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back
发表于 2008-1-12 03:18
做人有些良知比較好.
fcb
发表于 2008-1-12 08:36
原帖由 Nudeln 于 2008-1-11 12: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本来就是言论自由的地方。哪有什么禁不禁的,谁都有权利说出自己的想法。偏激的也好,极端的也罢,只要不是人身攻击,诽谤,那就没有禁的理由。
说实话,额原先的想法与此相仿,但结果很破坏氛围
Pt79
发表于 2008-1-12 13:09
$支持$ $支持$ $支持$
蛇妖MM
发表于 2008-1-12 13:22
$m28$ 支持$送花$ $送花$ 8过,估计MJ也会越来越多
gast
发表于 2008-1-12 13:38
原帖由 fcb 于 2008-1-10 2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鼓掌$支持$
支持!
我们要像对待稀有动物那样爱护WJN,WJP。
Nudeln
发表于 2008-1-12 14:58
原帖由 fcb 于 2008-1-12 0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若再胡言乱语,按§13,立马封。看你还有没有权利说出自己的想法。
天真!
13、任何破坏版上和睦,蓄意煽风点火,挑起争端的文章删。如果是恶意ID将警告三次,后查封ID.IP
我就说了只要不要人身攻击,诽谤,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这话也叫“破坏和睦,蓄意煽风点火"?
:D
你爱怎么封就怎么封,无所谓啦。
fcb
发表于 2008-1-12 15:14
原帖由 Nudeln 于 2008-1-12 14: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3、任何破坏版上和睦,蓄意煽风点火,挑起争端的文章删。如果是恶意ID将警告三次,后查封ID.IP
我就说了只要不要人身攻击,诽谤,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这话也叫“破坏和睦,蓄意煽风点火"?
:D
...
你。。。我。。。吐血身亡$m13$ $m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