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y
发表于 2007-12-19 08:17
楼上说的第一条有道理,计算劳动成本的话就是损失一百元,不计算的话就是损失97元。
此外
还要看卖出去的礼物是不是假货,或者那个货物是不是本来就是店主雇佣黑童工做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诸如此类的可能性。答案真的有很多:D
helen
发表于 2007-12-28 01:35
1.老板跟街坊借的钱可以忽略,因为老板用假钞100块换100块真钞,后来被发现是假的,就又把真钞100块还给街坊。
2.现在算老板跟年轻人。年轻人用假钞白拿走了79块。外加上应该卖出的货物。卖价多少不计算。因为3块的差价是老板的利润。所以,只应该算上老板因为进货付出的18块,加上年轻人拿走的79块。3块钱没有挣到而已,不能算损失。
结果:18+79=97块。
kolinsky
发表于 2007-12-28 13:16
ls是不是忘了,摊位费,计划生育费,电费,火灾预防费~~~~这个不是算商品购入成本就可以算出来滴
grizzly
发表于 2008-1-3 14:22
100+18=118
回首又见你
发表于 2008-1-4 14:17
197~~$考虑$
jutree
发表于 2008-1-6 03:34
97~~~~~
chinateng
发表于 2008-1-7 12:52
97$送花$ $送花$
娃娃于
发表于 2008-1-10 12:12
;) 197:)
pansavio
发表于 2008-1-18 00:29
118吗$握手$ $怒吼$
pansavio
发表于 2008-1-18 00:45
o
原来应该是
100+18+79=197元
分别是给街坊的,礼品的成本,给年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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