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sico 发表于 2007-12-31 18:20

是啊,我一方面是小发泄一下,一方面也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样才能吃一堑长一智,进步不是?各位姐妹也可以从我的经历获得经验和教训。实在犯不着恶言相向,这样就有违我发贴的初衷了。新年就要到来,保持好心情最重要:)

[ 本帖最后由 sissico 于 2007-12-31 18:21 编辑 ]

一个一个又一个 发表于 2007-12-31 18:23

吃晚饭了 发表于 2007-12-31 18:25

原帖由 一个一个又一个 于 2007-12-31 18: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想多说了
以后开车我一定多注意点儿
开车的也要自我保护嘛,你到底怎么想的怎么说的
相信大家都看见了
你到底是啥人我也不想知道,拜拜了您


既然你不想说了,那就让我在多嘴1句。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不要注册个马甲,上来乱骂1通,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这不是好的灌水作风。

还有就是不要用自己的心去度别人的腹。不是每个人的想法都和您一样的。


偶长到这么大了,虽然没有象雷锋赖宁那样成为别人学习的榜样,也没有被同胞如此评价过。您老还是第一人啊,太抬举我了。



您不会有了以下的丰富经历,没地方发泄吧?

原帖由 一个一个又一个 于 2007-12-26 23: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经常团,今天看了s案告破帖,好感慨想来个年终总结
我的战绩===s案,50欧. 某法国团,50欧
有没有经历比我丰富大

一个一个又一个 发表于 2007-12-31 18:30

一个一个又一个 发表于 2007-12-31 18:33

sissico 发表于 2007-12-31 18:39

我好好的一个帖子,就这样变成了吵架贴$NO$

吃晚饭了 发表于 2007-12-31 18:46

原帖由 sissico 于 2007-12-31 18: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好好的一个帖子,就这样变成了吵架贴$NO$


Sorry,那我就不再多说了。这也不是我的本意。$送花$ $送花$

大过年的,还是开开心心的水水吧。。。

吃晚饭了 发表于 2007-12-31 18:48

p.s. 第一次在dolc和别人吵架,是不是要去婚版发帖纪念一下啊?那边的人唯恐天下不乱。 :D :D

sissico 发表于 2007-12-31 18:52

原帖由 吃晚饭了 于 2007-12-31 18: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orry,那我就不再多说了。这也不是我的本意。$送花$ $送花$

大过年的,还是开开心心的水水吧。。。

非常感谢MM热心回贴$送花$ $送花$

DAB 发表于 2007-12-31 18:54

很简单,马路对面也有自行车道的就说明是单行的,你不可以逆行,如果对面没有能走自行车的路就是两个方向都可以。

如果逆行的话,lz肯定有责任,具体多大责任需要打官司,要陪汽车的话上千欧元很正常。

如果不是逆行,lz没责任,汽车要陪钱,不过要有人证明,医生证明什么的,还要找律师,没那么容易。

现在既然那个人也没想法找lz麻烦,现在就这样算了是最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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