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那天开始就是分居的开始,只要女方没有证据证明还继续同居,那么分居满一定年数,就自动满足离婚条件。到时候,根本不需要律师,直接向法院申请,肯定批准,只是一个手续问题。
至于赡养费,其实很多 ...
因为工作关系,我和LG也是住在两地的,这样就算分居啦?几年后就自动离婚了?$汗$
从现在开始.
我觉得,楼主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尽全力学好德语,没事多读一些知识书籍,多和德国人接触.没事就听新闻啊什么的,不要再想一个月以后是什么样,一年以后是什么样.而是着重眼前,做好眼前的事.我想只有从现在这一秒开始努力,你才可以在一年多以后有收获.当然努力和结果不一定成正比,但是一直担心着一年以后,会怎样,你的心就安定不下来.所以我觉得,真的,学习,学习,再学习.寻找,寻找,再寻找,(我是指打工机会).
有的时候,当你觉得老天在掌握你的命运的时候,别忘了,你的命运还有一半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祝你好运.
P.S发表一下对那个男人的意见,两个字:人渣!! 假结婚吧,说实话吧$考虑$ $考虑$ $NO$ $NO$ 原帖由 @春夏秋冬@ 于 2008-2-6 20: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工作关系,我和LG也是住在两地的,这样就算分居啦?几年后就自动离婚了?$汗$
住在两地而已,也不是真正分居
周末假期你们不过夫妻生活啊?$汗$
瞎说,你们根本不是分居:D 周末夫妻也算分居?
偶不了解德国法律哈$汗$ 原帖由 离离原上草 于 2008-2-6 21: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楼主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尽全力学好德语,没事多读一些知识书籍,多和德国人接触.没事就听新闻啊什么的,不要再想一个月以后是什么样,一年以后是什么样.而是着重眼前,做好眼前的事.我想只有从现在这 ...
$握手$ $握手$ $握手$
另外, LZMM也不要完全放弃回国重新开始生活的计划. 如果已经有勇气去面对在德国的未知生活, 为什么没有勇气回国从新开始生活, 或者换一个城市去生活. 我能想象, 回国将会承受无穷的面子上的压力, 在这儿可能更多是里子里的压力, 自我感觉少一些别人的嘲笑和歧视. 其实, 领社会救济在德国也是件不光彩的事儿, 也是件受人白眼儿的事儿. 可能工作人员不说什么, 但心里可能也有看法, 毕竟这是纳税人的钱, 是每个工作人交给国家的钱. 额咋觉得回国倍儿有面子呢?:D
有勇气去面对在德国的未知生活,但却为嘛木勇气回国从新开始生活?$握手$ $支持$
重新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2-6 23:45 编辑 ]