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meng
发表于 2008-1-24 11:23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1-24 1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他们是学生,希望他们可以更多加强个人素质修养,更多了解人性和社会
而不要简单以为掌握一定特权就可以放任自己的言论和行为!
$NO$一批为上海出头满嘴喷粪的id到真该考虑考虑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素质, 这次人丢得很大
halloubuntu
发表于 2008-1-24 11:23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1-24 1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他们是学生,希望他们可以更多加强个人素质修养,更多了解人性和社会
而不要简单以为掌握一定特权就可以放任自己的言论和行为!
但从这个贴来看,ms不是他们更需要加强
qiqiw123
发表于 2008-1-24 11:24
原帖由 halloubuntu 于 2008-1-24 11: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说了她要选么?她说了这话么?
原帖由 海萱 于 2008-1-24 00: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布想当,我们都非常欢迎,只可惜,她不愿意
这个我们代表谁? 她欢迎小布当什么斑竹? 不是她的咖啡而是上海吧?请问,她不是上海人,能参与我们上海人选斑竹的事吗?
ps,我不针对小布,专家,和v,仅这句话是冲海宣的,你没必要把他们3个拉进来。
[ 本帖最后由 qiqiw123 于 2008-1-24 11:27 编辑 ]
halloubuntu
发表于 2008-1-24 11:26
原帖由 qiqiw123 于 2008-1-24 11: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们代表谁? 她欢迎小布当什么斑竹? 不是她的咖啡而是上海吧?请问,她不是上海人,能参与我们上海人斑竹的事吗?
ps,我不针对小布,专家,和v,仅这句话是冲海宣的,你没必要把他们3个拉进来。
仔细的看我的回帖。
qiqiw123
发表于 2008-1-24 11:29
原帖由 halloubuntu 于 2008-1-24 11: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仔细的看我的回帖。
我都引用你的回帖了。昨天还在劝人说,别吵了,大家都够累了,今天看到这种帖子没忍住,是我涵养不好。$ok$
xumeng
发表于 2008-1-24 11:29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24 11: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纳兰为什么被停职?她何错之有?
如果她有错,那其它斑竹也有错,为什么只停她一个人的职?你说你一向反对地域
歧视,但这种不公平不透明的做法,难道不是地域歧视吗?每次都是其它地方人挑
起事端,侮辱上 ...
很简单的道理咋就不能自己想明白那,版主是干什么事对谁负责的,斑竹一要管理版面,二要管理会员,这两点都是为网站所有者负责, 如果一个Geschaftsfuhrer不对公司所有人负责,而是对一些违反规则的Arbeitnehmer负责,那么很遗憾被开除是合理且合法的。
tigi
发表于 2008-1-24 11:30
支持纳兰!$送花$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1-24 11:31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24 11: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NO$一批为上海出头满嘴喷粪的id到真该考虑考虑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素质, 这次人丢得很大
你是不是先去剪剪你的小手指甲再来说话吧$bye$
reifer
发表于 2008-1-24 11:32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24 11: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简单的道理咋就不能自己想明白那,版主是干什么事对谁负责的,斑竹一要管理版面,二要管理会员,这两点都是为网站所有者负责, 如果一个Geschaftsfuhrer不对公司所有人负责,而是对一些违反规则的Arbeitn ...
恩,有道理,同理可证,论坛是live在管理,论坛里犯事,尤其是管理员直辖下的版主都负责了,那管理员更应该负责,引用这位仁兄的道理,live要么停职2礼拜,要么每个板块公开道歉
xumeng
发表于 2008-1-24 11:32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1-24 11: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不是先去剪剪你的小手指甲再来说话吧$bye$
$考虑$ 这可以理解为人身攻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