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fan627 发表于 2008-1-26 13:14

原帖由 纳兰 于 2008-1-26 11: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事实,转到上海版的时候已经在吵,我当时在线,正好收到上海版网友短信,第一时间把帖子转回原地。

转贴理由我在后台只写了四个字:发回原地







我本人和某些上海版网友在上海版的发言 ...
live已经把帖子的地址公布了,可我们群众却都看不到。要求将版主区的相关帖也转出来。总不能版主们因为在那里说话谁都看不到,就可以乱说话吧。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1-26 13:16

原帖由 阳光心情 于 2008-1-26 13: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咎了,不咎了
额已经认输了。。。。$m4$


为什么不咎?这次不咎,下次呢?以后呢?还要每次如此?
而且好象是我们在搞事一样?切!

BB兔 发表于 2008-1-26 13:20

我不敢得罪版主,披着马甲上来说一句,很久之前,还完全没有这事的时候,我曾经因为好奇搜过小甜橙的帖子,绝无恶意,只是想看看她的败家帖。
结果她某帖里清楚地表示不喜欢上海人blabla,偶当时就非常惊讶。所以这次的事情,偶觉得不是偶然吧?

今天我有空 发表于 2008-1-26 13:20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1-26 13: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不咎?这次不咎,下次呢?以后呢?还要每次如此?
而且好象是我们在搞事一样?切!
你们就打人有大量吧

xumeng 发表于 2008-1-26 13:24

原帖由 BB兔 于 2008-1-26 13: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敢得罪版主,披着马甲上来说一句,很久之前,还完全没有这事的时候,我曾经因为好奇搜过小甜橙的帖子,绝无恶意,只是想看看她的败家帖。
结果她某帖里清楚地表示不喜欢上海人blabla,偶当时就非常惊讶。所 ...
$支持$ $支持$ $支持$你真是 好样的 

kelly171 发表于 2008-1-26 13:28

Nimm2开贴封ID的那贴。是先把ID都封了,然后才开始爬楼找所谓的“证据”,也就是说一开始封的时候他根本没有依据。

指责我的所谓“证据”,在我被禁止发言,到纳兰把我们都解封,再到后来不知某位幕后黑手把我ip都封了,,这么长一段时间里,Nimm2指责我的那楼始终是空着的。。先把我们上海id先都判了死刑,然后再回头找”证据“,哈。。真是。。。”公正“啊。。。

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有哪句话是骂人的,或者说的不是事实。如果某位心理有问题的人自己非要对号入座那也不是我能阻止得了的。
当然我现在也知道了,我被封只能怪我自己不长眼睛地得罪了某位据说”有后台“的版主。

希腊没有塔 发表于 2008-1-26 13:28

原帖由 frank29 于 2008-1-26 1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这帖子怎么这么火呢。。

诸位都是飘洋过海来学习的,要么是已经工作了,何必在这些事情上这么劳神呢?既然出来都是期望能混得好,有必要彼此分得那么细吗--能和德国人相处得来为什么和自己人就这么难?要 ...

同意

小小发电站 发表于 2008-1-26 13:29

原帖由 frank29 于 2008-1-26 1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这帖子怎么这么火呢。。

诸位都是飘洋过海来学习的,要么是已经工作了,何必在这些事情上这么劳神呢?既然出来都是期望能混得好,有必要彼此分得那么细吗--能和德国人相处得来为什么和自己人就这么难?要 ...
是是是,那么弟弟们拼命打击哥哥,恨不能杀之而后快,那样子哥哥还应该念手足么?况且那个所谓个哥哥只有一个人,根本禁不住那么多弟弟的一起责骂和侮辱,一旦还口,还要被“父母”关进“小黑屋”,那么我也不知道公道在哪里了!是不是做哥哥的就应该任打任骂都不还口呢?

odense 发表于 2008-1-26 13:32

$bs$ $bs$ $bs$ 你们真不知好歹。。背后做了那么下做的事情。。还在这里搞东搞西。。

莱茵 发表于 2008-1-26 13:32

原帖由 纳兰 于 2008-1-26 11: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如果版主公决就是最终决定结果,应该有带头发起人给所有版主发送短信,并且给出明确的截止日期,要求所有版主在截至日期xxx前投票,否则视为弃权。很遗憾我没有收到任何版主的通知,只是事后有人出来指责我:纳兰,你如果反对,为什么不去投票?如果我事先知道,我一定会去投票,尽管这一票毫无用处。

力顶
作为管理团队,至少在内部,应该公开透明,并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达

仅针对dolc的管理方式,不代表本人在此事件中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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