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居,求助
求助,请问,拿了长居后,如果和老公离婚,是否要取消长居?我在填表时看了,上面注明,如果和老公离婚,长居有可能改为有限期的。我正在办,但是我老公要和我分居, 我不知道是入籍好还是拿长居。我有了2岁的孩子,但是我老公坚持要和我分开。没有办法。请帮我出个主意巴。谢谢 有孩子就跟孩子拿长居了, 入籍的话没有了签证的麻烦以后想回国则会比较麻烦。 离婚了,还带个孩子,还对德国没死心? "我在填表时看了,上面注明,如果和老公离婚,长居有可能改为有限期的。"
Sind Sie sicher? 你拿的签证是以共同生活为居留目的,但如果你和你老公至少在德国境内生活两年以上,你的签证就可以独立,三年可以申请永久居留。但如果现在分居,的确是会影响到你申请永久居留或入籍,说实话,从法律角度来讲没办法,否则就不需要这些规定了,建议你和你丈夫谈谈,把实际分居起始日期保密,告诉外事局你们没有分局。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你们还有孩子,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离婚的,除非他有外遇或是得了不治之症不想连累你,所以你的要求他应该会出于内疚而答应。
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尽在油锅中 孩子想必是德国籍吧?才2岁,母亲可以陪伴他到18岁,所以LZ还有好多时间考虑。
PS:孩子挺漂亮吧。
回复 #8 愿望是当油锅 的帖子
我老公同意了保密分居的日期。请问:如果我们已经结婚3年并且住在一起3年。我拿到长居后,外管局还会把我的长居变为有限期的居留吗?谢谢。回复 #7 baobaoXXL 的帖子
你也看到这一条了吗? 我也看到了,那也就说,那了长居也没有用,也会改为有限期的那种, 是吗? 既然要离婚的话,而且你也结婚够3年了,拿德国籍吧,安全一点.你拿长居或国籍还要看你现在老公的收入的,他收入低的话,你也拿不到的. 长居和老公还有结婚有什么关系啊?
回复 #11 hd2005 的帖子
一定要注意公开的分居起始日期一定要在你拿到永久居留那天之后,否则外事局有权利收回永久居留,因为在你提出申请那天你们还没有分居或外事局以为你们还没有分居。回复 #16 愿望是当油锅 的帖子
也就说只要这分居日往后延, 外官局就不能把我的长居收回,是吗? 我不懂这些,谢谢你的回复。我的朋友说,入籍了就没有担心。长居我必须在德国生活180天,否则自动取消了,是吗?你帮我出出注意把,我真是难以取舍。谢谢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1-9 15: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你错了,只要离婚了,哪怕已经拿到长居了,照样取消,改为一年制的有限居留。也就是说,只要长局是通过婚姻获得的,一旦离婚,长局就取消了。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des Ehegatten wird im Falle de ...
崔兔,不对吧,这里指的是配偶是外国人,拿长居的话,他的配偶在和他分居,离婚情况下的居留。不是说的德国人的配偶吧$考虑$ 还是我理解错啦。$frage$
回复 #18 hasecui 的帖子
真是服了,请别怪我说话难听,你jb就是一支这里的搅屎棍子,这里指的Ausländer是婚前就拥有居留的配偶,不是婚后靠结婚拿到居留的配偶。我就不明白,你连德语都看不懂,还有脸在这当充气娃娃。你爷爷我就在这等你回帖,我们是在这帮助人,你却是在这瞎搅,谁瞎搅害人,我就看不起,反正王八这回你是当定了。不回帖你全家都是王八,回帖就你一人当王八,看着办吧!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9 13: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一定要注意公开的分居起始日期一定要在你拿到永久居留那天之后,否则外事局有权利收回永久居留,因为在你提出申请那天你们还没有分居或外事局以为你们还没有分居。
现在哪还有永久居留呀,早就取消了,都是长期居留
回复 #22 klasseyang 的帖子
又是一个找骂的,严格来讲,长期居留或长期签证是指可以在德国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有目的的居留形式,就连学生签证也属于长期签证。短期签证是指三个月以下的,例如探亲访友。2005年以前的签证形式过于复杂,主要有4种居留形式:居留批准(Aufenthaltsbewilligung),居留授权(Aufenthaltsbefugnis),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和居留权力(Aufenthaltsberechtigung)。中国学生和厨师、中资企业工作人员等,一般拿的是“居留批准”,这种居留形式规定时间,规定目的,规定具体工作或学习机构。如果不改变居留形式(法律语言为“居留衔”,Aufenthaltstitel),一般不可能转成无限期居留。“居留授权”是中国六四事件之后德国发明的一个形式,两年一延,满8年可转成无限期居留。这个形式已经过时。居留许可一般只给来德建立公司的外国人及其家属,满5年后可转成无限期居留(仍是居留许可)。在无限期居留的情况下,居留者不需要再去外国人局延签证。所谓“居留权力”才是真实意义上的永久居留,“Berechtigung”的意思大体上是,你有这个权力,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你赶走。而无限期的“居留许可”仍然只是一个“许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德国法律)仍可把你驱逐出境。
