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等劳工许可期间,接到另一家公司的合同,怎么办?
大家好!我大概两个星期前递交的劳工许可申请,现在还没下来,今天我接到一个公司的电话,如果我同意,他们就给我寄合同,我当时同意了,我想先把合同拿到手再说:)
从我的角度我更喜欢第二个公司的工作,而且工资也高一点点,我应该怎么办?我是不是一定要等第一个劳工许可下来之后才能重新申请;或者我必须要在第一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吗?
谢谢大家指点! 自己顶一下
请大家给个意见,应该怎么办才好?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能不能给点建设性的意见 去auslaenderamt撤销申请,并同时重新申请。如果楼主的有效签证将要到期,auslaenderamt会给你一个fiktion。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过我们了解的东西没有LZ了解的多,有些东西看起来似乎更好,但也不一定呢
主要是要自己权衡呀,这里人多嘴杂,反而容易乱了思路 LZ跟我当初情况完全一样,不过我比LZ幸运的是我打算第二天去办工作签证就收到我想去的那家公司的ZU,所以还算不太麻烦。但是当时也是痛苦的抉择,LZ自己好好考虑一下,其他的我们也帮不了太多。希望你作出对你最有利的决定$送花$ $送花$ 关键看喜欢哪一个,反正开始都是试用期,可以换工作的, 好奇怪阿,你递交的申请里面没有你签字了的合同?如果签了字,还有什么回转的余地?如果没有签字,直接找外事局换个合同不就好了? 就说自己不小心搞错了。。。 多谢大家给我的意见!
第一份合同我已经签了字,但是还没有寄到公司,因为公司还要一堆东西,包括劳工许可,我打算一起寄过去。我的问题是,允许同时申请两份劳工许可吗?还是必须在移民局撤销第一个申请之后才能申请新的? 原帖由 亚洲飞鹰 于 2008-1-23 19: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多谢大家给我的意见!
第一份合同我已经签了字,但是还没有寄到公司,因为公司还要一堆东西,包括劳工许可,我打算一起寄过去。我的问题是,允许同时申请两份劳工许可吗?还是必须在移民局撤销第一个申请之后才 ...
按照我的理解,应该只能申请一个劳动许可,因为我看到我的签证上有一页(我至今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劳动许可,因为2年前刚上班的时候,都是公司帮我搞的,我就去签证而已。)上面注明了我公司的名称,还说在这期间只能为这个公司工作。所以我想不可以同时申请俩个劳动许可的。这是我个人的想法,如果不对,请不要骂我哦。;) 合同上面如果你已经签字了,应该就具有法律效力了。除非你上班几个月,试用期一到就走人。 本不想多说什么的。。还是奉劝一句吧,别自作聪明,弄巧成拙。。 为啥不去移民局问问呢?
这才是最权威的答案 我当初的情况和楼主一模一样,我毫不犹豫的告诉Auslaenderamt前面一个工作许可不用申请了,我放弃,让他们拿第二个合同去申请工作许可。一点问题没有,现在干的好好的,非常庆幸当初的选择。 才看到前面几贴关于合同的事情,我当初也是,申请工作许可的那份合同我是复印件签字,正本还没有寄回给公司,其实是存心在等第二份合同。就算签字了,试用期内也可以很方便走人的,特别是还没开始干。直接去申请第二份合同的许可就是了,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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