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07-11-22 10:44

原帖由 maomaomimi 于 2007-11-22 10: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哇,你什么时候牺牲的啊?:o


有连接没?封了你怪可惜的,你说话有时候特有意思:D
政经版公告。没有犯大错啊。$考虑$ 哎,斑竹也不容易。

mimichen 发表于 2007-11-22 10:45

回复 #27 !($(!))! 的帖子

这当然不是什么强买。
如果换做你,花了好大精力谈好了,来了一个走后门的,你心里就真的能无所谓吗。我们在国内都习惯被动了,被欺负了也无所谓。但其实应该要求平等呀。
我看这个贴只是想请教看有谁知道相关法律依据的,从道理上讲他们德国人是不对的。我们人在异乡,不能什么事都忍让吧,讨个说法没什么不对。

maomaomimi 发表于 2007-11-22 10:46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1-22 10: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政经版公告。没有犯大错啊。$考虑$ 哎,斑竹也不容易。
谢谢,跑步去看$送花$

这两天没去那里发生不少事情啊

Blüte 发表于 2007-11-22 10:50

原帖由 xumeng1 于 2007-11-22 10: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害羞$ 感谢大家支持
不太敢去啦,有几个人嘴巴太脏,没意思。怎么搞的,成天吵架。$郁闷$

maomaomimi 发表于 2007-11-22 10:52

原帖由 xumeng1 于 2007-11-22 10: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害羞$ 感谢大家支持
刚看过了,这处罚也太让我生气了,这是怎么了$angry


那你原来的id是不是就回不来了?太可惜了$汗$


保持你说话传统啊!特别有意思!$送花$


PS:楼主,没想水你贴,不好意思啊!$郁闷$

mixmas 发表于 2007-11-22 11:54

原帖由 xumeng1 于 2007-11-22 10: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大c说会回来的,现在只好等待




你不过是禁言,过几天和大C通个短信应该就没事了,话从口出,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

[ 本帖最后由 mixmas 于 2007-11-22 12:48 编辑 ]

Nudeln 发表于 2007-11-22 13:20

别动不动就举着歧视大旗啊。

什么都上纲上线的,累。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1-22 14:00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1-22 10: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太敢去啦,有几个人嘴巴太脏,没意思。怎么搞的,成天吵架。$郁闷$
$汗$ 偶现在也8去了,整天就翻来覆去的几句老话,一言不合就出粗口,特无聊的时候去掺一脚还说是玩,一直泡那里就没兴趣了。

cmh 发表于 2007-11-22 14:23

呵呵, 我们终于把楼主的贴水了

政经那块, 整天在那嚷嚷的其实也就那几个ID. 以前都在开元, 后来被人曝料其实全是一个人的马甲, 混不下去了又来了德国热线.心情不好的时候去发泄一下还行

kleinerStein 发表于 2007-11-23 19:25

Schadensersatzanspruch steht Dir zu

Ein Vorkaufrecht ist nach dem Zeitpunkt aus BGB nicht gegeben. Aber ein Schadensersatzanspruch steht dem Käufer jedoch zu, wenn der Verkäufer die Vertragsverhandlung ohne rechtliche Gründe abgebrochen 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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