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葫芦画鱼
发表于 2008-1-7 14:1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6 20: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咬文嚼字会让人傻掉的
我想要说明的是德国的“社会主义”跟中国的“社会主义”不是一个概念,又不愿意说的太明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思,依据你的解释,大致相当于“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伪社会主义”,而且目前的发展趋势跟社会主义的原意越来越背道而驰,谢谢你帮我下的注脚$送花$
这些个主义,还真是绕的人容易变傻$郁闷$
j8
发表于 2008-1-7 17:25
好的, 再补充点个人建议:
多用因果关系, 方法目的(Mittel zum Zweck)与条件式(erst.. dann, wenn)思维方式
第一: 若以社会主义作为一个追求的目标, 那要追求一个怎样的社会主义? 从北朝鲜的均贫到北欧的高度社会主义?
第二:Art. 15 是一种方式, 是可以实现社会国的目标; 还有没有其它更妥适的方式?
第三: Art. 15 启用的时机与条件成熟了吗? 只有在满足哪些条件下才能够Sozialisierung
第四: Art. 15 的实现必然以国有化为唯一的途径吗?
其它制宪史的讨论可参酌1949年前后 Jahrbuch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 Archiv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1-7 18:05
喂,你们这些临时演员,抢戏也抢的太离谱了吧。
$bs$ $bs$
xumeng
发表于 2008-1-8 14:50
原帖由 j8 于 2008-1-7 17: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的, 再补充点个人建议:
多用因果关系, 方法目的(Mittel zum Zweck)与条件式(erst.. dann, wenn)思维方式
第一: 若以社会主义作为一个追求的目标, 那要追求一个怎样的社会主义? 从北朝鲜的均贫到北欧的高度 ...
$汗$ 这块写的不错
xumeng
发表于 2008-1-8 14:58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1-7 18: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喂,你们这些临时演员,抢戏也抢的太离谱了吧。
$bs$ $bs$
素 素 素质!$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