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Bettencourt
响应一下刚来新闻和政经版看不惯那里反华势力大行其道的同学。Bettencourt 大发反华帖版主们不愿管今天暂且不说。希望相关版主和 Live 老大能进来一下,看看根据论坛规定和新闻版版规,这个 ID 的骂人行为应该怎么处理。萍聚社区发言规则
包含下述言论的帖子属于违规,会被立即删除,如果累计违规三次以上,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发贴人发言资格:
过分的亵渎性言辞
煽动暴力内容、种族偏见内容或抨击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的内容
黑客/骇客内容
关于违禁药品与违禁药品用具的内容
色情及少儿不宜内容
与赌博或赌场相关的内容
任何其他为非法活动推波助澜或侵犯他人法律权利的内容
销售或推广特定类型的武器,例如枪支、弹药、巴黎松刀具、蝴蝶刀及铜指节套
销售或推广啤酒及烈酒
销售或推广香烟或与烟草相关的产品
销售或推广处方药
销售或推广名牌的仿制品
任何破坏版面秩序的行为例如不按版面主题发贴、重复发贴和恶意灌水
在广而告之版面之外未经允许发布广告
在论坛上公开本人或者他人的银行账户、住址等隐私信息
对于危害本站正常运行和安全的ID,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无需累计3次。
新闻版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德国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帖子,一旦发现一概删除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聚元。
2, 包含过分的亵渎性言辞煽动暴力内容、种族偏见内容或抨击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的内容言论的帖子属于违规,会被立即删除,如果累计违规三次以上,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发贴人发言资格.
3,发布来自德国新闻单位的新闻(文字及图片),请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许可,否则本站将一律删除。
4,本版只针对实事新闻,所以请将娱乐新闻贴到流言沸娱版。
5,新闻版的新闻性质以时事新闻为主,带有明显政治倾向如大纪元之类的新闻,谢绝在本版发布!
6,请勿只发一个连接的新闻!
另原创新闻发布规则
1. 发贴内容需遵照总版规和新闻版规的要求.
2. 新闻内容必须真实,并具有时效性.虚假新闻将执行删除帖子和禁止发言的处罚.没有时效性的新闻则将执行删除帖子及扣除100聚元的处罚.
3. 新闻内容鼓励大家多报道在德国留学的所见所闻,对于政治新闻不反对不提倡,政治评论及看法请在政经一点版发布.
4. 新闻表述不求文笔优美,但做到朴素通俗易懂为佳.可以附上图片及录音采访等各类多媒体方式的非文字补充.
5. 进行法轮功宣传,反华攻击言论,种族歧视,煽动民族种族冲突,恶意人身攻击,影射,带咒骂词句的原创新闻立删,并禁言处罚.
6. 奖励评定标准:
1>图文并茂,内容充实并有第一时效的原创新闻给予100聚元奖励
2>图文并茂,内容充实或者自己录制的采访音频新闻给予60聚元奖励
3>只偏重图片或者只偏重文字的原创新闻给予30聚元奖励
7. 新闻版权属作者所有,德国热线拥有管理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8. 对于举报虚假原创新闻的网友给予100聚元的奖励.
9. 版主和管理员保留解释版规的权利
请注意:出现版权纠纷,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所有责任将由发布者承担,但本站有责任立即删除可能导致版权纠纷的帖子。
发布新闻帖子请注意客观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各转贴的新闻,应注明出处以及网路链接, 提高可信度。
12月16日 骂其他版版主
http://i12.tinypic.com/81zsjg8.jpg
http://i12.tinypic.com/81zsjg8.jpg
http://i19.tinypic.com/6yk69go.jpg
http://i19.tinypic.com/6yk69go.jpg
12月15日 骂中国同胞 你说国人连欣赏变形金刚,冰川时代的水平都没有,说你骂人不过分吧。
http://i13.tinypic.com/71dy3gk.jpg
http://i13.tinypic.com/71dy3gk.jpg
12月16日 骂版主
http://i1.tinypic.com/6q40115.jpg
http://i1.tinypic.com/6q40115.jpg
以上截图自新闻版
给各位看官拜个晚年!$送花$
[ 本帖最后由 生活以后 于 2008-1-5 12:14 编辑 ] 图片没有显示 $汗$ $汗$ $汗$ 亲爱的,首先要感谢你长期以来的对我的关怀,以及你很好的学会了网络备份这种技术,前途无量。不过你也不能拿新闻版的尚方宝剑来轧我和政版的言论。
其次,文盲版是我对狼版的昵称,狼版对此也是没有意见的,因为在他眼里,文盲这个词,完全没有贬义。
详情请见:
以后这种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要说就早点说。
PS: 你要是不喜欢看我的转贴(好在还都是什么新华网,人民网转来的,呵呵),您老人家可以去遛鸟么。
[ 本帖最后由 Bettencourt 于 2008-1-4 21:21 编辑 ] 惨, 跟你说了论坛第一大忌,不要调戏斑竹,不听$NO$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1-4 2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你也不能拿新闻版的尚方宝剑来轧我和政版的言论。
我记得那个帖在新闻版。不管怎么说,用萍聚通用的规则来处理也是一样。
萍聚社区发言规则
包含下述言论的帖子属于违规,会被立即删除,如果累计违规三次以上,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发贴人发言资格:
过分的亵渎性言辞
煽动暴力内容、种族偏见内容或抨击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的内容
黑客/骇客内容
关于违禁药品与违禁药品用具的内容
色情及少儿不宜内容
与赌博或赌场相关的内容
任何其他为非法活动推波助澜或侵犯他人法律权利的内容
销售或推广特定类型的武器,例如枪支、弹药、巴黎松刀具、蝴蝶刀及铜指节套
销售或推广啤酒及烈酒
销售或推广香烟或与烟草相关的产品
销售或推广处方药
销售或推广名牌的仿制品
任何破坏版面秩序的行为例如不按版面主题发贴、重复发贴和恶意灌水
在广而告之版面之外未经允许发布广告
在论坛上公开本人或者他人的银行账户、住址等隐私信息
对于危害本站正常运行和安全的ID,本站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禁止,无需累计3次。 哈哈大家阶级斗争这根弦依然还是绷得缸缸的啊。。
反华势力这个帽子盖不住那个大脑袋,应该是反人类而且虐待小动物,简直丧心病狂。他昨天拔了一只猫的毛,并且把我都头像给吃了,我现在还饿着哪$怒吼$ $m25$ 原帖由 照葫芦画鱼 于 2008-1-5 1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大家阶级斗争这根弦依然还是绷得缸缸的啊。。
反华势力这个帽子盖不住那个大脑袋,应该是反人类而且虐待小动物,简直丧心病狂。他昨天拔了一只猫的毛,并且把我都头像给吃了,我现在还饿着哪$怒吼$ $m25$
$怒吼$ 9494,虐待的还是我的猫!给你们看原来偶的猫多壮实,现在被虐成他的头像那么干瘦啦!简直是惨无猫道啊!$怒吼$
[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08-1-5 14:26 编辑 ]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8-1-5 14: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怒吼$ 9494,虐待的还是我的猫!给你们看原来偶的猫多壮实,现在被虐成他的头像那么干瘦啦!简直是惨无猫道啊!$怒吼$
其实我喜欢啃指甲,是小秋喜欢拔毛的。
:( :( 妈妈妈妈,床上法院他欺负人!:mad: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