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结婚为前提的同居,其他的前途堪忧,想分分不了。
请大家慎重对待同居,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 还从来没机会同居。。。其实我倒满羡慕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觉得满温馨的 原帖由 波缇切莉 于 2007-12-2 23: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从来没机会同居。。。其实我倒满羡慕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觉得满温馨的
$考虑$ $考虑$ $考虑$ 这个帖子应该是老贴了吧,好象很早就看过$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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