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08-2-2 14:11

警告那些肆意侵犯本站版主和 DOLC GmbH 隐私权的人士!

本站版主区萍聚协会委员会是 DOLC GmbH 的私人区域,只有得到DOLC GmbH允许的会员才可以进入,其中信息受到德国隐私法案的保护,未经 DOLC GmbH 的允许,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对于你肆意侵犯本站版主和 DOLC GmbH 隐私权益的行为,例如公开我们版主区的投票结果,我们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罚的一切权利。
我们有你的联系方法,你自己也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我们也已经保存了所有证据,在此,严正警告你,好自为之!

violazen 发表于 2008-2-2 15:36

警告的是"那些...人士",是不是应该把大字报也放到所有网友都能看到的地方?$frage$

reifer 发表于 2008-2-2 16:11

既然知道是谁了,又何必在上海版帖大字报呢?短信不是更好的方式吗?还是Live同学准备给所有上海人一个下马威呢?

哈哈,Live你还真是处事得当啊,水平高,水平高:D :D

Anti-Microsoft 发表于 2008-2-2 16:20

回复 #1 live 的帖子

live,我觉得应该警告的不仅仅是那些暴别人隐私的人,还应该警告那些在开元那边上窜下跳像小丑一样对此事拍手叫好的人!“暴的好,顶LZ,大家继续期待LZ的帖子。”像这类人,同样可耻!同样卑鄙!同样应该遭到唾弃!!$bs$ $bs$

live 发表于 2008-2-2 16:20

原帖由 reifer 于 2008-2-2 16: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知道是谁了,又何必在上海版帖大字报呢?短信不是更好的方式吗?还是Live同学准备给所有上海人一个下马威呢?

哈哈,Live你还真是处事得当啊,水平高,水平高:D :D

我警告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请不要继续挑起地域争端,如果继续发布类似内容,我将禁止你访问。

reifer 发表于 2008-2-2 16:22

原帖由 live 于 2008-2-2 16: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警告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请不要继续挑起地域争端,如果继续发布类似内容,我将禁止你访问。

好笑了,我哪里挑起地域争端了?你还真能乱扣帽子啊

qiqiw123 发表于 2008-2-2 16:24

原帖由 reifer 于 2008-2-2 16: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笑了,我哪里挑起地域争端了?你还真能乱扣帽子啊

mm oder gg,听我一句,别吵了。:)

violazen 发表于 2008-2-2 16:26

live,你这就给3楼鼓励加分啦,我2楼的建议不好吗?

看错了,是5楼$郁闷$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2-2 16:37

原帖由 Anti-Microsoft 于 2008-2-2 16: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ive,我觉得应该警告的不仅仅是那些暴别人隐私的人,还应该警告那些在开元那边上窜下跳像小丑一样对此事拍手叫好的人!“暴的好,顶LZ,大家继续期待LZ的帖子。”像这类人,同样可耻!同样卑鄙!同样应该遭到唾 ...


哦还准备追究哪几位呀?
嫌事情闹得还不够大?不要逼人太甚啊我也告诉你,别把人逼急了和你横着上,NND在德国看看谁怕谁来的!$bs$

violazen 发表于 2008-2-2 16:45

原帖由 ─壶酒 于 2008-2-2 16: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给你加分 $kiss$   $m22$

$害羞$ $害羞$ live发给我了,说是精华贴大家都看得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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