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安眠药 发表于 2008-1-7 20:36

原帖由 一个有罪的人 于 2008-1-7 19: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的商场有这个可能吧,但Kaufhauf就不行,必须当层交钱。这种事情最好问清楚了,别怕那点麻烦,到时候解释也解释不清。

突然想起来,好象在KARSTADT有一次跨层交钱,被KASSE说,好象只能在本层交,虽然也让我在那里交了。

Liv 发表于 2008-1-7 23:28

原帖由 fly2u 于 2008-1-7 16: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我在很多商场里买东西,嫌多次付款麻烦都是把东西一起拿到楼下交钱.
我也是。
但是我认为关键在于LZ是把东西藏起来了。
我们买东西,都是明目张胆的拎在手里的,所以即使是拿到别层的kasse也没事的。
商场都有detektiv,便衣打扮。
如果你明目张胆的把东西拎在手里找kasse,他还敢说你偷的话,靠,不告死他。

lola118 发表于 2008-1-8 00:17

楼主你就说你没有偷!,你是神思恍惚顺手放口袋里了,完全没有在意,然后恍恍惚惚的就忘了。。。。

千万别说你偷。。。

西在西边 发表于 2008-1-8 00:58

LZMM情况处理得怎么样了啊!不要太过伤心和自责,人一生谁不会犯错呢,没有下一次就还是好MM!坚强一点!$握手$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1-8 11:03

LZ hat keine Straftat begangen. Hier ist 香水 Werbeartikel. Jeder darf einige Tropfen (von 1 bis 10000 Tropfen) "mitnehmen".Selbst wenn diese Vorstellung falsch wäre, muss man nur 香水 zurückgeben. Eine Strafe gemäß §242 StGB soll LZ nicht bekommen.

Was 土人gemacht hat (搜了包), ist aber nicht erlaubt. Nur Polizei darf es machen.
siehe auch 短消息.

hxmc 发表于 2008-1-8 16:12

原帖由 bonnde 于 2008-1-6 16: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说这个 罪 和那些贪官的 罪 比起来要小好多

听说过什么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frage$ $frage$

再小,也是罪,别人要借此整你,你毫无办法,因为你犯罪在先。。。。

demguten 发表于 2008-1-8 17:24

原帖由 一个有罪的人 于 2008-1-7 19: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的商场有这个可能吧,但Kaufhauf就不行,必须当层交钱。这种事情最好问清楚了,别怕那点麻烦,到时候解释也解释不清。
法兰克福的kaufhof就可以。
我经常干这事。我是说跨层交款。

wey 发表于 2008-1-8 17:42

为什么那些土人偷盗50,60次都没有遣返?

HH-CT2863 发表于 2008-1-9 02:16

原帖由 wey 于 2008-1-8 16: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那些土人偷盗50,60次都没有遣返?


拿自己和土人比??$郁闷$ $郁闷$ $郁闷$

hxmc 发表于 2008-1-9 12:53

原帖由 wey 于 2008-1-8 16: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那些土人偷盗50,60次都没有遣返?

那你要不要和那些杀了好几个人,都没有被判死刑的人比,

那你要不要和周正毅比。。

人往高处走,总跟比自己次的人比,慢慢的把自己的人格都降低了。

carrier 发表于 2008-1-9 13:15

原帖由 iasly 于 2008-1-6 10: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楼上的,我一想到律师听到这件事情鄙夷的眼神我就:( :( :(
希望大家能提供些找律师的建议,多花点钱也没关系。

律师啥没见过,律师不会鄙夷的

很黄很暴利 发表于 2008-1-9 13:21

原帖由 iasly 于 2008-1-6 0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偷东西了我该怎么办
最近压力很大,有吵架,昨天在图书馆坐了一上午胸闷出去透气无意走到Karstadt,拿起一瓶Chanel香水的半满Tester就装进外衣口袋向上楼电梯走,想走到顶楼把香水仍在一个地方。我当时就是 ...
凶闷就偷东西,那绝症是不是就杀人呢?

