

马化腾就这鸟样。有啥好西奇的。腾讯自己就是侵权。
他偷来以色列的的QICQ(I SEE YOU),硬要说是自主开发的。
他硬抢别人www.qq.com这个域名
,网上一搜一大把。现在来这招,太正常了。

[ 本帖最后由 wey 于 2007-10-3 15:23 编辑 ]

mymy365 发表于 2007-10-3 15:11

人家只是模仿ICQ,OICQ就是QQ了。
他抢的是www.qq.cn,.cn域名的管理本来就在国内,这个是上面说了算的事情,而且.cn的域名一直就不允许私人注册,被抢去只能说原持有人倒霉。
另外,现在整个国际上对域名的保护都十分严格了,比如你现在在注册一个google12345之类的域名,google也能够直接从你手里抢过去。

法律着重的是公正与平等,即使腾讯如何作恶,这些都不成为侵害他利益的理由。
就好似某个哈日的女子,他说的话做的事我们看着可气,但是并不是说,你就可以上去把这个大姑娘糟蹋了并且不受法律追究。

打个比方,这个事情就好像:
CCTV转播球赛,里面插播广告,因为人家也是付钱的,人家要盈利。这个很好理解对不?
然后地方有线台转播的时候,有时也会插播字幕广告等等。这个虽然不好理解,但是也可以理解,毕竟有线电缆等都是人家架设的资源。虽然你交纳了有线电视费,但是人家可以说不足成本,趁机赚一笔,只能让他赚了。
OK,这些广告都是可以理解的了。
然后,现在有人私自掐线,然后在有线台转播的CCTV的球赛里面插播自己的节目,就是这种行为,当然构成了刑事犯罪。

再打个比方,地方邮局都会在报纸里面夹送邮政广告,这个目前不是违法的,大家也知道这个广告跟某个广告无关。
如果邮局把报纸里面的广告扯掉了,那么从法律上追究也是一个困难的事情,没有广告了大家看着也没什么损失。
但是邮局把报纸里面的某一版扯掉,然后换上带有自己的广告,让你觉得这个就是报纸自己的广告(类似查找好友的那一个广告),你觉得这个还不违法?

如果珊瑚虫只是屏蔽广告等等,一点问题都没有,最多只是和腾讯在侵权问题上扯皮。
但是,珊瑚虫是盗用腾讯的平台系统为自己牟利,所以,如果这样的都不追究,那法律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但是包括珊瑚虫,还有很多人,可能都未曾意识过这个问题。现在外边的舆论也都是说腾讯如何的恶,珊瑚虫如何的正义,却只字不提珊瑚虫的这些破烂事情,但把珊瑚虫送进监狱的,恰恰就是这些破烂事。

所以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的是,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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