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08-1-23 16:53

对于本次上海纠纷的公告

前段时间我在国内上热线不方便,所以疏忽了论坛管理,没有及时制止纠纷,导致了矛盾的扩大。我一贯反对网站上的地域之争、地域歧视。
这次事件,对于违规会员的处罚,应该算是斑竹集体的决定,我复核了一下,认为是按照版规执行的,基本的原则是制止侮辱攻击他人的行为,因为这个是违法的行为,所以必须及时制止。对于违规会员的处理,我们的原则是短期的禁言,主要目的在于制止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当然,我们的管理肯定也有不完善的地方,这一点,我会继续关注和及时修正,还请各位监督和多提意见。
对于纳兰版主,我认为她这次没有及时制止纠纷,反而使纠纷扩大,所以给与停职一周的处罚,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早日平息纠纷。她是上海版的老版主,为上海网友和该版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些也是有目共睹的,对于这样的处罚,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还请她能够理解。
希望各位网友不要让虚拟世界里面的纷争,搞坏自己的心情。
欢迎大家踊跃回帖讨论,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禁止人身攻击。

lan 发表于 2008-1-23 16:54

我坐沙发

[ 本帖最后由 lan 于 2008-1-23 17:05 编辑 ]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6:57

就是,你们看,老大的公告出来了吧!

10 发表于 2008-1-23 16:57

来福 $m2$ $m2$ $m2$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8-1-23 16:59

xian liuyan zai kan gonggao$m2$ $m2$ $m2$

龍兒 发表于 2008-1-23 17:01

$汗$

你们在

化悲愤为糨糊吗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23 17:01

嘿嘿

$m2$ $m2$ $m2$

游侠客 发表于 2008-1-23 17:01

原帖由 lan 于 2008-1-23 16: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坐沙发:D

这个沙发坐的那么高兴吗? $frage$

单单只是处罚纳兰版主一人,是否有欠妥当?

不过我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事情的经过,有些并不知情。

如果老大觉得合适,那一定有他的理由。

回国辛苦了 $送花$

龍兒 发表于 2008-1-23 17:02

飞一飞,扭一扭

$m2$ $m2$ $m2$

lan 发表于 2008-1-23 17:04

原帖由 游侠客 于 2008-1-23 17: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沙发坐的那么高兴吗? $frage$

单单只是处罚纳兰版主一人,是否有欠妥当?

不过我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事情的经过,有些并不知情。

如果老大觉得合适,那一定有他的理由。

回国辛苦了 $送花$
汗,那我把表情删了$郁闷$

游侠客 发表于 2008-1-23 17:07

原帖由 lan 于 2008-1-23 17: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那我把表情删了$郁闷$

可怜的斑斑,好好休息吧,别郁闷了。

身体要紧 $送花$

lewiss 发表于 2008-1-23 17:09

关闭之前留个名

lan 发表于 2008-1-23 17:10

原帖由 游侠客 于 2008-1-23 17: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怜的斑斑,好好休息吧,别郁闷了。

身体要紧 $送花$
恩,谢谢$送花$

卖啃吸 发表于 2008-1-23 17:17

对于纳兰版主,我认为她这次没有及时制止纠纷,反而使纠纷扩大,所以给与停职一周的处罚,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早日平息纠纷。她是上海版的老版主,为上海网友和该版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些也是有目共睹的,对于这样的处罚,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还请她能够理解。
希望各位网友不要让虚拟世界里面的纷争,搞坏自己的心情。
欢迎大家踊跃回帖讨论,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禁止人身攻击。

这是个可以接受的理由,可是。。。。。。

别的版主甚至那些个某版主的马甲也参与闹事,使纠纷扩大,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又怎么处理呢?不会最后能混就混吧,现代人健忘的快倒是事实 ;)

可惜我是水瓶座 发表于 2008-1-23 17:23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8-1-23 17: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个可以接受的理由,可是。。。。。。

别的版主甚至那些个某版主的马甲也参与闹事,使纠纷扩大,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又怎么处理呢?不会最后能混就混吧,现代人健忘的 ...

请把要投诉版主的留言截图,或给出链接,谢谢!

live 发表于 2008-1-23 17:23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8-1-23 17: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个可以接受的理由,可是。。。。。。

别的版主甚至那些个某版主的马甲也参与闹事,使纠纷扩大,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又怎么处理呢?不会最后能混就混吧,现代人健忘的 ...

欢迎投诉,出示证据。$握手$

纳兰 发表于 2008-1-23 17:24

原帖由 live 于 2008-1-23 16: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纳兰版主,我认为她这次没有及时制止纠纷,反而使纠纷扩大,所以给与停职一周的处罚,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早日平息纠纷。她是上海版的老版主,为上海网友和该版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些也是有目共睹的,对于这样的处罚,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还请她能够理解。


你给我短信解释我被撤理由似乎不是这样说的。

你说我推波助澜,以及犯了众怒,不得不撤职,希望我能够理解。Sorry 我不理解什么是众怒。

我个人习惯什么事情都尽量做到透明,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是否可以把我曾经在版主区发表过的个人意见做个截屏在这里贴一下?

