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cye1 发表于 2007-12-13 20:06

请问我能把长期拘留签证(Aufenhalterlaubnis)改成旅游VISUM吗??

请问我能把长期拘留签证(Aufenhalterlaubnis)改成旅游VISUM吗??因为要毕业了想在毕业前买点东西回国退税 据说长其这种不能退的 !请问可以换成VISUM吗???要怎么换 具体怎么操作呢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12-13 21:00

回复 #1 wpcye1 的帖子

当然不能,给你什么类型的签证,有不是你说了算的。

飞天舞 发表于 2007-12-13 22:09

长期“拘留”签证,汗一个~~~
听说彻底回国之前凭机票和Abmeldung的证明,是可以退税的,LZ可以翻翻旧贴或查询一下,我记的以前看过类似的帖子。

哈密瓜 发表于 2007-12-14 11:40

按lz这么想,外管局还不乱了
:o

毕业回国了,在也不来了,可以退税

葡萄仔 发表于 2007-12-14 15:40

原帖由 哈密瓜 于 2007-12-14 1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按lz这么想,外管局还不乱了
:o

毕业回国了,在也不来了,可以退税
$汗$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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