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了籍,党关系怎么转? 有经验的么,来介绍介绍
这个问题绝!$汗$
德国共产党还在战斗,别跟前东德的那块混了。 我觉得还是看个人实际需要决定,其实这里问来问去,还是要自己做决定,下决心不是。
既然国籍都换了,还要党籍作甚?? 原帖由 愿望是当油锅 于 2008-1-14 19: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我也正在申请德国国籍,而原因正是因为我打算以后回中国生活,大家想想,在德国奋斗这么多年,居留的重要程度已经不低于学习和工作,但就算拿到永久居留在离开德国六个月以后也会被取消掉,我不 ...
相当支持这个观点. 我也是这么想的. 原帖由 bernds 于 2008-1-15 00: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的看法的确很独特,拿德国国籍为了在中国生活?!而且“为了能无后顾之忧的长期在国内居住,我选择了德国国籍”。
看来赚个外国国籍真的能光宗耀祖?!
PS: 我不想管,也没有管搂主的闲事,只是引用了 ...
没什么独特的,确实很多人的想法,就怕万一将来出不来啦。 都说入籍好,但是有一点我不是很明白,如果入籍了,我回国发展的,那么等我老了还能拿养老金么?我觉得是不能的,毕竟我没在德国工作呀,只是拿了国籍而已,当然了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只要加入了国籍就能拿养老金的,不知道有那位高人能指教一下,因为现在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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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最少三年的养老金才能拿的 二○○四年八月十五日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外国人如何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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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日
被视为中国“绿卡”制度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自2004年8月已正式发布施行。现将各类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刊载如下,供读者参考。
夫妻团聚类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
夫妻团聚者※(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一、每名申请人一份申请表。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住地的市公安局申请。
二、申请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三、4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底)。
四、经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健康证明书必须是在申请前6个月内进行身体检查并按照规定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
五、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的主要生活地(连续居留2年以上)以及在中国国内均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
六、夫妻团聚者有关证明材料:1、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婚姻证明;3、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生活保障证明指按照受理机关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为标准,有相当于10年以上存款数额的可支配财产或受理申请后5年内较稳定的每月不低于该标准的个人收入来源证明。既可以是申请人一方的财产或收入,也可以是共同财产或收入)。4、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夫妻团聚人员申请时应仍存在婚姻关系。申请之前申请人在华合法短期停留或留学、任职等居留的时间可计入本条规定的居留期限。 :D :D :D :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