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佳
发表于 2008-1-26 22:42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26 22: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17$ $m17$ $m17$ 欧今天灌了这么多,也没人说欧挑事,真是退步了,以前都是一贴搞定的
我今天晚上什么也没有说,还被定义了XX,我冤啊。。。。
不过也无所谓了。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8-1-26 22:43
对于这位所谓的第三者MM的言论,我实在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我觉得我已经属于很有耐心的人了。
在这里谁挑事,谁不公,谁委屈都已经很明白了,MM还要为Live他们说话,真是得理不让人。
行了,我也不解释了,你想怎么说怎么说,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
既然有些人说让我们走,那就走,从这里愤然而走的人也不只有我们。
郁闷的MM
发表于 2008-1-26 22:44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26 22: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17$ $m17$ $m17$ 欧今天灌了这么多,也没人说欧挑事,真是退步了,以前都是一贴搞定的
请不要水我的帖子.谢谢.BITTE$ok$ $握手$
郁闷的MM
发表于 2008-1-26 22:45
原帖由 松佳 于 2008-1-26 22: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今天晚上什么也没有说,还被定义了XX,我冤啊。。。。
不过也无所谓了。
你也不要水,谢谢!!也BITTE$ok$ $握手$
xumeng
发表于 2008-1-26 22:45
$m13$ $m13$ $m13$
violazen
发表于 2008-1-26 22:55
两个问题:
1.你这是劝吗,你的话反反复复很多人都说过了,不管是站哪边,总有人看着还不服,不服的人是该忍还是该辩解? 人家忍了,你开新贴一吐为快算什么?
2. 你怎么就知道开元的事情是上海人搞的?
不跟你争道理,提醒你注意处理事情的方法,真想和谐,就拜托某位斑竹把这贴也删了。
郁闷的MM
发表于 2008-1-26 22:57
原帖由 violazen 于 2008-1-26 22: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两个问题:
1.你这是劝吗,你的话反反复复很多人都说过了,不管是站哪边,总有人看着还不服,不服的人是该忍还是该辩解? 人家忍了,你开新贴一吐为快算什么?
2. 你怎么就知道开元的事情是上海人搞的?
不跟 ...
呵呵,开元的帖子自己写着上海人,不是我编的.你也别火大,我只希望差不多就好了,别闹了.我没说我来劝的.我说了发表个人意见.$ok$
yaya1031
发表于 2008-1-26 22:58
哎,出了这事这么久了,再低调的人也会忍不住说几句的,
ps,我们最初都是爱潜水的旁观者。
郁闷的MM
发表于 2008-1-26 22:59
原帖由 yaya1031 于 2008-1-26 2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出了这事这么久了,再低调的人也会忍不住说几句的,
ps,我们最初都是爱潜水的旁观者。
$握手$ $握手$ $握手$
qiqiw123
发表于 2008-1-26 23:02
原帖由 yaya1031 于 2008-1-26 22: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出了这事这么久了,再低调的人也会忍不住说几句的,
ps,我们最初都是爱潜水的旁观者。
从21号开始跟帖,还号称最初的旁观者?$NO$
跟了都5,6天了,今天还最初?$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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