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ua_teddy 发表于 2007-12-18 12:00

德国这边的材料如果一开始就准备好,扫描发给你老婆,北京递签的时候直接交上去,麻烦会少很多。

顺便说一句,兄弟你速度够快的。。。。。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9 18:39

材料补交了!

12月19日:把所需材料寄给了外管局,估计星期四能到,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虽然外管局的来信上未注明需要房屋面积的说明,我的房屋合同上也未标明房屋面积,并且房屋管理处也开了允许我老婆住的证明,但是心里还是虚虚的,不知道会不会因面积太小(14㎡)而被拒签。$考虑$
真是造物弄人,昨天刚寄了材料,今天就收到房屋管理处的邮件,说现在已经有空的大房子(28㎡)了,搞得我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租了$郁闷$
另,谢谢楼上的夸奖!:cool:

neptune1982 发表于 2007-12-20 09:49

兄弟赶紧租吧
我18平米的房子都不敢用来给给老婆申请家庭团聚
法律规定24平米阿
别到时候卡住了又浪费时间
这个方边还是不要抱侥幸心理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20 11:32

可是现在材料已经补交了,还来得及吗?

nuojarod 发表于 2007-12-20 12:27

如果有大房子的合同就交上去吧,应该来的及。反正材料越全越好。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20 18:07

好的,我尽快签合同,然后补寄过去

cheelgo 发表于 2007-12-25 10:50

前阵子看了个帖子:


就是说在去德国前一起签证过去,不知道是怎么办理的。

cite from:
为什么不一起签呢,我是家庭团聚签证,我们一起签三天就拿到签证了,而且只要结婚公证。

:)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27 12:14

谢谢楼上的提醒,由于我是国家公派,签证是留学生基金委统一办的,我们只管递交材料,不需要面签。限于当时的条件,没有进行协签。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27 12:23

签新房合同以及国内汇钱!

12月27日:今天去签了大房子的合同,28㎡,361欧/月的房租以及9欧/月的网络费。又让房管科的人重写了允许我老婆居住的证明,特别加上了对面积的说明。房子一大就担心收入不够了,所以今天还让家里通过中行给我德国的帐户汇了4600欧的钱,这样我现在每月的收入就是1000+4600/22=1210欧,每人平均600出头,刚好够外管局的标准。等钱一到帐(需要5个工作日)我就从银行开一个帐户余额证明,和上述两个材料一起再寄到外管局。不知这样是否可行?各位大侠给点意见。看我有没有必要补交?静等外管局的通知,需要的话再交的方法可行吗??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sunnyway 于 2007-12-27 12:28 编辑 ]

hasecui 发表于 2007-12-2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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