dabang 发表于 2008-1-9 15:00

回复 #77 很黄很暴利 的帖子

哎,又被人抢先了一步,本想注册个很黄很暴利 的$郁闷$

一个有罪的人 发表于 2008-1-9 18:39

原帖由 dabang 于 2008-1-9 14: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又被人抢先了一步,本想注册个很黄很暴利 的$郁闷$

哈哈,08年最新网络流行语$m12$

vielspass 发表于 2008-1-11 17:27

楼主MM别太过担心和难过了。既然你都有勇气在论坛上用你原来的用户名发帖子,就更应该有毅力度过这个难关的。
德国法律是严谨的但也是宽容的,凡事多往好的地方去想,去努力吧!
在你一个人自责难过的同时,想想还有我们这些论坛的朋友在支持你,鼓励你,加油,别放弃$送花$ $送花$

riverbird 发表于 2008-1-11 18:14

唉,可怜,都是郁闷惹的祸

bonnde 发表于 2008-1-11 22:58

回复 #71 hxmc 的帖子

没说小偷不是偷,也没说小罪不是罪,更没说要以恶小而为之,你这叫抬杠$汗$

chinaforce 发表于 2008-1-12 16:06

原帖由 bonnde 于 2008-1-6 15:3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很同情mm,我以前室友都快毕业了,唉! 我们当时去送她的时候,都哭得不像个样子。其实在超市里拿个几十欧的东西算什么,比那些贪官奸商造假害死人的人不知要好多少倍。
老祖宗教过你,毋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bonnde 发表于 2008-1-12 17:49

回复 #83 chinaforce 的帖子

嫩是听老祖宗话的好孩子$支持$ $支持$ $支持$

ZoRRo 发表于 2008-1-12 17:56

不知道事态进展的怎样了?

hxmc 发表于 2008-1-12 19:06

原帖由 bonnde 于 2008-1-11 21: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说小偷不是偷,也没说小罪不是罪,更没说要以恶小而为之,你这叫抬杠$汗$

我不认为这是抬杠,这是一个基本的道德是非观的问题。。

你没说小偷不是偷,但是你对小偷不以为然,认为为这种不值一提的小偷却被惩罚得让人终生忘不了是小题大做

我不乖 发表于 2008-1-12 19:36

觉得lz既然没有拿出商店, 也许认错还是可以被店家原谅的.
不过要好好反思,以后不要再干了, 不然不仅丢你父母的脸, 更丢中国人的脸了. 以后我们还怎么去香水部逛啊...$汗$

gast 发表于 2008-1-12 22:23

原帖由 iasly 于 2008-1-6 07: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偷东西了我该怎么办
最近压力很大,有吵架,昨天在图书馆坐了一上午胸闷出去透气无意走到Karstadt,拿起一瓶Chanel香水的半满Tester就装进外衣口袋向上楼电梯走,想走到顶楼把香水仍在一个地方。我当时就是 ...

人渣!

fiol 发表于 2008-1-13 01:28

LS的,这里是德国,网上不用实名制的!$汗$

艳阳高照 发表于 2008-8-19 21:57

楼主的事情终于不用开庭审理了。

本来楼主的情况并不复杂,金额也不大,但是检方要求要开庭审理,并给了开庭时间。
周一接到律师传真,此案不用开庭了。
有最终结果,我会再来更新一次。

c76de 发表于 2008-8-19 22:02

难道没有走出去也算是偷得吗?不过lz既然自己也知道错了,那么就希望平平安安的能够解决了

四四 发表于 2008-8-20 11:36

这件事拖了这么久啊。。:o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08-8-20 14:43

唉, 小偷还能怎么辩解$m25$ $m27$ $m27$

Beijing@2008 发表于 2008-8-20 14:55

冲动是魔鬼啊。。。

dayong 发表于 2008-8-20 16:58

对艳阳高照给楼主的莫大支持表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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