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葫芦画鱼 发表于 2008-1-7 14:1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6 20: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咬文嚼字会让人傻掉的

我想要说明的是德国的“社会主义”跟中国的“社会主义”不是一个概念,又不愿意说的太明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思,依据你的解释,大致相当于“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伪社会主义”,而且目前的发展趋势跟社会主义的原意越来越背道而驰,谢谢你帮我下的注脚$送花$

这些个主义,还真是绕的人容易变傻$郁闷$

j8 发表于 2008-1-7 17:25

好的, 再补充点个人建议:
多用因果关系, 方法目的(Mittel zum Zweck)与条件式(erst.. dann, wenn)思维方式

第一: 若以社会主义作为一个追求的目标, 那要追求一个怎样的社会主义? 从北朝鲜的均贫到北欧的高度社会主义?

第二:Art. 15 是一种方式, 是可以实现社会国的目标; 还有没有其它更妥适的方式?

第三: Art. 15 启用的时机与条件成熟了吗? 只有在满足哪些条件下才能够Sozialisierung

第四: Art. 15 的实现必然以国有化为唯一的途径吗?

其它制宪史的讨论可参酌1949年前后 Jahrbuch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 Archiv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1-7 18:05

喂,你们这些临时演员,抢戏也抢的太离谱了吧。

$bs$ $bs$

xumeng 发表于 2008-1-8 14:50

原帖由 j8 于 2008-1-7 17: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的, 再补充点个人建议:
多用因果关系, 方法目的(Mittel zum Zweck)与条件式(erst.. dann, wenn)思维方式

第一: 若以社会主义作为一个追求的目标, 那要追求一个怎样的社会主义? 从北朝鲜的均贫到北欧的高度 ...
$汗$ 这块写的不错

xumeng 发表于 2008-1-8 14:58

原帖由 Bettencourt 于 2008-1-7 18: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喂,你们这些临时演员,抢戏也抢的太离谱了吧。

$bs$ $bs$
素 素 素质!$闭嘴$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请政经版的版主们也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