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49 魑魅魍魉- 的帖子
好,说得太好,太精绝了!!!!$支持$ 原帖由 斑点狗 于 2007-12-19 23: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嫩不懂,这里是越吵越亲热$m12$
这样也可以$汗$不过婚版真能丰富业余生活 不参与拍砖 潜水就乐趣无穷了:cool: 原帖由 @春夏秋冬@ 于 2007-12-16 22: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也不说了,大家自己看吧$angry $angry
$汗$ $汗$ $汗$ 这个对话有点强。。。 :( :( :( :( 分手就分手啦,我个人觉得分手本来就不需要什么理由啊,两个人不合适就分手,不一定是因为第三者,就算是第三者,也要两个人之间先出现问题,他才有机可乘。 找人把他打一顿,然后这辈子表理他 楼上的狠,估计打完了,他要回头理你的吧。$考虑$
[ 本帖最后由 胖胖熊 于 2007-12-22 21: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