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公司可行吗?
看到这里有这么多人有开公司的想法,小弟也有个不成熟的想法,但是因为不熟悉德国的法律不知是否可行!是不是注册资本越多,注册成功的机会越大?如果是的话能不能这样,大家合伙成立一个母公司,然后再以这个母公司的名义分别成立各自想要开的分公司,分公司和母公司没有责任,自负盈亏,这样的话在开母公司的时候可以减少初期成本,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不是允许的!
希望大家拍拍砖!;) 理论上可行, 现实上无意义, 也无发操作,除非你能得到的利益真能大于责任及风险。
还是让国家坐庄, 以法律操作吧。 "是不是注册资本越多,注册成功的机会越大?"
这个问题因该是:是不是注册资本越多,拿到居留的机会越大?
因为注册公司在德国基本没有任何难度。两个星期手续就可以办完。关键是如何使外国人局给你换商务签证。
分公司的想法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德国的GMBH都是单独的法人,不管你有多少分公司。如果分公司的经理都是法人,那注册资金也就要非常高。而且外事局会要求你在德国招人。这种做法唯一的优点是公司日常费用省了一些,如IHK会费,税务师费用等,但弊端却很致命。如果分公司违法乱纪或欠帐,大家一起承担责任。所以说分公司的想法不但是行不通,连合作开办公司都要非常小心!你必须做好了一起承担责任的心理准备。 谢谢大家指教! 要办签证的话, 最多允许两个股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