我没有想到的是,昨晚上海版网友在版块内部对我的支持都成了版主区部分版主截屏后投诉我的理由,昨晚已经感觉我没有必要在版主区再多说什么。

不过作为一个普通上海人,还是很欢迎诸位版主大驾光临上海版,努力学习上海话$送花$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7:25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8-1-23 17: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个可以接受的理由,可是。。。。。。

别的版主甚至那些个某版主的马甲也参与闹事,使纠纷扩大,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又怎么处理呢?不会最后能混就混吧,现代人健忘的 ...
拿出证据来?看看是不是那个马甲发完言之后这个事态就扩大了?


好狠的招啊$bs$ ,非要把很微小的事情拿出来晒?你们是不是没有什么可以拿来讨论的了?说说我吧,我挺喜欢和我崇拜的人说话的,不然我去你们版里转转?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7:27

原帖由 纳兰 于 2008-1-23 17: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给我短信解释我被撤理由似乎不是这样说的。

你说我推波助澜,以及犯了众怒,不得不撤职,希望我能够理解。Sorry 我不理解什么是众怒。

我个人习惯什么事情都尽量做到透明,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是否 ...
对啊对啊,我们都要学习上海话。恕我愚笨,怎么觉得老大的解释差不了哪的?

你个人习惯不错,我要向你学习$送花$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7:33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23 17: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是由于昨晚所谓的版主的集体商讨决定的处罚,才使矛盾更扩大化。
你看,有的人还是要解决问题讨论问题的,$支持$

话说到点上,别动不动就挑事,动不动的把宠物做比喻

live 发表于 2008-1-23 17:34

原帖由 纳兰 于 2008-1-23 17: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给我短信解释我被撤理由似乎不是这样说的。

你说我推波助澜,以及犯了众怒,不得不撤职,希望我能够理解。Sorry 我不理解什么是众怒。

我个人习惯什么事情都尽量做到透明,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是否 ...

因为要顾及你的面子,所以没有公开说你推波助澜的问题,既然你把话说开,也好。
通过那么多斑竹对你的投诉和评价,我也研究了事件经过,事实说明你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有问题,这就是犯了众怒。
如果你一开始就向我投诉,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就不会是这个结果。

卖啃吸 发表于 2008-1-23 17:35

原帖由 松佳 于 2008-1-23 17: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有的人还是要解决问题讨论问题的,$支持$

话说到点上,别动不动就挑事,动不动的把宠物做比喻

:D :D真的不晓得到底是谁要在这里挑事。搞不清楚搞。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3 17:37

吃晚饭了 发表于 2008-1-23 17:37

建议调查 猪头卡使用情况,凡是斑竹(或者其MJ)在这次事件中参与使用猪头卡猪人,一律处分。这个普通会员无法查,但是系统肯定有记录。希望老大能秉公处理。不用公开具体的猪人细节,但必须公开哪些斑竹违规,受到什么处分。

猪头卡猪人会激怒对方,从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觉得仅仅处理上海版斑竹不公平。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7:37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8-1-23 17: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真的不晓得到底是谁要在这里挑事。搞不清楚搞。
:D 难得糊涂啊!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7:39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8-1-23 17: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真的不晓得到底是谁要在这里挑事。搞不清楚搞。
对了,让你拿出证据呢,看看是不是那个马甲说完话之后,整个事态就扩大了。 乖,听话,去拿证据

猎户座 发表于 2008-1-23 17:42

原帖由 纳兰 于 2008-1-23 17: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给我短信解释我被撤理由似乎不是这样说的。

你说我推波助澜,以及犯了众怒,不得不撤职,希望我能够理解。Sorry 我不理解什么是众怒。

我个人习惯什么事情都尽量做到透明,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是否 ...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卖啃吸 发表于 2008-1-23 17:42

原帖由 live 于 2008-1-23 17: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要顾及你的面子,所以没有公开说你推波助澜的问题,既然你把话说开,也好。
通过那么多斑竹对你的投诉和评价,我也研究了事件经过,事实说明你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有问题,这就是犯了众怒。
如果你一开始 ...

要找证据,这个倒是难了。不是因为没有,而是太多,根本无从下手。

所谓的“推波助澜“的话,每个人的定义都不一样,别的版主的话,在很多上海人眼里,也是挑衅,滋事的言论。其实大家倒是想看看所谓的游戏规则到底是怎么说的。有可能的话,把别的版主投诉纳兰的所谓的证据罗列出来,我们根据别人的评判标准来找别人的刺。

游侠客 发表于 2008-1-23 17:43

有点联名上奏的架势啊

相信老大也是不得已的。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7:46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8-1-23 17: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找证据,这个倒是难了。不是因为没有,而是太多,根本无从下手。

所谓的“推波助澜“的话,每个人的定义都不一样,别的版主的话,在很多上海人眼里,也是挑衅,滋事的言论。其实大家倒是想看看所谓的游 ...
哎,不管有多少,您怎么也得拿出一个两个的让小的看看吧。“大家”指的是谁啊?我可不想看什么已经给了正确论断的东西。
人家老大只不过肯定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你干吗难为人家老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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