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调焦中 发表于 2007-12-23 19:58

原帖由 一颗松树 于 2007-12-23 18: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新规定离婚后财产不再是一人一半了,要计算婚后共同财产双方的贡献,如果一方无收入的话比如Hausfrau,另一方需在一段时间内(不是永久)支付离婚后另一方一定赡养费(有兴趣的话可 ...
这个政策是真的话,又要影响孩子出生率了。

hasecui 发表于 2007-12-23 22:51

莱茵 发表于 2007-12-23 22:57

原帖由 相机调焦中 于 2007-12-23 18: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政策是真的话,又要影响孩子出生率了。

估计强势一方就不会恐惧结婚了$汗$

独舞轻盈 发表于 2007-12-24 10:51

房子是他的名字就是他的财产,没有你的名字就没有你的份。

婚后他拿他的工资供房子,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你还是自己去找工作吧。要不然都太辛苦了

相机调焦中 发表于 2007-12-25 18:54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7-12-23 21: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强势一方就不会恐惧结婚了$汗$
弱势的一方就是结了婚,也不敢随便生孩子呀。
这个家庭主妇在离婚后还要承担一半孩子抚养费,要是做主妇做得久一点,没有社会工作经验,找工作不容易啊,说不定连自己都养不起,还管什么抚养费呢。
德国政府要真出台这样的政策,全国要轰动的。

我觉得不太可能。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2-25 19:34

原帖由 相机调焦中 于 2007-12-25 17: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弱势的一方就是结了婚,也不敢随便生孩子呀。
这个家庭主妇在离婚后还要承担一半孩子抚养费,要是做主妇做得久一点,没有社会工作经验,找工作不容易啊,说不定连自己都养不起,还管什么抚养费呢。
德国政府 ...


真要逃避责任的话,总是有法子的
比如说,男方可以申请破产啊,失业啊,就可以不需要付女方的赡养费的$汗$

相机调焦中 发表于 2007-12-25 19:44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2-25 18: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要逃避责任的话,总是有法子的
比如说,男方可以申请破产啊,失业啊,就可以不需要付女方的赡养费的$汗$

这个就是两回事了,一个是国家法定许可,另一个是个人'行巧'。

再说要申请破产,也会带来很多不良后果,一般人做之前还是得掂量掂量。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2-25 19:51

原帖由 相机调焦中 于 2007-12-25 18: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就是两回事了,一个是国家法定许可,另一个是个人'行巧'。

再说要申请破产,也会带来很多不良后果,一般人做之前还是得掂量掂量。


我上次看本书,是一个女的写的,她以前是长江漂流队员,很厉害的
后来在英国,嫁个英国人,因为她自己前一次离婚时财产不少,后来自己又学会了做房地产,又出书,搞得很大的
第二任丈夫倒是个吃软饭的,供他上学读书,帮他找了工作,给他资金投资他,结果那男的事业飞黄腾达了
人家把所有财产全部转移和她离婚了,比如房子可以写在自己妈妈名下,自己再申请失业去读书了,逃避付赡养费
结果那女的离婚后,损失了600万英磅,身无分文又回到云南老家现在
所以,人的命运很难说的
反正只要自己有信心,到什么地步都可以重新开始不会垮下,就可以了

相机调焦中 发表于 2007-12-25 20:08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2-25 18: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的离婚后,损失了600万英磅,身无分文 ...
这个有点看不懂, 离个婚也不至于倾家荡产啊? 估计还有什么其他纠葛.
你说的对.只要自己努力,都会有一片天空的!

我就是就事论事讨论一下而已.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2-25 20:18

原帖由 相机调焦中 于 2007-12-25 19: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有点看不懂, 离个婚也不至于倾家荡产啊? 估计还有什么其他纠葛.
你说的对.只要自己努力,都会有一片天空的!

我就是就事论事讨论一下而已.


那女的叫吉胡.阿莎,是少数民族,那本书叫<我要做我想做的一切>
她当时是人在中国,那男的就在英国把所有财产全部处理掉转移掉
又收集了很多对她非常不利的证据
所以她打输了官司,连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都没争取到
可以网上查一下看看的

还有个男的也很有名的,是中国第一慈善家李春平写的<忏悔无门>
他的经历也是富于传奇色彩
他以前和情敌打架被关进牢,出来后就发誓要过人上人的生活
因为长得帅,就天天坐五星酒店里去吊老外
结果还真被一个比他年长38岁的美国过气女明星看中,带去美国生活了二十来年,一直到老太太临死前才和他结婚,把所有财产都归了他
他现在在中国做慈善事业,已经陆续捐了5000万人民币了
但是我真的特别好奇也,那个过气好莱坞女明星到底会是谁呀$考虑$

相机调焦中 发表于 2007-12-25 20:23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2-25 19: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女的叫吉胡.阿莎,是少数民族,那本书叫
她当时是人在中国,那男的就在英国把所有财产全部处理掉转移掉
又收集了很多对她非常不利的证据
所以她打输了官司,连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都没争取到
可以网上查一 ...
后面的那个故事有听过, 开始有人怀疑他是搞走私发家的, 所以拿个嫁女明星的故事来做幌子.不过我倒是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可信度: 谁智商那么低,编个这么个故事做借口?!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2-25 20:25

原帖由 相机调焦中 于 2007-12-25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后面的那个故事有听过, 开始有人怀疑他是搞走私发家的, 所以拿个嫁女明星的故事来做幌子.不过我倒是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可信度: 谁智商那么低,编个这么个故事做借口?!


应该不至于是编的吧$汗$
要是靠走私的,谁会想出名呀?还自己写书什么?脑袋不要了吗?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2-25 20:26

这个也是要功夫的
毕竟找个比自己大38岁的老太太
我感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一定是每个男人都可以做到的吧$汗$ $汗$

juanwu2007 发表于 2009-10-7 13:13

LZMM要带头巾,信伊斯兰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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