“移民法”把4种居留形式简化成了两种,即“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和“落户许可” (Niederlassungserlaubnis)。“移民法”第1篇第2章第4条(Kapitel 2, §4)中明确指出,只有拥有三种居留许可之一的外国人才可合法地待在德国:1.签证;2. 居留许可;3. 落户许可。
落户许可也可理解为永久居留,你个瓜怂却说被取消掉了,也搞不清楚什么是长期居留,你妈生你还不如生个Döner. 和刚才那个王八一样,做个缩头的动作。如果是北京人就缩两下,看你的照片就知道天天在家自拍打飞机,你爸当初就应该把你射到墙上。 愿望是当油锅 :欢迎你回帖帮助别人,但是这里不允许出现人身攻击!三次警告无效则禁言. 版主,你说的没错,但除了不许人身攻击也应不允许发错误的言论来误导需要帮助的人,我认为这比人身攻击更可怕,希望你可以也警告这类人。
我宁愿铤而走险冒着被你禁言的危险让这些人明白,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应受到唾骂的。
顺便问一句,我是不是还有两次被警告机会?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0 00: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你说的没错,但除了不许人身攻击也应不允许发错误的言论来误导需要帮助的人,我认为这比人身攻击更可怕,希望你可以也警告这类人。
我宁愿铤而走险冒着被你禁言的危险让这些人明白,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应受到唾骂的。
顺便问一句,我是不是还有两次被警告机会?
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 都要懂得尊重他人 在只能看见文字的论坛上这点尤为重要 你的发言同时体现你的素质
你已经被警告两次 下一次直接禁言
回复 #25 猪哼哼 的帖子
我可没说自己伟大,是你感觉到我伟大的,不然你不会这样说。说到素质,分很多种类,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不过你的文化素质我不敢恭维,因为你没有理解素质这个词的含义。
上个帖子只是和你对话和发表我的看法,并没有人身攻击,而你也要警告我一次,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言论自由。是不是大家没有权利和你对话,就因为你是版主???
这个帖子可是正常言论,大家都看着呢,你不应该对我第三次警告。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0 09: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25 猪哼哼 的帖子
我可没说自己伟大,是你感觉到我伟大的,不然你不会这样说。
说到素质,分很多种类,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不过你的文化素质我不敢恭维,因为你没有理解素质这个词的含义。
上个帖子只是和你对话和发表我的看法,并没有人身攻击,而你也要警告我一次,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言论自由。是不是大家没有权利和你对话,就因为你是版主???
这个帖子可是正常言论,大家都看着呢,你不应该对我第三次警告。
对你的理解能力不再做任何评价
你被警告第一次是20楼 第二次是22楼 警告第三次直接禁言 所以你如果再攻击别人则会被禁言
刚才我并没有警告你给我的回帖 不知道你的文化素质是否体现在这里
[ 本帖最后由 猪哼哼 于 2008-1-10 10:16 编辑 ] 顺便提醒你一句 如果你还珍惜你的id 最好把你在法律版攻击别人的回复删除(已经被我警告的除外) 法律版以外我管不着 但是版内不允许这样的言论存在 如果被我看到或者被别的网友投诉 你不会再有发言的权力 我的ID我当然珍惜,不然也不会和你纠缠这么多。但是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来的,如果你对我其它的帖子不满意就麻烦你再警告一次。关于投诉我想说,如果通过被别人投诉就可以被你禁言,那么我也投诉你一次,作为法律版版主,除了注意言论和谐外更应该注意言论中涉及法律的内容,尤其是对于需要帮助的提问者,别让他们被误导,时不时的你应该出来哼两声,批评一下不负责任的言论,别光揪着我不放。
正常言论,并无猪身攻击(别误会,我是出于礼貌,你是叫猪哼哼嘛)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0 10: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ID我当然珍惜,不然也不会和你纠缠这么多。但是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来的,如果你对我其它的帖子不满意就麻烦你再警告一次。关于投诉我想说,如果通过被别人投诉就可以被你禁言,那么我也投诉你一次,作为法律版版主,除了注意言论和谐外更应该注意言论中涉及法律的内容,尤其是对于需要帮助的提问者,别让他们被误导,时不时的你应该出来哼两声,批评一下不负责任的言论,别光揪着我不放.
正常言论,并无猪身攻击(别误会,我是出于礼貌,你是叫猪哼哼嘛)
如果不是看到你几次攻击他人 我认识你是谁 昨天我已经给你面子把你第2个攻击别人的回帖删除了不然你昨天就被封了 看来这对你没有什么用 我也不必继续做无用功
最后提醒你一次 注意你的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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